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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2023-11-20 18: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各有关中选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黑龙江、辽宁省血液透析相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和辽宁省《2022年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就做好血液透、输液器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3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中选产品的增补挂网工作 (一)增补挂网:2022年9月2日前,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血液透析、输液器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3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清单内产品(未挂网)增补(详见附件1、2)。请各中选生产企业按照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公告要求及时响应,按时完成相关操作。

(二)信息整合:辽宁省公共资源中心要整合好血液透析、输液器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3类医用耗材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相关信息。

1、完善同类产品编码:2022年9月2日前,做好中选结果清单内产品和同类现行阳光挂网产品编码匹配、核对,统一匹配成27位编码。

2、调整价格:2022年9月8日前,对中选结果清单内产品价格信息与同类现行阳光挂网产品价格信息进行比对,并完成整合,对已挂网的中选产品进行价格调整;对血液透析类相关产品的中选价格高于辽宁省现行阳光挂网采购价格的,按辽宁省现行挂网价格执行带量采购。

3、开发采购模块:2022年9月23日前,对中选产品与同类现行阳光挂网不同信息的产品合并为同一采购目录,目录中标明“中选”、“非中选”、“非带量”字样进行同类采购产品区分。

二、中选企业自主建立配送关系

(一)建立配送要求:中选产品可由中选企业直接配送,或按照1个中选产品每个市级配送单元委托不超过2家配送企业配送的原则,自主选择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配送;要求同一中选企业的不同中选产品须选择同一配送企业;需求量较大或供应保障要求较高的市,可以适当增加配送企业。

(二)填报方式:由中选企业通过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填报。

(三)填报时间:2022年9月2日零时至9月13日17时。

(四)操作方法:相关中选企业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s://www.lnsggzy.com/TPFrameYC)”,点击“耗材采购”模块,进入“配送关系管理→上报配送企业”菜单,上报配送关系。在截止时间前,企业可进行重新填报(详见附件3)。

(五)自动关联:相关中选企业完成填报配送企业后,视同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中选结果执行时,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将进行配送关系自动关联,相关企业无需再行操作。

三、做好购销合同签订和预付金划拨工作

省医疗保障局将汇总中选企业填报的配送企业详细信息及时提供给各市医疗保障局。各市医疗保障局要组织辖区相关医疗机构于2022年9月5日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确认工作(详见附件4、5),并于9月15日前通报中选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本市辖区各医疗机构与中选产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于9月23日前完成《辽宁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购销合同》的签订工作,合同范本电子版可到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的下载中心下载。各市医保经办机构要在2022年9月23日前完成预付金的测算和划拨。

联系电话:024-23447076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13584043403

附件:

 

1.血液透析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清单

2.输液器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清单

3.中选企业上报配送关系及配送企业注册操作手册

4.医疗机构血液透析类产品协议采购量明细表

5.医疗机构输液器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产品协议采购量明细表

辽宁省医疗保障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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