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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环城南路(艮塔东路

2024-06-05 14: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工程名称: 诸暨市环城南路(艮塔东路—市南路)快速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单位:诸暨市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宁波华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工程西起五纹岭隧道东口,东至东兴路,全长约 3.3km,道路标准段红线宽 50m,采用主线快速路+地面辅道的形式。快速路主线设计速度 60km/h,地面辅道设计速度 30~40km/h。

       工程范围内含新建隧道 2 座,分别为主线下穿洪浦江路隧道及人民南路东南侧辅道下穿隧道。主线下穿洪浦江路隧道起点桩号 K1+970,终点桩号 K2+360,隧道全长 390m,其中西侧 U 型槽长 170m,东侧 U 型槽长 155m,暗埋段长65m。人民南路东南侧辅道下穿隧道起点桩号CK0+100,终点桩号CK0+415,隧道全长315m,其中西侧 U 型槽长40m, 东侧 U 型槽长149m,暗埋段长126m。

       工程范围内含新建主线跨线桥 2 座,分别为市南路跨线桥及艮塔东路跨线桥。市南路跨线桥全长 307m,跨径布置为 2*25+(27+2*30)+(35+40+35)+2*30。艮塔东路跨 线桥全长 362.3m,跨径布置为 25.2+2*27.9+(40+48+40)+2*33.1+27.1+2*30。由于道路拓宽,本工程对现状浦阳江桥及开化江桥进行拼宽。浦阳江拼宽桥:南幅拼宽桥布跨为 30+4×25+20m,桩号范围K1+563.6~K1+719.6,全长 156.0m;北幅拼宽桥布跨为 6+20+4×25+20m,桩号范围为K1+570.6~K1+719.6,全长 149.0m。开化江拼宽桥:南幅拼宽桥布跨为 20+4×25+16m,桩号范围为 K2+591.1~K2+733.1,全长为142.0m;北幅拼宽桥布跨为18+4×25+16m,桩号范围为 K2+579.6~K2+721.6,全长为142.0m。

       人民南路西南侧辅道下穿现状人民南路跨线桥,需对现状人民南路跨线桥2根桥墩 进行托换处理。人民南路东北侧辅道上跨仓储一百地下室处,布置桥梁 1 座。

改造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线工程、机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跨市南路、艮塔东路高架桥,洪浦江路下穿隧道、人民南路下穿隧道均位于现状环城南路,并与市南路、人民南路、艮塔东路等主要现状道路相交,工程施工线路长、占地宽、挖填方工作量大、现状道路交通复杂,为保证工程对环境不造成影响,我公司制定如下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1.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防止因建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1.2 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1.3施工现场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1.4 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1.5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2.防治大气污染措施

2.1 设置围档,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2.2 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施工现场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3 安排保洁人员5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2.4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2.5 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施工用的砖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2.6 木工加工棚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布置要求,在每个区段内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2.7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2.8 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施工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2.9 施工道路铣刨作业时,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灰土和无机料拌合,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2.10 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茶炉,炊事炉灶及冬施取暖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2.11  拆除旧有和大临建筑时,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3.水污染控制措施

3.1 设置污水沉淀池,生活污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后才能排入附近的市政管网,施工污水由井内集水并沉淀净化后,集中排放到附近的市政管网,严禁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直接排入河涌。

3.2 施工范围设排水边沟。将排污系统处理图纸上报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征得环保部门同意,严禁施工污水污染环境。

3.3 把施工和生产产生的污水排入污水沉淀池,经过沉淀后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系统或环保部门允许排放的其他地方。严禁随处排放污水。

3.4 使用的液化气及乙炔发生罐中尾气,我们将送到灌汽点由他们集中处理,不在现场随意倾现场倒,以免污染环境。

       4 .防治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4.1 施工现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4.2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4.3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时,确需在 22时至次日 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

4.4有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震捣棒等方法。

4.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建立教育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4.6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工作,土方施工阶段白天的噪声必须小于85dB,夜间禁止施工,结构施工阶段白天的噪声必须小于70dB,夜间必须小于55dB。当现场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规定,要及时对现场噪声超标的给予处理。

       5. 能源、资源消耗的控制措施

5.1 项目现场安装总电表,施工区及办公区安装分电表,并设专人定期抄表。

5.2 对现场人员进行节电教育。

5.3 在保证正常施工及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夜间不必要的照明。

5.4 办公区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下班前,做到人走灯灭。

5.5 夏季控制使用空调,在无人办公或气候适宜的情况下,不开空调。

5.6 现场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

5.7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尽量控制机械操作,减少设备空转。

5.8 施工用电总包专业分包均需设计量表。

5.9所有机械必须符合产品设计匹配电机,根据加工件选用机械,避免大马拉小车。

       6. 严格控制化学品、油品的泄漏和火灾、爆炸的发生措施

       生产、办公区的化学品、油品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设立明显警告标志并配备标准的消防器材。严格执行各项消防规章和防火管理制度。特殊操作工种需培训后方可持证上岗。提高全员防火意识。

       7. 严格控制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处理措施

       防止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对环境造成影响,单位根据施工特点,树立节能减废的思想,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减少材料浪费,控制无毒、无害不可利用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严格控制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提高各类无毒、无害可利用物资的使用量。建立建筑垃圾分拣站和封闭式固体废弃物回收站。对所有固体废弃物按规定消纳。防止污染环境。

       8.防扰民措施

8.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组织施工。

8.2与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一起做好工程周围居民的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和生活环境秩序。

8.3 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群众利益,尽力减少工程施工给当地群众带来的不便,建立起相互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

8.4按照设计要求必须连续旋工的工程,需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的,在施工前必须向工程所在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待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批准,禁止在限制时间内进行超过国家标准噪声限制的作业。

8.5已批准夜间施工的,也要加强防范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定期、定点进行噪声测试,对强噪声设备要进行封闭作业,如遇有超噪声值施工的要立即制止,对人为制造噪声的,要对违章者进行处罚。

8.6施工前应当公布连续施工的时间,向工程周围的居民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居民的谅解。

       9.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措施

9.1施工现场设冲洗车辆处,并设沉淀池,冲车轮、泵车、泵管废水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沉淀池定期清掏。

9.2工地临时下水道设沉淀池,定期清掏污渣,经沉淀后排至市政管网。

9.3厕所设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理。

9.4下水管一律采用陶瓷对接,防渗水泥滴浆抹管,以防污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10.减少材料消耗和材料节约再利用措施

10.1对进入现场的各种材料要加强验收保管工作,减少材料的损坏,最大限度的减少材料的人为和自然损耗。

10.2加强材料的平面布置及合理码放,防止因堆码不合理造成的损坏和浪费。

10.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分拣站,并及时分拣回收,先利用后处理。

10.4搞好限额领料工作;开展综合利用,节约代用报废的物资和包装容器的回收上交利用,做到物尽其用。

10.5用经济手段管好物资,搞好物资节约工作,严格实行材料“节奖超罚”制度。

       11.节约用水及地下降水和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

11.1办公区、施工区安装分水表。

11.2现场使用的所有水阀门均为节水型。

11.3对现场人员进行节水教育。

11.4办公区、施工区各明确一名责任人员,检查水泄漏等情况,杜绝长流水现象。

11.5施工养护用及现场道路喷洒用水时,可以用地下降水井的水源及雨水喷洒,喷洒者应注意节约用水。

11.6临时用水上水管接口严密,水龙头严禁跑、冒、滴、漏。

11.7原材使用精打细算,降低耗损,提出合理化建议或用低耗能源材料取代。

11.8现场中要加强对非传统水源的利用,用于施工期间除饮用水以外的消防、降尘、车辆冲洗、厕所冲洗、结构施工中的混凝土养护的建筑用水。

11.9教育好工人节约用水用电。防止电动工具未作业时空载运转,夜间减少不必要的照明。

        12.对土地植被的保护措施

12.1施工车辆出场必须清洗,冲车轮、泵车,减少施工场地内的废渣、土对周围土地的污染,将对周围土地植被的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12.2减少施工的非废气排出、使用清洁能源。

12.3对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必须经过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减少对周围植被的污染。

12.4对工人进行安全环保教育,不得对周围土地植被进行损害。

        13.对施工区域内的遗址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

13.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如遇到遗址文物、古树名木,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马上通知文物部门前来探查和发掘,待有价值的文物发掘完成后,经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施工。

13.2对工人进行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向负责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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