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布28种禁养犬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长春让养秋田犬吗 福州市公布28种禁养犬

福州市公布28种禁养犬

2024-06-23 03: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本月初,福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无序养犬专项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每户限养一只狗,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尤其是白天禁止遛狗等。违反这些规定的,将由城管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给予处罚。

专项整治由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一周多过去,此次专项整治进行得如何,相关职能部门又将制订怎样的细则规范养犬?昨日,福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召开会议,进一步讨论整治无序养犬问题,并对此前发布的通告中的疑问进行详解。其中关于捕狗队将何时运作,如何处置流浪狗,已有了较为明晰的方案。

【政策发布】

通过登记摸清养犬数量

昨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召集多家媒体进行集中解释。有关负责人称,按照福州市原有的养犬规定,养犬者不仅要给狗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而且还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证,但限于有关法规的不完善,能够达到这些规定的宠物犬很少。

据福州市农业局统计,今年福州市区合法注射疫苗并取得养犬登记证的宠物犬只有1050只。而此次整治的目的,并非不许市民养犬,而是要如何规范有序养犬,所以,规定只要求养犬者从规定即日起的一个月内,给狗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取得犬类免疫证后到当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以便尽快摸清福州现有的饲养犬品种、数量、注射疫苗的情况。

禁止携犬搭公车劝告无效公安处罚

按照《通告》规定,养犬的单位和个人不能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也不能进入市场、商店、公园、学校、游乐场等公共场所,违反这些规定者,则要按照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规定一出,让不少养狗人紧张起来,担心宠物被突然没收。

对此,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规范养犬的目的,首先是对养犬者进行规范饲养的宣传教育,引导养犬者主动登记,注射疫苗。所以,对于违反规定,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公共交通工具者,公安机关首先是对其进行劝导教育,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再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中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予以处罚。对于犬吠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也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藏獒、狼狗肯定禁养

鉴于部分市民饲养烈性犬却未进行有效管理,造成犬伤人、吠声扰民,严重侵扰他人的生活秩序,此次专项整治明确规定,除了军队、武警部队及公安、司法部门用犬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狼狗等烈性犬。但很多养狗人对于自己饲养的狗是否属于烈性犬并不清楚,其实,烈性犬和大型犬是有根本性区别的。目前,福州市还未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到底有哪几种,但可以明确的是,像藏獒、德国牧羊犬(俗称狼狗、黑背)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类。

参照厦门市出台的烈性犬标准,该市禁养烈性犬共有28种,分别为: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狗、巴西非拉狗、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犬、苏俄牧羊犬、德国牧羊犬、牛头梗、英国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罗、大丹犬、俄罗斯高加索、意大利扭玻利顿、斯塔福、阿富汗猎犬、波音达犬、威玛猎犬、雪达犬、寻血猎犬、巴仙吉犬、英国 斗牛犬、 秋田犬、纽芬兰犬、贝林登梗、凯丽蓝梗、中华田园犬(土狗)。

相关人士透露,这28种狗都可能视为烈性犬,禁养。

路面无人牵领的是流浪犬、无主犬

按照《通告》规定,在路面无人牵领的犬一律视为流浪犬、无主犬,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没收。但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治之初,对于市民举报的无人牵领犬,执法人员会先在现场确认是否确实无人看管后,再决定如何处理,如果因为没有圈(拴)养而走丢的宠物狗就有可能被视为无主犬,由有关部门暂时收养或没收。一些长期流浪在路面上的流浪犬,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由城管部门没收。

此外,养犬人也不得擅自遗弃饲养的犬,因饲养的犬生病或不想继续饲养的,不能擅自遗弃、处理,应拨打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举报电话,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上门收容,按规定处理。举报电话:83335761、83312385。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