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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雅、颂

2024-07-12 23: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与后代之衍变略有不同,《诗经》每首形式风格未尽一致,却大体皆有叙事的中心,也可说借诗记事,借诗作乐行礼,还提不到为作诗而作诗。但《诗经》之早期内容局限于颂谟、述史、神话,后来则在叙事中加进了情性吟咏以至于“言之不足则长言之”了,也越来越贴近民间的现实生活。由颂、雅到风,似乎有一个文化形态上的由雅而俗、由正而变的微妙变动。

“诗言志”。朱自清和闻一多都认为,“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志从止从心,本义是停止在心上,也可以说是藏在心里。)闻一多又指出,这三个意义代表诗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

最初的诗产生在有文字之前,依靠记忆以口耳相传,为了便于记诵,所以有韵和整齐的句法,因而,在《诗经》中又称“诗”为“诵”。“最古的诗实相当于后世的歌诀,如《百家姓》《四言杂字》之类。”

第二个阶段是文字产生以后,用文字记载代替或帮助记忆。“古时几乎一切文字记载皆曰志。”韵文发生既早于散文,“那么最初的志(记载)就没有不是诗(韵语)的了”。诗与史的区别,只在有韵和无韵上,其功能仍是记事。

第三个阶段,随着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逐渐复杂,更适宜于记载之用的散文得到进一步发展,诗便与歌结合起来。“诗歌平等合作,‘情’‘事’的平均发展,是诗的第三个阶段的进展,也正是三百篇的性质。”(夏传才《〈诗经〉研究史概要》)

因为诗与歌合流,刺激“情缘事”“事缘情”,再进一步,便有抒情意象的含蓄、弥漫,终于衍化为以“意境”“神韵”为旨趣的古典诗歌主流——抒情诗,成为此后两千年间中国文学的正统类型。同时,其中又出现“载道”与“非载道”两种态度的对立,都多少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矛盾——“体用不二”同“用离于体”的矛盾,强调人际和谐有序与强调个人独立自由两种人文主义的矛盾。当然, 如果从诗的文化功能来看这一矛盾,两千年间,毕竟是配合政教、礼治的“温柔敦厚”观念占了主导。“情”包括种种人情、性情、感情的表现,仍不过是士大夫文人寻求文化心理平衡的渊薮,所谓“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真是无可奈何聊以自慰的话。再说远一点,《诗经》在历史上被特别青睐,被反复加以阐释(包括种种解说和曲解),本身就是一种奇特的文化景观。

《诗经》所开辟的文化道路,对于中国文化也许不是偶然的。

孔子说:“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

名。”( 《论语·阳货》)他这里说到诗的功能,末一句并不重要,而调节社会、泄导人情却是首要目的。确实, 从《诗经》开始,虽然不乏自然朴实的表现力,诗歌毕竟是表现人生的体验和情感,表达主体性和经验性的东西,它有助于“风雅”氛围中的人借此完成人格,实现道德追求,同时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与教化作用。作为一种吸引了无数人聪明才智的文化导向,它影响了中国文化的核心观念,植根于中国人的心理结构—重视的不是天人的对立、冲突,而是天人渗透、协调。有人称之为“圆式思维”,思想发散出去,还要收拢回来,所谓“无往不复观”,体现于崇本抑末而非穷究事理,情感感受而非认识模拟。

因此,回头看《诗经》,中间虽有不少关于男女恋爱的内容, “亦只见其自守于人生规律以内之哀怨与想慕,虽极执着、极诚笃,却不见有一种狂热情绪之奔放。中间亦有种种社会下层以及各方面人生失意之呼吁,虽或极悲痛、极愤激,但始终是忠厚恻怛,不致陷于粗厉与冷酷。所以说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悱而不乱,又说哀而不伤,乐而不淫,又说温柔敦厚诗教也。这些全能指陈出在古诗中间透露出来的中国古人心中的一种境界,一种极真挚诚笃而不偏陷的境界。孔子曾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亦是指着这种境界,这种人类情思之自然中正合乎规律而不致放肆邪僻的境界而说的”( 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钱穆由此推论《诗经》是伦理的。

细井徇《诗经名物图解》

《诗经》毕竟还是诗,后世视之为政治书、道德经,未免牵强比附,把它当作社会阶级斗争的研究材料看,也很难普遍衡量。我们只能说,《诗经》作为艺术表达及情感思维表达的方式,通过赋(铺陈叙述)、比(取他物而以明之)、兴(以形象发端,有象征意味)的方法,对中国传统的诗文词曲书画以及工艺美术均产生了极大影响,所以也是文化性格上的最早规范,为儒家思想所重视。再者,它反映了周代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宗教的、政治的、伦理的、社交的、生产的。 如果说维系当时社会文化精神的是礼乐制度,那么诗正承担着阐发礼乐意义的基本功能。“发乎情止乎礼义”,所以孔子认为“《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又说“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鄘风·相鼠》是《诗经》中的名篇:“…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有人解释这首诗是对贵族统治者的斥责,实际上这里所说的“礼”,正是周代的礼乐制度。(诸如吉礼讲祭祀,敬事邦国鬼神;凶礼讲优患,多属丧葬凶荒;宾礼讲会同,多属朝聘过从;军礼讲兴师动众,征讨不服;嘉礼为宴饮婚冠,吉庆活动。)西汉人的理解(《史记》《礼记》《新序》《韩诗外传》)也大多如此。

当然,三百篇并不都是教化之言,有许多篇什称得上“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但也正因为如此,后儒才认为《诗经》是一种成功的、“感人心者”的教化。而在周代,它们之发生,也正在于它们是礼乐中的有机部分。诗,其实也就是歌,是有词有曲的礼仪性音乐,在庙堂或乡曲中吟唱。据考, 风、雅、颂皆是指不同风格的乐调、乐歌,以后乐调失传,只剩下了歌词。我们或可想象,诗被之管弦,先是作为延续下来的原始礼仪被传唱,又逐渐成为礼乐文化训练的内容,从音乐范围扩大到语言的范围,由一种艺术形式渗透到生活和教育传习中,对中国传统文化模式(情感和思维)产生了长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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