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县委书记梁海昌严查:晋玉焦化安全事故是否瞒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阳泉盂县武本有犯罪吗 盂县县委书记梁海昌严查:晋玉焦化安全事故是否瞒报

盂县县委书记梁海昌严查:晋玉焦化安全事故是否瞒报

2024-07-18 05: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侧《山西盂县:晋玉焦化安全事故是否瞒报?》的爆料出现在各大网络社交平台,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一直未见涉事企业和权威部门做出任何正面回应,按照常理如果爆料内容有误,应该有个正面回应才对,否则应视为内容属实。关于这个爆料内容真实吗?查处结果如何?对于网帖的真实性,有关部门也不能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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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爆料:本网多次接到当地群众反映称,山西省阳泉市盂县晋玉焦化2021年8月5日中午1点左右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当天该名工人正在作业时不慎被推焦杆机挤死,在场工友有贺某.赵某。

  遇难工人:李俊清,男,51岁系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北下庄乡洞沟村人,赔偿160万元左右,妻子工作单位:晋玉焦化集团,工种:打扫卫生,家里有3个孩子,有个女儿在盂县田森超市工作。

  以上文章爆料真实性由原创爆料人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下笔者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追踪!

  如:网友爆料盂县晋玉焦化安全事故瞒报属实,依据我国安全生产法,法律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在一小时内上报,瞒报谎报从重处罚;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而监管失职的人员,追究其渎职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瞒报、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安全事故瞒报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十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罚款,依法处罚给予处分,对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个人实施“四不放过”依法暂扣或者吊销相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从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担当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如网友造谣,恶意中伤盂县晋玉焦化安全事故瞒报,依据我国网络诽谤罪,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即谣言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可判刑。

  针对瞒报行为,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表示,“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严惩一起”。

  山西省委书记林武:说教千遍,不如问责一遍

  6月18日,山西省召开了“全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省委书记林武、代省长蓝佛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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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会议上,林武强调了追责的问题。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说教千遍,不如问责一遍。”林武说,要狠抓管理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反面典型,采取严厉措施严肃处理。

  林武强调,要从严高举“问责戒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制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严惩非法生产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

  近期,针对山西安全事故频发,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6月18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山西省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山西省应急厅、忻州市、吕梁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矿山安监局局长黄玉治主约谈。

  约谈要求,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推动矿山属地管理、监管监察部门、企业主体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紧盯生产矿、基建矿、停产停建矿、整合技改矿、即将关闭退出矿等各类企业,严防漏管失控。要聚焦瓦斯、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开展超前治理,强化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层越界开采、违规转包分包、带病生产建设、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入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以矿山安全大排查和四个专项整治为抓手,着力解决兼并重组不彻底、假整合假技改、采掘失调、大班次、国有企业安全管理滑坡和影响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等问题。要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加大迟报瞒报事故查处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021-06-22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报道:林武在阳泉市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确保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6月20日至21日,省委书记林武深入阳泉市矿区、城区和郊区,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他强调,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各方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省委常委、秘书长李凤岐参加。阳泉市委书记雷健坤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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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不清的“煤矿安全事故瞒报”,倘若没有笔者的监督质疑的追问,可能就此石沉大海,无人记得。关于盂县晋玉焦化安全事故是否瞒报?阳泉市,盂县有什么调查结果吗?调查结果如何?有结果就应该公开给广大人民群众看看?对于盂县晋玉焦化安全事故是否瞒报?,阳泉市委书记雷健坤是否知情?看到追踪报道后,雷书记是否会深挖严查?

  如爆料人反映盂县晋玉焦化安全事故瞒报事件属实,笔者就事作出以下评论,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不对责任者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就是对法治的不尊,对死者的亵渎,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就是与人民为敌!就算这样的企业经济条件再好,缺乏了社会公德,藐视了社会的监督,也会走不远的。所以说,企业违法瞒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得不到惩处,对当地主管领导不进行追责,难免企业在以后的发展中“带血”事件再次发生。

  如:盂县晋玉焦化安全事故瞒报事件属实,私下赔偿遇难者家属的巨款背后涉及的税务问题,笔者呼吁阳泉市委书记雷健坤批示盂县税务局相关部门值得深挖是否有偷税漏税?伪造记账凭证等经济漏洞,尽速给群众和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让盂县晋玉焦化在安全,稳定,健康的状态下良性循环发展,而不是被公众质疑为带血的发展。

  阳泉市人民政府网:3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盂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在3月29日召开的盂县县委第十四届一次全体会议上,梁海昌当选盂县县委书记,王拥国、梁敏当选盂县县委副书记。梁海昌同志由县委副书记到代县长升任盂县县委书记是山西省委党委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也是广大干群的支持和厚爱,山西省委组织决定梁海昌同志由代县长升任盂县新书记,是省委和市委对盂县党政班子党风廉政的高度重视,这也体现了山西省委作出的决定是英明的。笔者相信梁海昌同志任盂县县委书记不会辜负党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一定会严查盂县晋玉焦化安全事故瞒报事件真相将进行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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