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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500问|录用条件和录用通知书的7个重要问题

2024-07-05 19: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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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汪正楼 律师

劳动争议是现实中经常发生的争议,如果对基本的劳动法律知识不了解,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能很好的维护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不能有效的防范法律风险。为此,笔者根据法律法规与实务经验,为大家编写了《劳动维权500问》,从应聘、入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劳动争议的处理等,全方位回答各种问题。

今天介绍录用条件和录用通知的7个问题。

12、什么是录用条件?

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招录员工所提出的招用要求,是用人单位招用员工的最低标准,是试用期内用以考核员工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13、为什么要制定录用条件?

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成本最低的方法,用该方法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要使用该条款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前提就是要制定录用条件。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

14、如何制定录用条件?

每个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形不同,录用条件也千差万别,我们从以下几个维度告诉大家如何制定录用条件:

(1)诚信信息,也即防欺诈信息。比如身份、身体、学历、专业技术、历史背景、工作经验等。

(2)入职手续条件。被查实不符合公司招聘条件的;无法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无法提供公司办理录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所需要的证明文件的;未经用人单位书面许可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到岗的;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用人单位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3)岗位职责条件。建议用人单位在制订试用期的录用条件时,将岗位职责的要求具体、明确的量化至录用条件当中,以备在试用期解除时,直接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进行解除,降低成本,减少风险。

(4)遵守规章制度条件。在录用条件中与劳动者明确应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条件,并愿意及时查收、阅知、学习,且受其约束,不能以不知晓为由而不遵守。当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出现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则可以据此“录用条件”直接做出解除。

(5)兼职条件。明确影响本职工作的兼职情况一经发现,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解除。

(6)档案存放情况以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准入条件上做好把关,将劳动者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或不按企业规定存放档案的情形,作为不符合企业的录用条件加以明确。

(7)绩效考核条件。针对一些主要依靠业绩衡量是否胜任的职位来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绩效考核显得至关重要,此时,用人单位不能仅约定试用期,或用长期的绩效考核标准与业绩达成目标来代替试用期的考核标准或录用条件。应当将试用期内完成多少业绩目标具体、明确至录用条件中。

15、如何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利用该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了录用条件,并且告知了劳动者。录用条件需要细致明确,可以用具体指标进行衡量;

(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约定的录用条件。当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用人单位要用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将其证明下来;

(3)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结束前行使解除权。对于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要在试用期结束前完成,并告知劳动者考核的结果。过了试用期即便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6、什么是录用通知书?

录用通知书是指用人单位向拟录用的劳动者发出的通知,意在告知劳动者已被录用的情况,通常包括用人单位的录用意向,报到的时间、地址、手续、注意事项等,有些录用通知书还明确了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作地点等内容。

17、制定录用通知书要注意什么?

(1)明确要求劳动者限期承诺;

(2)明确录用通知书失效的条件;

(3)约定双方达成合意后的违约责任;

(4)可告知试用期录用条件;

(5)简化内容,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18、发放录用通知书要注意什么?

(1)录用通知书送达到劳动者时生效;

(2)录用通知书可以撤回,但撤回通知要在录用通知书到达劳动者之前或同时到达;

(3)录用通知书可以撤销,但撤销通知要在劳动者同意接受应聘之前送达到劳动者;

(4)下列情况下,录用通知书不得撤销:

a、如果录用通知书明确了有效期限的,在有效期限到期之前,不能撤销;

b、劳动者有理由认为录用通知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 5)下列情况下,录用通知书失效:

a、劳动者书面通知到单位拒绝这份录用通知书;

b、录用通知书没有有效期限的,在劳动者未明确是否同意接受单位录用的情况下,单位撤销录用并通知到劳动者;

c、录用通知书设定了有效期限的,有效期限期满,劳动者未明确接受;

d、劳动者对录用通知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比如:录用通知书中写明月薪是10K,劳动者回复说要10.5K,这就是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

19、录用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和体检的合理顺序是什么?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的招聘流程是先发录用通知书,要求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交体检报告等资料过来。此时,一旦劳动者的体检报告有单位不想录用的疾病,可能为时已晚,因为,录用通知书已经发出去了,单位要受到要约的约束。此时,再反悔不想录用的,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要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责任。

所以,建议大家把体检环节提前到发录用通知书之前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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