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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湖区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件、涉稳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2024-03-31 11: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西教发〔2022〕113号

 

关于印发《西湖区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件、涉稳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培训学校: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事故预防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重大校园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西湖区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件、涉稳信息报送制度》,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21日

 

西湖区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件、涉稳信息报送制度

 

为完善教育系统重大安全、涉稳事件防范和处理机制,形成依法依规、响应及时、协同联动、科学处置的工作格局,进一步严格规范突发事件报告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用对象

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及民办培训学校。

二、报送范围   

(一)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事件;

(二)校园内治安、消防、用电、用水和自然灾害等安全事件,校园周边影响师生安全的突发安全事件;

(三)师生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大规模传染病等校园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具体为: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学生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水痘、手足口病、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

2.学校内不同班级有同一症状一天内达到5例;

3.学校内连续三天10例新发同一症状病例;

4.发现其他需要报告的传染性病例,如肺结核、新冠肺炎等传染性疾病。

(四)涉校越级上访或群访信息或可能引发的苗头性隐患,扬言要实施个人极端行为的信息;

(五)涉校重大网络舆情事件或可能引发的苗头性隐患;

(六)其他涉及师生安全、师生财产、校园安全、校园财产、校园稳定的事件。

三、报送要求

(一)提高报送时效。各单位要强化首报意识,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进行信息报送。1.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的,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突发事件报告工作》(附件3)的“1353”要求执行。2.其他安全涉稳事件,按照“事发30分钟内、力争15分钟内电话报告初步情况;事发2小时内书面报告相关情况”的要求报教育局校园安全管理科;或报区教育局值班室(值班室电话:87965079);书面材料(附件1、2)通过钉钉报送校安科负责人。3.涉及疫情防控突发情况的,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属地防疫部门(各镇街防保科)和教育局普通教育科体艺卫负责人报告相关情况。

(二)强化报送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落实“一事一报”制、落实信息报送工作“一把手”总负责制。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紧急信息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

(三)落实闭环管理。教育局和学校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发展情况,确定信息续报频率,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报送事态进展和处置情况,直至该事件全面解决或消除,实行事件销号闭环管理。在事件未完全解决或隐患消除前,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的书面情况报告。

四、其他

本报送制度与省市区其他信息报送制度有出入的,按标准高的执行。

 附件1:

2022年西湖区教育系统安全事件信息报告表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

月  日   时   分

联系人

电话及手机

事发具体时间

202 年  月  日    时   分

事件描述

目前已采取的措施

下一步拟采取措施

 

附件2:

西湖区教育系统重大涉稳信息报告表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

月  日    时   分

联系人

电话及手机

事发具体时间

202 年  月  日    时   分

信息来源

事件原由

主要诉求

群体情况(成员组成、人员数量等)

重点人员信息(姓名、电话、单位等)

目前已采取的措施

下一步拟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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