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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 21: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 行业标准-HJ 环境保护 强制性 现行

行业标准《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辐射防护协会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甘肃省肿瘤医院 、广东三九脑科医院 、广州泰和肿瘤医院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于 2021-10-17 实施于 2021-12-0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1198—2021 发布日期 2021-10-17 实施日期 2021-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4922-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2号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开展放射治疗过程中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放射治疗相关活动中的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核素治疗、敷贴治疗、放射性粒籽植入治疗、硼中子俘获治疗和放射治疗模拟诊断。 放射治疗设备生产、调试、维修维护活动和科研活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起草单位 广东辐射防护协会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东三九脑科医院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甘肃省肿瘤医院 广州泰和肿瘤医院 相近标准(计划) HJ 1188—2021  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YY 0832.2-2015  X辐射放射治疗立体定向及计划系统 第2部分:体部X辐射放射治疗立体定向及计划系统 20233496-T-469  核科学技术术语 第5部分: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 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T 4960.5-1996  核科学技术术语 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 GB 10252-2009  γ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与安全规范 GB 9706.21-2003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用于放射治疗与患者接触且具有电气连接辐射探测器的剂量计的安全专用要求 DB11/T 1033-2013  工业射线探伤辐射安全和防护分级管理要求 DB62/T 2990-2019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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