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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状元街道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6-13 09: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村(社区、经合社)、相关科室(站所):

现将《状元街道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状元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31日     

状元街道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市、区三级工作安排,统筹抓好全街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等行动,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从即日起在全街道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有影响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为街道加快打造“瓯越古镇·上善状元”提供坚实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4大消防重点领域、8类行业重点单位底数清单并有效管控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推动相关行业条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提升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一般亡人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坚决杜绝重大火灾,确保全街道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平安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对象

1.居住出租房、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工业企业、高层建筑等4大消防重点领域(以下简称“四类场所”)。

2.电影院、教育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商市场、文化和旅游场所、医疗和托育机构、文物古建筑等8类行业重点单位(以下简称“八类行业单位”)。

(二)重点内容

1.“四类场所”。聚焦致灾要素,根据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动火作业(使用明火)。违规电气焊作业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煤气灶与居住部分未有效分隔。

(2)电瓶车管理。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

(3)电气线路。室内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或者套管不到位;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4)平面布置。住人合用场所同一建筑内设置烟花爆竹或者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场所;厂房内违规设置人员住宿场所;违章搭建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

(5)耐火等级。木结构房屋或者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

(6)防火分隔。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楼板进行分隔;出租房房间未采用实体墙分隔,隔墙分隔未砌至楼板底部或分隔不严实。

(7)消防设施。出租房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未按要求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住人合用场所灭火器压力不足,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工业企业、高层建筑消防报警、喷淋系统损坏瘫痪,消火栓无水。

(8)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外窗设置防盗窗且无法从里面开启;居住人员紧急情况下不能安全疏散;厂房分隔出租导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厂中厂”各楼层未安装统一联动报警装置,未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消防车通道不畅影响消防车顺利通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

(9)消防管理。居住出租房出租人、承租人未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园中园”“厂中厂”等工业企业未书面明确租赁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各租赁方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的,未落实机构、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未落实动火施工审批报备制度、工业厂房出租报备告知制度,未严格电气焊外包作业管理,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高层建筑未委托物业公司或明确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未明确楼长或者消防安全经理人。消控室无人值班或者未持证上岗,值班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或操作不熟练,不能提供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者微型站人员操作不熟练的。

2.“八类行业单位”。按照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江省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消〔2022〕86号)以及相关行业单位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各村(社区、经合社)及相关科室(站所)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开展风险研判,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筛查,找出本地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的最不放心单位场所,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仓储物流、易燃易爆、“九小场所”等具有地域特点的排查整治。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要按照街道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统一安排,立即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各行业条线要组织学习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对标对表开展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专项行动期间,“四类场所”和八类行业单位每月向街道报告自查自改情况。隐患整改期间,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

(二)村社排查。街道要组织各村(社区、经合社),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基层消防站所、社区网格员队伍等基层监管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要建立“四类场所”进度、核心指标、底数“三张清单”。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劝阻或者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立即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三)行业条线检查。宣传、统战、经发办、社会事务办等相关科室要主动开展行业排查整治。对照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行业单位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深入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消防专业检查。应急管理中心要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提级督办等形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对单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对自查未查出或查出后未采取整改措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对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实行处罚。加强行刑衔接和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案件办理工作,对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力量整治。要结合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继续广泛发动村(社区、经合社)、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和相关科室(站所)等力量,合力推进排查整治。加强针对性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排查整改隐患的能力。聚焦重大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强化执法打击,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定期与专题、正向与反向相结合方式,评估排查整治工作质效。

(二)政府挂牌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组织召开现场会、约谈会,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对逾期未整改销案的以及新确定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老旧商住楼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以及商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改造,进行综合治理。

(三)舆论监督整治。要组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进程。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依托各类举报投诉平台,落实奖励政策,鼓励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实现共享共治。对排查整治中好的做法和单位,要正面宣传报道。

(四)信用监管整治。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纳入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清单,经发办、社会事务办、市监所等科室(站所)要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等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五、步骤阶段

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街道结合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本地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

(二)自查自纠(2023年6月底前)。组织各村(社区、经合社)及相关科室(站所)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公安派出所、社会事务、城建、应急、市监所等科室(站所)要加强工作协同,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要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依法严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有效管控重大风险隐患。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各村(社区、经合社)及相关科室(站所)要协调解决,推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带队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街道消安委办公室要落实实体化运行要求,牵头统筹协调,定期会商研判、通报晾晒,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专项行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街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经合社)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格责任倒查。对明明有重大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制度建设。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重点在电气焊作业、小微园区整治等全链条全领域管控等方面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附件1:状元街道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任务清单.docx

附件2:“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docx

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党政办     2023年5月31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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