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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 05: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2022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要求,面试定于7月10日(星期日)进行,资格审查定于7月12日(星期二)进行。现将面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根据《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面试应聘人员7:15前报到,其中校医岗位应聘人员全天在考点封闭面试。

2.报到地点:青岛三十九中(城阳区惜福镇王乔崮路5号、公交路线:1号地铁换乘644路青岛三十九中公交站,或公交换乘111路超然公交站)

(二)面试安排

教师类岗位面试分为讲课、答辩两部分,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初中校医岗位分为答辩、技能测试两部分,答辩5分钟,技能测试15分钟。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http:// www.qd39.qdedu.net/)公布。(微信公众号:青岛39中)

(四)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青岛一码通”,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未到的视为弃权,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自带备课用笔。

二、资格审查

(一)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7月12日(星期二)9:00-11:00

2.报到地点:青岛三十九中(城阳区惜福镇王乔崮路5号

(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详见《2022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资格审查结果公布

资格审查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

(四)有关要求

1.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通过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zsksy/)进入“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笔试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17: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14日12:00-7月17日8:00。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申领,进入考点时通过手机展示。

2.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3.通过高德地图APP查询“青岛市核酸地图”,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检测。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4.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成绩,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 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

2.应聘人员守则

青岛三十九中

2022年7月8日

附件1

面试分组及面试时间安排表

面试组号招聘岗位面试时间备注1组高中语文教师7月10日上午面试2组高中数学教师7月10日上午面试3组初中校医7月10日全天面试

附件2

应聘人员守则

1.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参加面试须凭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报到地点,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初试或面试资格。

2. 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关闭手机和各种电子设备,并全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凭面试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和备课室,每名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

3. 应聘人员分面试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按面试序号进行面试。

4. 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备课,在备课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面试纪律,不准携带各种资料、书籍、报刊等物品进入备课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在备课室提供的课本上涂写或作记号。备课使用备课室提供的稿纸,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备课稿纸说课,备课使用的教材不得带出备课室。

5. 应聘人员面试时应先向考官说明自己的面试序号和应聘岗位,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按照主考官的指令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说课、答辩和技能测试。面试到达规定时间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6.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带好自己的物品立即离开考点,离开时不得将面试考场的教材、资料和物品带走。

7.进入考点后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监督,遵守面试规则和考试纪律。凡有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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