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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公安深化警务公开 打造阳光公安

2024-07-15 20: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采取“四个三”有力措施,不断丰富警务公开工作载体,强化政民、警民互动,努力打造“阳光警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一、“三强力”明晰警务公开工作方向

一是强力启动。市北公安分局将警务公开工作作为规范民警执法执勤工作的重要抓手,成立了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不同形式的专题会部署推动,加强警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和协调配合,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强力策划。研究制定了分局《警务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和《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定了警务信息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具体工作要求。三是强力落实。建立了评议考核、投诉处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自查并接受上级考核验收,对应公开而不公开或搞假公开、半公开,消极应付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情节严重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二、“三原则”规范警务公开工作运行

一是真实广泛原则。除法律、法规不予公开外,凡与公安工作相关的,需要社会知悉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警务信息,包括执法依据和制度程序、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等,均予以公开或依申请向社会提供。今年5月,分局向社会公开承诺《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二是及时高效原则。将最新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动态、行业场所管理情况动态快速向群众宣传通报,让群众及时了解熟悉有关政策规定和突出治安问题;把警务公开同落实纪检监督、执法责任、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等结合起来,推动警务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分局共计容缺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达28件。三是严守秘密原则。增强保密意识,对涉密不能公开的事项一律不准公开;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的警情通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发表;对性质敏感、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统一口径,防止发生负面影响。

三、“三载体”推进警务公开工作开展

一是新闻网络载体。充分利用“市北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网络平台,全天候提供便民服务,快节奏答复咨询,高效率办理审批,实现警务公开“零距离”。二是窗口单位载体。在公安办证部门、基层派出所等一线窗口设置固定的警务公开栏,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以及办事程序、时间期限、举报电话等内容公开上墙,各岗位民警姓名、警号、照片、联系电话和岗位职责全面公开,提高了警务公开和公共服务水平。三是警民互动载体。结合“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走访,为民办事服务;利用“12.4”等法制宣传日,组织民警走上街头,发放“警民联系卡”,现场咨询答疑;开展“警营开放日”,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分局共收集到意见建议29条,均逐一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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