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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1攻略大全 全1

2024-07-09 04: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逆转裁判1攻略大全 全1-5话流程攻略(4)第四话:逆转、然后再见

2023-09-21 15:47:37

作者:大圆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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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话:最初的逆转 第二话:逆转姐妹 第三话:将军超人逆转 第四话:逆转、然后再见 第五话:结局上 第五话:结局下

第四话 逆转、然后再见

事务所中大家正在谈话,这时电视报道葫芦湖有人目击到迷之怪兽。又报道那里有杀人事件发生,被逮捕的嫌疑犯竟然是检察官御剑。

主角赶往留置所,在那里见到御剑。不肯委托主角辩护。在公园和刑警交谈,在公园广场上调查长凳,得到圣诞节用的烟花。去森林调查相机后点燃烟火,会出现一女子大泽木。把律师证给她看,交谈后得知她是研究员,来这里已经三天,是来拍摄流星的。得到照相机后,再把相机给她看。

前往警察署·刑事课可得到解剖记录。回到事务所后,真宵想起了刚才照片那个人就是以前事务所的辩护律师。再前往星影法律事务所,但那里空无一人。在森林见到研究记事。先到警察署内·刑事课,再去星影法律事务所。把死者解剖记录给星影看,得知死者叫生仓雪夫,曾辩护过“DL6号事件”。原来“DL6号事件”的被害者就是御剑的父亲。得到绫里舞子。去留置所把绫里舞子给御剑看,得知被害人为“DL6号事件”的嫌疑犯辩护成功。那是15年前的12月28日发生的,在法律时效上,还有三天时间罪犯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了。再把湖中的照片给他看,御剑终于答应请主角为他辩护。主角答应。得到了御剑委托辩护)。去警察署内·刑事课交给刑警。

【12月26日上午9点44分,地方法院】

检察官是40年来从没失败过的狩魔豪。他是御剑的师傅,是一个比御剑险恶十倍而且为了判被告有罪而使用任何手段的人。

开庭后首先是刑警的事件说明:圣诞夜的深夜零点刚过,湖中小船上有两个男子。在零点10分,一个去野餐的女性目击到这些。在两声枪响后,小船,逃向租船的小屋(得到俯视图)。

豪在法庭上极其嚣张,但法官也拿他没办法。

刑警先作出证言,主角抓住证言的第5句寻问。刑警说尸体上发现了一发子弹,得到子弹作为记录。再抓住第6句寻问,刑警补充证言后,主角对新证言进行盘问,得知那枪上有御剑的右手指纹。得到手枪作为法庭记录,而且线条痕也和枪吻合(线条痕就是开枪时候因磨擦而产生的纹理)。

现在法庭几乎由豪控制,他宣布休息十分钟,然后带新证人。证人大泽上庭作出证言。开始寻问后,主角对每一句话都不放过。但深入盘问都被豪阻拦。这时真宵挺身而出,寻问大泽木。但豪以侮辱法庭罪欲使主角退庭,最后迫使真宵退庭。他问主角是否有矛盾的地方,主角当然选择有。因为一句关键性的话并没有在证言中出现,所以再次让大泽木补充证言。主角拿出湖的照片,指出高级相机都无法看清的脸,她应是无法认出是谁的。

大泽木只好再作证言,但主角抓住第三句,指出观察流星应该用天文望远镜,而非双筒望远镜,进而对照相机提出疑问。大泽木证人补充道:那个照相机是为了拍摄流星而准备的设备。主角拿出照相机指出:如果是拍摄流星,那么照相机应该朝天上,而她却拍摄到了湖上的情况。然后选择:证据。表示有证据可以说明,接着拿出照相机,指出这是以破裂音作为反应的设备,拍到这照片是因为枪声。

无言以对的大泽木只有从头作出证言,抓住她第7句开始寻问。然后拿出法庭记录,指出她在听到声音后,先寻找的不是船,因为只看一条船的话是用不着双筒望远镜的。主角随后要求看扩大了的照片,得到了照片。随后对照片提出异议并指出照片上开枪者的手的部分有问题。于是就拿出那枪,说明枪上的指纹是御剑的右手指纹,而照片上的人是左手拿枪射击。这时主角提出被害人是自杀,但豪提出子弹是1米以上的距离射来的,得到解剖记录。这时法官宣布休庭,明天再开庭。得到证言书作为法庭记录,然后就开始调查工作。

在森林碰到了刑警,再迎接真宵出拘留所。公园前会碰到大泽木,她的情报要主角以湖中怪物的情报作为交换。警察署的刑警会与主角一同调查湖中怪物,主角在新武器中选择:金属探测。在公园·广场会碰到矢张,然后直接去小屋,金属探测器找到了氧气瓶与矢张谈论他身后的充气玩偶,然后把氧气瓶给他看,因为主角看到他身后也有那样的彩旗,然后问他那个玩偶是用什么气充的。接着选择:想知道详细情况,得知他就是用氧气瓶的气来充的。但充气当天拴一下子飞了,很响的“啪”的一声,氧气瓶象火箭一样飞上了天。那是20日左右发生的事,然后氧气瓶飞到湖里去了。最后他在前天找到了,正好是事发当天。回去见大泽木,主角选择:根本没有湖中怪物。然后表示可以证明,再把氧气瓶给她看。主角解释道:破裂音就是氧气瓶飞上天的声音,而怪物就是那个充气人偶掉在湖中的景象。作为交换,主角得知明天的证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并得到了另一张照片作为法庭记录。前往管理小屋内,把律师证给管理人看,答应他条件。调查房间中的八哥鸟。没想到八哥说了惊人的话:别忘记“DL6号事件”!

在警察署资料室得到关于“DL6号事件”的信息:2001年12月28日,发生在地方法院。那天下午2点,发生了大地震。法院的一部分建筑倒塌,院内停电。这时候,电梯中有三人被困了5小时左右。电梯内严重缺氧,生存者意识模糊。三人中,有一个心脏中弹,那就是御剑的父亲。当时35岁,下午法庭败诉后,和儿子一起回家,在电梯中被杀。从子弹射入的角度来看,不可能是自杀。手枪在电梯中被发现。一共开了两枪。那个第三人就是嫌疑犯,但是现在事件的被害人生仓为他辩护成功。嫌疑犯在无罪释放后,就踪迹不见了。

得到了DL6号事件资料作为法庭记录

【12月27日地方法院,第三法庭】

租船屋的管理人上庭作证,他因为失去了很多年前的记忆而无法说出自己的名字。

作完证词后,主角对第2句和第6句证词表示疑问。主角指出那晚有雾,所以不可能看到男子的脸。老头进行证词补充:听到那个男人说“竟然开了枪”。主角想抓住这句话继续追问,但是豪百般阻挡。虽然主角一再提出异议,但最后法官还是判御剑有罪。这时矢张冲上法庭,作为证人出现。法官决定撤消判决,并且在休息5分钟后继续开庭。

休息室中,御剑说当时因为吓坏了,所以不加思考地在对方掉进湖中后捡起了枪。

开庭后矢张作出证言,抓住他最后一句寻问。因为他只听到了一下,所以就拿证言指出应该是两下响声。但他竟然说当时他在听收音机。所以在主角的要求下,他继续作出与这有关的证言。

抓住证词的最后一句话,主角认为有必要说出DJ说了些什么。所以矢张补充证言:听到枪声的时候,听到广播里面说圣诞节就在眼前了。主角就拿证言,指出矢张听到枪声的时候,圣诞节并没有到。这和研究员的证词有出入。但主角说矢张并没有错,拿出照片,上面的时间是晚上11点50分。因为有破裂声,所以有这张照片。

主角继续向大家解释:原来那晚在25分钟的间隔里,有两下枪声。证据就是手枪,因为那枪打了三发子弹。并说明被害者是在11点50分的时候被杀的,所以照片上的人是:御剑和犯人。那晚被害人叫御剑出来见面,但他提前被杀,然后犯人装成被害人和御剑见面。犯人的名字还不知道,因为……犯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老头!

主角指着地图上面的小屋,那就是真正的杀人现场。主角:矢张当天在找东西,找到后,就回租船屋还船,当他听音乐时听到枪声就逃跑了。但因为在听音乐,所以枪声一定不远,那就是管理小屋!然后老头穿着被害人的大衣去见御剑,所以开枪的是老头。因为没打中,所以就连开两枪,为了制造目击证人。然后犯人跳进湖中,上岸后,给死者尸体穿回衣服,然后再扔尸体进湖里。

这时有人报告,管理人老头逃跑,也没有回小屋。

法官宣布第二天再开庭。

休息室中,御剑: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你,关于我的恶梦……我杀人的那段记忆。

回事务所,主角回忆起一段往事:小学时代,主角三人是同学,有一件永生难忘的事,让他决定做一个辩护律师。当时主角班级有一个人的伙食费被偷了,虽然只有3800日元。那天被偷应该是在体育课上。矢张休息,主角因为感冒而不能上体育课,所以就把唯一有嫌疑的主角送上了学校法庭。当时周围所有的人都喊着主角有罪,连老师都要让主角当场道歉。主角感到很痛苦,就在主角走向那个被偷的学生——御剑面前要道歉的时候,“既然是法庭,那就需要证据。其他人都安静下来!你们连这都不知道,你们这些外行”这是御剑的声音,矢张也帮主角说话。老师权衡了后,就此结束了这次审判。

事后得知御剑要做一个象他父亲一样的辩护律师。但他完全变了,他不肯见主角。主角因此做一个辩护律师,以求在法庭上见他,替他排解痛苦。

前往管理员小屋,调查电视机上的金库,会发现了一封信:向御剑复仇,这是最后的机会。让你人生破灭的两个男人,只有现在才能报仇。而且信上写着今天法庭上让主角为难的方法。看来管理员是被人指示的,将此信作为法庭记录。回到留置所把金库中信给御剑看,他怀疑那老头就是灰根高太郎。“DL6号事件”后,高太郎神智不清,所以被判无罪。接着御剑也说出了自己的恶梦——“DL6号事件”:电梯里空气越来越少,为空气而争斗。这时我捡到了身边的手枪……

回到星影法律事务所,得知御剑父亲很反对豪的做法。另外,有可能当时真宵的母亲得到的信息是错误的。把金库中的信给星影看,主角认为这信是狩魔豪写的。又得知15年前,豪和御剑父亲的较量,虽然豪赢了,但是御剑父亲揭发豪使用不正当手段得到证据,而使豪受到了处罚,将豪的完美形象破坏。在警察署资料室调查拉开着的抽屉,“DL6号事件”的资料已经被豪拿走。将金库中的信给他看,他竟然抢走了信并要放火烧掉。

豪走后,主角发现留下的“DL6号事件”的弹壳,这是打中御剑父亲的子弹弹壳。

最终日的开庭,管理人老头上庭作出证言。

之后主角对证言的第3、第4、第5句进行寻问,指出老头就是灰根高太郎。但由于老头碰到过化学品而无法以指纹鉴定身份。主角决定寻问八哥鸟!八哥的证言只有两句。主角对进行寻问:名字叫什么?

这名字和事件当然有关系。把“DL6号事件·资料”拿出来并指出,在资料的“疑者”部分可以看到高太郎的未婚妻自杀而死,未婚妻的名字和八哥鸟的名字一模一样。但是这被认为有巧合的可能。所以只能第二次寻问:金库的密码是多少?

这密码和管理人的身份当然有关系。拿出“DL6号事件·资料”,和密码有关系的就是:事件概要。密码就是事发日期。

因为有两个偶然,所以就不再是巧合,法官宣布老头上庭。

老头一改颓废的风格,承认自己就是高太郎,而且也不否认是他杀了被害人。

老头:15年前,虽然我没有罪,但是辩护人把我说成是神经错乱,才无罪的。他根本就不相信我是无罪的。工作、未婚妻、社会地位……什么都没有了。15年后的今天,我收到了一封信和一把手枪。里面写着详细的计划。谁写给我的并不重要,15年后的现在能得到这样的机会才是关键。有些话我不能说,你们问御剑吧,反正被害人是我杀的。

御剑上庭,法官宣判他无罪释放。

审理结束,但御剑提出异议,希望审理“DL6号事件”。

主角无论作出什么选择都无法阻止御剑。

御剑:……这15年里……我被一个“梦”一直困扰着。……那只是梦……我对自己这样说着。但是,那并不是梦。灰根高太郎不是罪犯。从射击的距离来看,父亲也不是自杀。是的,我什么都明白了。犯人……就是我自己!法官大人,我在这里认罪。而且“DL6号事件”的时效还没有超过。

法庭上下一片喧哗。法官决定休庭。

主角表示不相信他的梦,并且要证明他的梦只是一个梦,而不是事实。

休息后,御剑作出证言。

之后主角对第6句展开寻问,御剑说只有一下枪声,和可怕的惨叫。寻问第7句后,针对第6句话拿出“DL6号事件·写真”,然后指着电梯玻璃上的另一个弹痕进行说明并表示这和事件有关。接着拿出“DL6号事件·资料”中的被害者,说明当时记载着开了两枪。但因为当时找不到另一个弹壳,而怀疑是否只开了一枪,进而要判决御剑有罪。主角自然提出异议,这时所长的声音出现,告诉主角另一颗弹壳一定被人拿走了。所以主角表示是犯人拿走了弹壳,不过也没有必要寻找了。在主角想不出子弹去了哪里时,所长的声音再次响起:提出不得不拿走弹壳的理由,用一种“逆转”的思维方式……原来另一颗子弹是射中了犯人,在犯人体内,所以自然找不到。

主角设想:在御剑扔枪的时候,枪走火,并打中了电梯窗户外的犯人,然后犯人进电梯,杀害了御剑父亲。但是这设想没有立足点,这时想起了星影说过,豪在那事件后休假了几个月,那是史无前例的。所以主角立刻说出:豪就是最大的嫌疑犯。

这时候主角想传唤医生,但御剑认为像豪那样的人是不会去做手术而留下任何把柄在别人手里的。但主角提到外行人是不可能自己把子弹取出来的,所以主角说有证据。主角拿出了金属探知机,要用这个来探测他的身上的弹壳!此时豪浑身是汗,但法官允许主角使用。虽然探测出来了,但是豪否认这个伤和事件有关。主角就拿出“DL6号事件弹”,指出子弹的线条痕和豪体内的如果相同,那就说明是同一把枪射出的子弹。这时豪发怒了,御剑突然觉得这叫声和当时听到的惨叫声一模一样……

15年前……豪因为被御剑父亲抓住了尾巴而被处罚。当天豪从资料室出来,正好停电,他摸黑来到了电梯前。按了电梯却没有反应,这时候一声枪响,打中了豪的右肩。这时电力恢复,他走进电梯,看到已经昏迷的三人和地上的手枪,他知道这都是命运的安排……

法官:我好象从迷宫中刚走出来的感觉。15年的时间里,御剑你一直是清白的,那只不过是你的一个恶梦而已。我宣布你无罪释放!

忙了一天,主角回到律师事务所,看见一封信,是真宵写给主角的:再见了,成步堂君。昨天的你真的是表现得很出色。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灵媒师,还不能独当一面。我也想过要帮助御剑,但你做到了,我却什么都不行。所以我想再度外出修行。我怕看到你之后什么都说不出来,所以我留给你这封信。再见了……

主角连忙赶向车站,正好碰到了真宵,主角用“DL6号事件弹”告诉她,辩护成功是她的功劳。

真宵带着微笑踏上了修行的旅程……

主角:自此,我的故事就告一段落了。向新手辩护律师的自己告别。现在我会翻开新的一页,创造一个崭新的故事。当御剑说我是外行的时候,也许我不太会说话,但是我还是会……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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