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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及档案转递等有关事项须知

2024-06-27 00: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及档案转递等有关事项须知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档案管理工作,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益,进一步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就有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和档案管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档案查询

档案的查询办法有三种:①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申请注册后,可搜索“档案的整理和保管”科目直接在线办理查询;②微信关注公众号“湖北流动人才”—微服务—档案状态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③电话027-60876010查询档案到档情况。

如未查询到本人学籍档案信息,可能是以下原因:

1、学校尚未寄出学籍档案,或寄出的学籍档案还未接收;

2、如通过学校查询EMS“已签收”,说明学籍档案正在整理当中,尚未录入我方档案管理系统,应届毕业生可在八月再次查档。

(因暑期为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高峰期,人力有限,故整理起来会有所延迟。对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二、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服务

为了更好的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精确提供就业服务,毕业生可自愿通过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填写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也可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场进行登记。

 

 

 

、档案接收和转出

(一)档案接收

毕业生学籍档案由学校密封后通过机要、“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EMS外包装需加盖学校公章)寄至鄂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一律不接收个人自带学籍档案。

(二)档案转出

1、办理条件:拟接收档案部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针对专升本提档人员,一定要去本科学校开具调档函才能提档,录取通知书不能作为提档的依据。

2、办理方式:

①网上办理: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去注册申请,搜索“档案的接收和转递”科目在线办理,我们机要寄送单位或快递到付到个人(机要寄送,只针对有机要通道对公单位)。

②现场办理:本人携带调档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窗口办理;本人无法到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一份。

重点声明: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员聚集,方便快捷迅速办理,本人可不到现场,直接去网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申请办理

 

四、联系方式

报到和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鄂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一楼服务大厅C01-C03窗口)

联系电话:027-60876010

邮编:43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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