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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短信骚扰、“影射”造谣、公然侮辱诽谤.......依法维权反击网络不文明行为

2024-07-12 11: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网络暴力、骚扰事件层出不穷

除了公众人物之外

一些普通人也曾陷入

网络不文明现象的风波之中

遭遇过电话短信轰炸、诽谤造谣等情形

但是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

在网络上发表任何言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

任何违法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制止网暴等现象

让侵权者担责呢

让我们看看他们是怎么做的吧

电话、短信、微信被人“狂轰乱炸”

应该怎么依法维权?

被电话、短信言语侮辱,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进行依法维权呢?小梦就受到了这样的网络骚扰,我们看看她是怎么处理的吧。

采取打电话、发送短信、微信消息等方式狂轰乱炸辱骂他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受害者面对如此骚扰行径无需忍受,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制作图片、视频传播“影射”造谣

当事人够“刑”了吗?

被人在网络平台上制作图片、传播视频“影射”造谣时,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被人恶意盗取个人信息仿冒身份并导致自己社会评价降低时,又该如何进行反击呢?

利用他人个人信息仿冒身份进行“影射”造谣,导致被仿冒者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此外,这类“影射”造谣的行为还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构成诽谤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或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因此,不论处于什么目的“影射”造谣他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社交媒体上被人无辜侵犯名誉权

平台应该担责吗?

在社交媒体上被公开“人肉”“辱骂”,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向平台投诉,要求平台处理侵权信息。但是,平台有时并不会及时处理,或者平台认为信息并不侵权而不予处理。那么因此而导致的侵权损害扩大,平台是否要对此担责呢?

很多时候,面对被人在社交媒体上无辜“人肉”“辱骂”,受害者时常无法第一时间获取侵权人的信息,只能先向平台求助,通知平台就该侵权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以避免侵权信息进一步传播。平台接到通知后,有义务及时核实信息情况并作出妥当处理。如果平台未及时采取措施而导致损害扩大,则应当就该损害的扩大部分和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视频:新华社、北京四中院联合制作

出镜:白雪、王瑜、王远哲

原标题:《电话短信骚扰、“影射”造谣、公然侮辱诽谤.......依法维权反击网络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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