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一醉酒男子在乘坐出租车时说要给10倍车费,司机说这是在吹牛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醉酒殴打他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呢 湖北十堰,一醉酒男子在乘坐出租车时说要给10倍车费,司机说这是在吹牛

湖北十堰,一醉酒男子在乘坐出租车时说要给10倍车费,司机说这是在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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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警!”湖北十堰,一醉酒男子在乘坐出租车时说要给10倍车费,司机说这是在吹牛,结果一来二去二人争吵起来,乘客猛地挥拳朝司机头上砸去。赶忙中,司机向窗外大呼报警。路边保安见此情景,拨打了报警电话。

由于出租车上装了监控,醉酒男子殴打司机的过程都被录了下来,司机除了阻挡外并未还手。事发后,司机家属也都赶到了派出所。经多方调解,打人男子赔偿司机各项损失2万元,司机及其家属对打人男子达成谅解。各方签字后,都已离开派出所,警察未再作出其他处罚。

据出租车公司负责人介绍,司机师傅现已正常上班。都说冲动是魔鬼,殊不知,冲动的代价也是极其昂贵。几拳下去,2万元就没有了。有网友质疑这有花钱免灾之嫌,那本案的处理合法吗?本案中,醉酒男子因发生口角而殴打出租司机,车内监控录下了整个过程的视频,醉酒男子打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由于司机并未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醉酒男子尚不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按照正常程序处理,醉酒男子至少也会受到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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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虽然人处于醉酒状态下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是,法律并不认为这是能够实施违法行为而不受处罚的理由。因此,任何人都有权拒绝饮酒,如果选择喝酒,就必须无条件地承担相应的后果。那醉酒男子为什么可以不受治安处罚呢?这是因为,在治安管理中,法律允许当事人之间达成谅解,进而免于对加害人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但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本案中,醉酒男子为不受处罚,只能努力获得被害司机的谅解。而为了取得谅解,自然要满足其对于所受损失的赔偿要求。而且在该情况下,由于被害司机获得赔偿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向醉酒男子提出赔偿要求,不属于敲诈勒索。

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冲动是魔鬼!和和气气地对待每一个人,才是长久之道。就以本案中的醉酒男子为例,几拳下去自己什么也没得到,反倒白白损失2万元。这种无谓的损失,还尽可能地避免为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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