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辞职”可行吗?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辞职信的法律效力有多大规定 “微信辞职”可行吗?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微信辞职”可行吗?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2024-07-11 18: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英才网某用户曾向我们咨询:

不久前我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但老板和人事都去外地出差了,半个月后才能回来,而我当时又着急离开,于是我只好通过微信与老板联系。在向老板和人事经理讲明原因后,他们答应了我离职。但现在我心里还是有些不安,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辞职的凭证?通过聊天软件辞职是否有法律效应?

法律解析:

关于辞职(即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要点一: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这里的三十日(三日),是指提出离职后,还要为用人单位工作三十天,一来是让用人单位有时间找到劳动者的继任者,二是让劳动者完成手头事务的后续工作和交接;

要点二:劳动者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

在实际生活中,常常有不按照标准程序辞职的情况出现。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型民营企业,往往只要跟老板打个招呼就可以找财务结账,然后收拾东西走人了。但这种口头通知的缺点非常明显:第一,雇佣双方难以保存证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事实难以查明。而如果有书面通知,责任判断就容易得多。

那么,哪些形式属于书面形式呢?这个问题法条上并没有十分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并非只有纸张才是书面形式。只要能够还原事实的文字形式的辞职申请,都可以作为书面形式而得到认可。比如电子邮件、微信,QQ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等。

但是,这些形式的辞职信我们并不推荐。法条上之所以要求书面形式,为的就是尽可能得减少双方的矛盾争议。就比如这位用户所说的微信,在实践中,如何辨别聊天记录的真伪、微信账号的归属等等,都有很多争议存在。显然不如签字、盖印的方式来的明明白白。

微信辞职,在举证上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不管是对员工还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都不保险。因此,徐州英才网建议职场人在离职时最好使用书面辞职信的方式提出辞职的事实,以免遭遇可能出现的麻烦。

展开全文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