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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豪车相撞担次责,两年后被索赔

2023-04-07 03: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与豪车相撞担次责,两年后被索赔

本报记者蒋紫雯长沙报道

近日,长沙市民关先生向潇湘晨报记者报料,其妻子沈女士骑电动车在路上与一辆阿斯顿·马丁轿车碰撞,妻子还受了伤,事发后被交警认定承担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事发两年后,他们突然收到法院传票:保险公司起诉其赔偿车辆损失费及利息共计5万多元。

记者分别联系长沙阿斯顿·马丁售后服务中心经理和徐州人保公司代理律师得知,受损车辆价格昂贵,维修费用高,不仅包括保险杠费用,还包括其他辅材费用、人工费等。

律师认为,保险公司起诉沈女士的流程没有问题,并没有超过代位求偿的3年诉讼期,而沈女士作为交通事故的次责方,有权反诉,索赔自己因车祸受伤的相关损失。

交警认定豪车司机担主责,沈女士担次责

“我们就是骑着电动车正常直行,我们被撞了,却还得赔他们钱。”近日,关先生向记者报料,两年前,妻子沈女士正骑着电动车直行,却被一辆突然从小区里出来的阿斯顿·马丁轿车阻挡,两车发生剐蹭,沈女士两腿受伤。交警处理后,本以为没事的关先生却在今年的3月22日,收到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妻子被保险公司起诉了。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花大队于2020年5月19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2020年5月11日15时11分许,张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从市规划局内由东往南出来准备左拐弯进入曙光路时,恰遇沈女士驾驶的两轮电动车沿曙光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此,电动车前部与汽车左前部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沈女士受伤的交通事故。

根据痕迹情况、当事人陈述和现场视频,交警大队认为,在此次事故中,张某某驾驶的车辆进出道路未让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沈女士驾驶电动车未确保安全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最终认定:张某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沈女士承担次要责任。随后,沈女士对此事故认定申请复核,2020年6月8日,交警支队复核结论决定: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

此事由保险公司全程跟进处理

“我们不明白啊,我们自己花钱看我们的病,他们花钱看自己的车,就息事宁人了吧。”关先生说,两年里车主和保险公司都没有和自己联系过,也没有问候过妻子的伤情,关于定损一事他和妻子也毫不知情,却突然变成了被告。

记者注意到,该案原告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人保公司”),因轿车在原告处购买了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因此向被告沈女士行驶代位追偿权。关先生表示,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其偿还车辆损失费48930元及利息2040元,共计50970元。

“我通过朋友了解过,保险杠市值只有几千块钱,他们把保险杠一顿神操作,变成了天价保险杠。这事儿特别蹊跷。”对方的索赔金额让关先生无法理解,由于对方没有提供汽车配件的维修清单,他怀疑保险公司人员和阿斯顿·马丁售后维修店存在违规定损、虚假骗保的嫌疑。

4月12日,记者联系到阿斯顿·马丁车主张先生。张先生表示,一开始他也并不知道具体的维修价格,目前他了解到,维修费用由售后店决定,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此事由保险公司全程跟进处理。

豪车需维修之处不只是保险杠

“不只换了保险杠,整个底部的所有小零件、两边的(发动机)内衬也全部换掉了。”4月13日,记者联系到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的阿斯顿·马丁售后服务中心经理。该经理表示,汽车维修所需的零件均由英国运回,因此费用较高,日前他们已将包括维修清单和订购清单在内的资料都已发到徐州人保公司。

“(汽车)损失还蛮大的,只是说很多时候肉眼看不见的问题都以为没有问题。这个车有很多配置因为是碳纤维结构,所以是只能换不能修的。”该经理告诉记者,此前他们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汽车轻微剐蹭,车主以为没有损失,但开到4S店检查后才发现,很多零件需要换掉。

关先生提供《机动车保险报案记录(代抄单)》显示,车辆厂牌型号为阿斯顿·马丁DB11,新车购置价为236万8千元。“落地的话大概在三百多万。”徐州人保公司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他收到的资料显示,维修费用不仅包括保险杠的费用,还包括其他辅材费用、人工费等。该代理律师表示,据其了解,事发至起诉历时较长的原因可能是徐州人保公司法务部此前已向被告沈女士进行催收,主张失败后才交由其律所负责处理。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介绍,保险公司起诉沈女士的流程本身没有问题,并没有超过3年诉讼期限。沈女士认为5万元赔偿额过高,李健表示,保险公司在开庭时需要提交相关清单以证明索赔价格的合理性。同时,沈女士作为交通事故次责方,称自己在车祸中受了伤,也有权进行反诉,索赔受伤的相关损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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