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政府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长安陵园搬迁公示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启东市长安陵园: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部分公墓管理费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省物价局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成本调查、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现明确你单位部分公墓管理费仍按原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松鹤苑(双穴):15元/年; 吉祥苑(双穴):32.5元/年; 青石苑(双穴):37.5元/年; 白玉苑(双穴):50元/年; 仙居苑(双穴):62.5元/年。 公墓管理费可一次性征收20年,专项用于维护管理,此项费用必须单独列账。 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启东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9日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