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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ails relating to this examination are only available in Simplified Chinese.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4年1月开始实施。内地专业人员(指完成登记的内地证券从业人员、拥有有效的期货或基金执业资格的中国公民)可获香港证监会视作符合香港行业资格– 经此途径取得行业资格的内地专业人员,如持有内地一般的执业资格,将被视作符合香港负责人员/代表的行业资格。 为了配合《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期货业协会为在内地举办之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香港资格考试)的协助机构。资格考试卷一,二,三,五,六,十六及十七之考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承办,考试于2024年8月17日在北京, 上海, 深圳, 西安,武汉及成都同时举行。 有关此考试之详情,请浏览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另外,有关内地专业人员申请牌照的程序,请浏览香港证监会网站。 请注意,更改考试场次及取消报名政策并不适用于在内地举行之香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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