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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一志愿复试名单)

2024-07-04 23: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郑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复试名单确定原则: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和考生上线情况划定各专业复试线,详见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分数大于或等于报考专业复试线,即可进入复试。

2、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地点为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2、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30日—31日上午08:30开始。

(2)调剂考生待调剂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复试时间。

(三)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提供扫描版,需汇总至一个PDF,邮件主题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于3月28日20:00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复试考生于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公共卫生学院C座一楼报告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按照下列清单出示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1、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3)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提交验证报告;

(4)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表。

6、郑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系统打印通知单,签字后提交)。

7、考生本科期间的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相关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外语口语听力:由各学科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复试的形式、方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0分,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2、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涵盖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综合能力考核等相关内容。原则上专业知识考核通过抽取考题、学生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需回答专业知识考核2题,满分按3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30%;实践技能考核1题,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综合能力考核2题,满分按3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能力考核满分按8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80%。

复试总成绩小于60分者,或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1、复试成绩全部量化,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口语听力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实践技能成绩+面试综合能力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三、调剂

我院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公共卫生(非全日制)有部分计划缺额,将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四、录取办法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要求

1.考生复试时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1)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3.参加复试的考生请直接扫描下方加入微信复试群。

六、监督与申诉

申诉电话:0371-677819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诉地点: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二楼C209办公室

附件: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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