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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志荣:首次钓鱼岛领海巡航的价值何在?

2024-07-11 16: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又到12月8日,这是每个从事我国海洋维权执法成员记忆犹新的日子,也是每个中国人难忘的日子。11年前的这一天,中国海监船51船和46船编队首次驶进钓鱼岛领海12海里内实施巡航执法,从凌晨5时50分许进入,到下午3时56分许离开,编队绕钓鱼岛航行3圈半,共计执法活动10小时6分。期间,中国海监船编队先后发现违法进入钓鱼岛领海内活动的日本海上保安厅巡视船4艘,遂对其进行驱赶并通过喊话表明中国政府的态度和立场。绕岛航行期间,51船最近距离钓鱼岛约1.2海里,46船最近距离钓鱼岛不到1海里,大约0.96海里。日方先后由海上自卫队P3C反潜巡逻机、海上保安厅比奇固定翼飞机以及贝尔直升机各一架飞抵钓鱼岛及其海域上空侦察和监视,同时先后出动海上保安厅第十一管区所属“国头”、“久高”、“波照间”以及“八重山”等四艘巡视船(艇)前来阻拦和干扰我巡航执法。

此次中国海监编队进入钓鱼岛领海巡航执法行动,对日本朝野形成巨大冲击,不仅逼迫其重新审视对中国海洋维权的决心和能力,而且对组织巡航执法的中国海监刮目相看。原本从心底里瞧不起中国海监的海上保安厅,专门发出邀请希望中国海监总队四名领导赴日访问进行交流,一切费用均由其负担。同时,又不断探寻此次中国公务船突然进入钓鱼岛领海巡航执法的原委,尤其想知道为何巡航执法时机选择在中日韩三国总理,即将在福冈召开例会的外交敏感时期。此外,他们还想掌握如此大的动作事前为何日方毫不知情?究竟是何人设计得如此周密精细,组织实施得这样理想完满。直到11年后的今天,还有日本研究人员在琢磨此事,企图彻底弄清中国公务船首航钓鱼岛海域的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确实,在我国海洋维权史上如此重大事件不仅日方要查个“水落石出”,中方更应该回顾总结,弘扬正气,发扬传统,提振精神。有人评价,11年之前的首次钓鱼岛领海巡航执法意义非凡、影响巨大、鼓舞人心。它的意义和作用在于:

其一,一举打破日本实际控制的局面。日本海上保安厅从上个世纪70年代初就派出巡视船和飞机,除台风和恶劣天气之外常时对钓鱼岛海域实施所谓的“领海警备”。阻止我渔船、科考船抵近作业,阻拦中华保钓船只靠近钓鱼岛,并禁止保钓人士登岛活动。2008年12月8日之前,中国对中日领土主权争端主张通过谈判解决,在争端解决之前“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日方则认为“尖阁诸岛”是日本的国有领土,不存在争议。他们扬言实际控制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50年后,再与中国打国际官司。然而,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判案原则是实际控制优于历史证据,这对日本非常有利。2006年起,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的建议,对中国全部管辖海域设立定期维权巡航制度。基于这个制度,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组织实施了对钓鱼岛领海的巡航执法,以实际行动中断了日方所谓的“领海警备”,打破其实际控制钓鱼岛周边海域50年后对薄公堂取胜的设想。

其二,建立了常态化巡航执法模式。钓鱼岛海域是高度敏感区域,也是中日关系的风向标。中国海监船编队奉命首次进入钓鱼岛12海里领海行动,在整体设计上要求相当严格,务求精准,否则事与愿违。首先是确定巡航执法的原则“显示存在、体现管辖、宣示主权”;其次既然是巡航那么仅限于领海内执法活动;第三与日方巡视船通话用语必须准确无误;基于上述原则,巡航期间中国海监船编队采取不登岛、不冲突、不对峙的方针,避免与日方发生不测事件,这一模式为日后的常态化巡航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三,全面掌握日本岛争的策略。本次巡航实施之前有诸多不确定因素,中国公务船首次进入钓鱼岛12海里领海执法,实际打破日方实控局面,致使其30多年的努力毁于一旦,对方是否会恼羞成怒对我编队使用武力造成不测事件?如果事先日方掌握我海监船编队将进入钓鱼岛领海巡航,是否会提前增派巡视船甚至军舰等布防,以多对少阻拦我公务船在领海之外,使我无法实现预期目的。通过巡航执法实践,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日方岛争的策略及其“领海警备”的诸多要素。

中日领土主权争端错综复杂,亦极其敏感。原来日本出动武装力量连续实际控制钓鱼岛周边海域几十年,外交上展开凌厉攻势,学界帮助政府寻找证据支持其领土说,至少在表面上主动权掌握在日方手中。国家海洋局审时度势,2006年除了提出中国管辖海域设立巡航制度之外,并组织专家学者讨论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认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判案原则“实际控制优于历史证据”,对日方十分有利。于是,组织中国海监对钓鱼岛海域实施巡航以实际行动打破其实际控制的局面。此举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虽然日方扬言实际控制50年后,与中国就岛争问题对薄公堂胜券在握没有充分的依据和理由。但是,从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的角度,中国派出公务船进入钓鱼岛12海里领海内巡航执法无疑一个明智的选择和有效的举措。预则立,不预则废。海洋维权斗争需要有前瞻性,预见性,这样才能掌握斗争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如果我们一直以“韬光养晦”为借口,对日本的两国领土争端采取措施和举动,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甚至麻木不仁,一旦日本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诉讼,届时无论再怎样努力准备,也来不及了。

责任编辑/张玲 顾心阳

图文编辑/陈阳

作者:郁志荣,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中国太平洋学会副秘书长、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高级研究员、浙江海洋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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