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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通知

2024-07-11 13: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我市2023年转业军官安置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双选、“直通车”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

  2023年广东省下达我市接收安置的团级及以下(含专业技术)转业军官。

  二、双选安置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五条明确,“对下列退役军人,优先安置:(一)参战退役军人;(二)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三)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四)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上述四类人员为政策性照顾对象,由部队审核认定,审核材料与档案一并移交地方安置部门,进行双选安置。

  (一)双选安置报名。市退役军人局在局官网发布双选安置通知,公布安置岗位,明确岗位类别及有关要求。政策性照顾对象根据安置岗位,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名,每人限报3个岗位。市退役军人局汇总报名情况后在局官网公布,并及时通报接收单位。

  (二)确定安置岗位。接收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核、面试考察等方式了解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决定是否接收。接收人员确定后,接收单位应向全部报名人员告知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退役军人局报送《政策性照顾对象双选安置确认表》。如果多个单位确定接收同一名人员,由市退役军人局依据收到《政策性照顾对象双选安置确认表》的时间,按照“先选先定”的原则确认最终结果。

  (三)公布安置结果。市退役军人局汇总各单位接收情况后,在局官网公布安置结果。政策性照顾对象在双选安置中被确定接收的,视为完成安置,其安置岗位不可更改;未被确定接收的,继续参加后续安置环节。未接收转业军官的报名岗位,纳入考试考核安置岗位。

  三、“直通车”安置

  (一)“直通车”安置报名。市退役军人局在局官网发布“直通车”安置通知,公布“直通车”安置计划及有关要求,转业军官根据安置计划,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市退役军人局汇总报名情况后在局官网公布,并及时通报接收单位。  

  (二)确定安置岗位。接收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核、专业测试、面试考察等方式确定接收人员。接收人员确定后,接收单位应向全部报名人员告知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退役军人局报送《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确认表》。

  (三)公布安置结果。市退役军人局汇总各单位接收情况后,在局官网公布安置结果。转业军官在“直通车”安置中被确定接收的,视为完成安置,其安置岗位不可更改;未被确定接收的,继续参加后续安置环节。未接收转业军官的“直通车”安置岗位,经重新审核岗位条件后,纳入考试考核安置岗位。

  四、考试考核安置

  (一)参加考试人员。广东省下达我市接收安置的营级(含原专业技术10级)及以下转业军官(含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组织安置考试。安置考试由省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我市考务工作由市退役军人局和市考试院具体负责。转业军官根据部队通知进行网上注册、考试报名、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明确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组织现场选岗。市退役军人局根据省相关部门反馈的考试成绩,结合考核分,汇总总成绩(团级转业军官不参加安置考试,考核分即为总成绩);根据双选、“直通车”安置结果,整理考试考核安置岗位。市退役军人局在局官网发布现场选岗通知,公布总成绩和安置岗位。转业军官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选岗,根据人员类别,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安置岗位并签名确认。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放弃选岗或缺席,由市退役军人局从同类别剩余岗位中指令性安排。

  五、下达安置通知

  市退役军人局根据岗位确定情况印发安置通知,同步向接收单位移交转业军官档案。接收单位应及时审核档案,确定转业军官安置岗位和职级,并将定职定级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市退役军人局。转业军官若不符合接收单位入职条件,由市退役军人局在剩余岗位中指令性安排。

  六、转业军官报到

  转业军官接到报到通知后,持部队开具的报到材料,按照通知时限依次到市退役军人局和接收单位报到。接收单位应及时为转业军官办理入职手续。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退役军人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联系人:张欧飞,联系电话:130488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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