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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部门文件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2023-04-29 01: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我们要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准“稳中求进”这个总基调,坚决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个政治责任,既谋长远、又抓当前,真抓实干,以更加积极、更加科学的态度推进林草生态保护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结合工作实际,2023年全盟林草生态保护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聚焦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一是全盟计划完成营造林生产任务45.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8.6万亩、飞播造林16万亩、封沙育林7.5万亩、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补植补造等3.2万亩。二是完成工程固沙3.6万亩。三是完成草原保护和建设任务1000万亩,其中:计划完成草原鼠虫害防治等保护任务450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退化草原治理、人工种草等工程建设任务550万亩。四是按照国家《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积极申报“阿拉善盟西部荒漠综合治理(二期)项目(2023-2025年)”。

(二)抓好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坚持把保护森林草原作为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毫不放松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坚决守住林草领域风险防线,守护好阿拉善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一是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抓紧完成基本草原划定成果自治区终验。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控,有效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认真落实草原林地分区管控制度,引导各类建设项目集约节约使用草原林地。二是常态化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国有林场开垦林地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草原林地行为,开展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督查检查工作。全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推动问题整改与政策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三是全面落实湿地保护法,全力配合做好湿地保护和河长制相关工作。四是加快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尽快落地,持续推进贺兰山国家公园建设和巴丹吉林沙漠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加强阿拉善沙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扩大阿拉善沙漠世界地质公园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实行黄河流域湿地资源面积总量管控,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制度。五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联合专项打击行动常态化。抓好《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实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救助工作。六是持续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与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全面提升天然林、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三)全面提升灾害防控能力和水平。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把“宁可抓重、绝不抓漏”作为准则,坚持早发现、快处置,把落实防火责任、野外人为火源管控、防火体系和能力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压实各级行政首长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时期和重点区域防火应急值守,力争不发生人为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扎实做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继续开展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外来物种和草原有害生物普查,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推进绿色防治、联防联治和社会化防治,全年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45万亩以上、草原鼠虫害防治450万亩以上。切实抓好林草系统安全生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林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加快推进林草改革创新。贯彻落实自治区总林长会、总林长令精神,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一是全面落实林长制。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推动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召开林长会议,开展林长督查、巡查工作,建立林长制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全面构建盟、旗(区)、苏木(镇)、嘎查(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以村级林(草)长、草管员、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网格化管理架构,推动林草高质量转型发展。二是把国土绿化、资源保护、防火防虫作为林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用好林长制考核“指挥棒”,探索“林长制+林草重点工作”模式,主动为各级总林长、林长做好服务,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坚决守住生态安全边界。三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考核激励机制,推进国有林场与种苗基地融合发展,落实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活力,推进绿色发展。四是深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集体林权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流转平台,进一步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支持集体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强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做好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五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流程、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压时限,提高林草领域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征占用草原林地审核审批程序,以提升用地审批服务效能为着力点,提高“一网通办”水平,推动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切实做到“盯住办、合力办、立即办”,助推全盟重大项目尽早落地见效。

(五)积极助力乡村振兴。一是继续落实“两补偿、两带动”,将林草项目资金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精准选聘生态护林员,落实生态效益补偿和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林草生态对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贡献率。二是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鼓励农牧民开展庭院绿化,推进村庄绿化。三是探索开展特色林草产业示范点、示范旗县和示范盟市建设。组织实施2023年林业产业化项目,加强培育特色林业产业基地。重点支持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食品、中草药材、优质牧草种植、林草种苗等产业发展。引导推动森林生态标志产品、森林认证等品牌建设。

(六)不断提升支撑保障能力。统筹推进林草科技工作,聚焦林草领域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统筹开展重点、难点和关键技术科技攻关。一是推进林草科技工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标准化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依托创新团队、专家团队、乡土专家、科技特派员、推广员等科技队伍,大力推广应用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落地。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持续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二是实施林草种业振兴行动。贯彻落实自治区《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实施好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优势特色品种培育、产业良种水平提升等三大工程,持续开展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加强乡土草种基地建设,提升生态用种供给能力。三是加强林草法治建设。配合做好《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和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推动林草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专项行动,实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制度。四是提升林草信息化工作水平,做好林草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政策解读、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等工作,配合自治区加快推进林草生态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五是加强林草项目和资金管理。各地要认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科学编制可研报告、作业设计,办理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各项手续,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开工建设。积极谋划林草项目储备,切实严管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六是继续做好《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志》第二稿编修,完成第三稿(送审稿)定稿,6月底完成出版发行工作。

(七)有序推进林草湿碳汇工作。内蒙古是我国北方最大的“碳库”,要打通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提高把生态资源变成经济资本的本领,加快推动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努力把更多自然资源转变成经济财富。一是抓好规划引领。按照自治区出台的《内蒙古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实施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巩固、增汇能力提升、碳汇项目监测、碳汇交易、碳汇数字化管理等7大行动。配合完成全区森林草原湿地碳储量碳汇量计量监测。二是强化支撑保障。探索建立林草碳汇行动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林草湿碳汇行动,并加强碳汇专业领域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撑保障林草湿碳汇工作有序推进。

(八)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轮训,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党的理论武装,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二是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三是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挺纪在前,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管理,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全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担当实干精神,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为奋力开创阿拉善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人才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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