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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12123”办理车辆电子转籍,这些事您须要知道!

2024-07-15 14: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一步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机动车转籍申请】,进入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流程。

注意:用户可以为已备案的本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非运营小微型新能源载客汽车、摩托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

第二步

选择需办理转籍申请的机动车,在选择转入地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勾选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复选框,认真阅读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确认信息界面。

第三步

进入确认信息界面,核对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转入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

用户申请成功后,转出地车管所制作转籍档案电子化资料,转入地车管所收到电子资料后,将受理用户的申请。受理成功后,转入地车管所将通过短信告知用户。车主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开车前往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籍业务。用户信息申请通过后可在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对于机动车已过检验有效期的,需先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业务时,注意下列事项

能帮助大家更加顺利地办理业务哦

温馨提示

1、车辆电子转籍仅限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非运营小微型新能源载客汽车、摩托车且车主不变。

2、车主用户确认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需持有居住证),未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的,转入地车管所不予受理。

3、机动车状态为“转出、被盗抢、停驶、注销、海关监管、嫌疑车、查封、扣留、达到强制注销标准、强制注销、事故逃逸、锁定、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抵押/质押”的,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以及车辆类型、使用性质不符合转籍申请条件的,不得申请。

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编辑:简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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