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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为市交通运输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市交通运输委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关于调整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渝交管养﹝2021﹞11号)要求,承担市治超办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三)承担全市高速公路的路政、运政执法职能。 (四)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五)承担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执法职能。 (六)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和执法机构 (一)综合处(信访工作办公室) (二)政治处 (三)法制处 (四)科技信息处 (五)财务处 (六)事故对策处 (七)纪检室 (八)指挥中心(特勤支队) (九)直属支队 (十)高速公路第一、二、三、四、五支队 (十一)工程质量监督支队 (十二)港航海事支队 (十三)轨道交通支队 三、市和区县执法权限划分 合理划分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与各区县(自治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的执法权限与范围。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承担高速公路路政、运政的执法工作,主城九区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工作,市管公路、水运、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工作,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执法工作,交通运输领域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及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大案要案的督办工作,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有关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区县(自治县)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要求,其余执法职能由区县(自治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承担。具体以执法事项清单的方式明确。 联系电话:023-89196660(24小时值班) 023-89077770(市治超办)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30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队属部分单位联系方式: 直属支队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塝红黄路186号5栋 联系电话:023-89080992、023-89080085 高速公路第一支队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西科二路30号8楼 联系电话:023-89077706、023-89077780 高速公路第二支队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三段177号 联系电话:023-58190063、023-58199567 高速公路第三支队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七路2号 联系电话:023-79080006、15723670198 高速公路第四支队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聚业大道16号 值班电话:023-72232222、18996037687 高速公路第五支队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街道西科二路30号 联系电话:023-63118810、17783887573 工程质量监督支队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55号(东方花苑饭店9层) 联系电话:023-88317570 港航海事支队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号企业天地5号楼14楼 联系电话:023-86696696、023-86696682 轨道交通支队 地址:重庆渝北区天宫殿街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渝北区昆仑大道59号 联系电话:023-60369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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