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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4-07-07 10: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调整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08日 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因人事变动,结合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同意,现对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县  长 哈  热  主持和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副县长 朱  震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宏观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协助县长负责人事、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国民经济社会和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消防)、财税、统计、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机关事务管理、金融保险、电力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中心。联系人民银行、税务局及银行、保险在和硕分支机构。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消防大队、国网供电公司工作。

副县长 田六六  协助县长负责重大项目、工业经济工作。负责张家口市对口支援、招商引资、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非公有制经济、邮政、通信、供销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供销社。联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商联,邮政局、烟草专卖局、通信机构等驻县单位。

副县长 陈  勇  协助县长负责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畜牧、粮食、气象、土地清理、葡萄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生产抗灾救灾、移民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联系气象局、二师24团、新疆清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副县长 李  鹏  协助常务副县长负责经济、应急管理工作,协同负责旅游、招商引资、商务和工业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多式联运产业物流园区、新材料工业园区。

副县长人选 阿尤甫·克热木  协助县长负责外事工作。负责民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事务、军民融合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驻县部队、侨联、残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巴音郭楞执法支队和硕执法大队、公路管理局、铁路等驻县单位。

副县长人选 张 亮  协助县长负责公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党组成员 阿力腾才次克  协助县长负责地方志工作。负责教育(民族语言文字)、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老龄)、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融媒体中心、金沙滩管委会。联系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文联、社科联、红十字会工作。 

党组成员 依布拉音·努尔  协助负责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工作。

党组成员 阿不拉江·尼亚孜  协助负责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畜牧、粮食、气象、土地清理、农业综合开发和生产抗灾救灾、移民等方面的工作。

党组成员 韩志强  负责经济开发区工作,协助分管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工作。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副县长、政府党组成员负责抓好分管口的全面、、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食品安全等工作。

特此通知

 

 

                    和硕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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