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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老城次分区临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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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总则

1.1规划目的

《宁波市镇海区老城次分区临江片区(ZH03)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0年经宁波市政府批准后,成为临江片区规划管理和建设的重要法定依据。但经过几年的发展,临江片区的发展条件和外部环境都产生了变化。为更好地满足片区开发建设的需求,为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编制本次《宁波市镇海区老城次分区临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

(6)《宁波市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在编)

(7)《宁波市镇海区空间发展规划》

(8)《宁波市镇海-小港片分区规划》

(9)《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年)》

(10)《宁波市镇海区老城次分区临江片区(ZH03)控制性详细规划》

(11)《宁波市镇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调整完善版)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3)《土地复垦条例》

(1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5)其他镇海区相关规划

(16)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法律、法规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北至雄镇路、西至绕城高速、南至镇宁东路、东至俞范东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59.44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至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等规定。

02、功能定位和规模

2.1功能定位

江湾智创小镇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居住配套为主的蛟川街道核心区。

2.2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318.13公顷。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社区界限范围、地理界限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本规划地段划分为3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ZH03-01、ZH03-02、ZH03-03。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主要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ZH03临江片区总用地面积359.44公顷。总建设容量控制约为327.71万平方米(不包含工业容量)。考虑到工业用地集约利用需求,原则上对工业地块容积率高限不作控制,工业用地建设容量不纳入总建设容量计算中。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359.4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18.1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8.51%。

4.2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36.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2.87%。

4.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用地21.2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68%。

4.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6.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14%。

4.5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44.8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11%。

4.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71.5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2.50%。

4.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5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18%。

4.8绿地与广场用地

划绿地与广场用地27.0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8.52%。

4.9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12.18公顷。

4.10农林用地

规划农林用地面积29.13公顷。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引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15分钟生活圈)和社区级(5分钟生活圈)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医疗卫生、商贸服务、社会福利、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市政公用等八类设施。

市区级公共设施为规划高中。

街道级需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超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各项设施。

社区级必须配建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商业网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等;可根据实际需求,配建社区食堂、公交站点、机动车停车场等设施。根据共建共享原则,部分设施功能可合并集中设置。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形成“T字形主廊、二横两纵四条通道、多点”的绿地系统结构。

“T字形主廊”为沿中大河和生态廊道的绿化主廊道;

“二横两纵四条通道”为沿镇宁东路、绕城高速、雄镇路、东港四条绿化通道;

“多点”为多个公园绿地节点。

6.2水体系统

水体网络的设计目标:增强基地的水网系统;为丰富的户外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有助城市防洪排涝。

本片区河网水系有中大河、东港河、中一河、下赵河和其它支流。中大河、东港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其它支流沿河空间宜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

6.3公共开放空间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开放空间廊道包括开放空间绿廊和商业开放空间廊道;重点开放空间包括重要公共设施的开敞空间和主要公园的开放空间。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规划片区内规划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1)高速公路

雄镇路,道路红线宽68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俞范东路(高架),道路主线为高架形式的南北向快速通道,道路高架断面宽25.5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2)主干路

镇宁东路(60-64米)、俞范东路(地面40米)、中官路(40米)、大运路(40米)。主干路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3)次干路  

金丰路(30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4)支路  

红线宽度为16—24米。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以完善路网结构,并分散主次道路流量。支路的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7.2道路交叉口

交叉口标高分两类,一类靠近河道和铁路的交叉口,通过桥梁底标高和铁路净空计算桥面标高,采用2%—3%坡度,确定交叉口具体标高;第二类为远离河道的交叉口,一般根据周边用地情况确定。规划坐标采用宁波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08、综合防灾规划

8.1消防

本规划区依托规划范围外的镇海区消防大队消防站提供服务。

8.2抗震

设防标准:规划片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

09、环境保护规划

9.1保护目标

搞好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即“大环境的综合整治”,控制住环境污染的发展,不断提高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使环境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协调,最终实现“生态园林城区”的目标。

9.2治理措施

(1)完善污水处理和排水管网系统。结合内河整治工程,加强河网治理,沟通成网,疏浚河道,提高排涝功能,改善城市景观。

(2)改善能源结构,实施天然气供气工程;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格施工工地的环境监督管理,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加强城市绿化,减少市区裸露地面;保持街道清洁,减少交通扬尘。

(3)结合村庄改造,以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继续做好市区“双禁”工作,严格管理建筑工地施工噪声和商业娱乐场所噪声。

(4)从源头上解决污水排放问题和垃圾处理问题,工业污水必须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接入市政管网;工业垃圾必须严格监管,须单独收运、单独处理。

(5)提倡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加快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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