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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我赚钱

2024-03-29 05: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觅知网供稿入驻协议

感谢您选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的合作方!本协议是您与觅知网之间有关您使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服务(以下简称为“本服务”)以及授权觅知网、与觅知网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用户使用数字作品所订立的法律协议。在您使用本服务前,了解我们提供的服务以及我们对您的期望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将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地向您展现本协议的内容,我们也希望您花一些时间,熟悉本协议各项条款。

我们在此善意地提醒您,本协议中与您的权益(可能)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我们已采用字体加粗的方式来特别提醒您,请您留意重点查阅。您应当在确认充分阅读本协议字体加粗条款,明确理解了该等字体加粗条款的前提下使用本服务;如果您认为前述字体加粗条款可能会导致您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利益受损,您应当在使用本服务之前再次对前述字体加粗条款阅读,并确保您已同意前述字体加粗条款的有效性的前提下,使用本服务。

除非您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登录或使用任何本服务。您勾选“同意”(具体措辞以页面载明的为准),或登录、开启以及在开启本服务状态下进行文档查看、编辑、保存、上传、下载等使用本服务的任何行为,均意味着您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同意受其约束。

一、定义

以下术语的解释是为了您更加清晰地了解本协议的内容:

1. “觅知网”/“我们” :是指上海觅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 “您”/“创作者”:指在接受本协议约定内容的前提下,将数字作品上传至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服务器的自然人主体。您知悉并认可通过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上点击上传数字作品的操作行为即为您将数字作品上传至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服务器的行为。

3. “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指由我们所有并运营的网址为【http://www.51.com】网站平台(包括域名为www.51miz.com的一级域名所链接到的网页及域名中含带.51miz.com的二级及更次级域名所链接到的任何网页)中的创作者页面;或/及2)。

4. “本服务”/“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服务”:我们通过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按照创作者已同意的本协议条款及其他针对本服务与我们达成的协议(如有),依据接收到的创作者的服务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者手动操作所发出的指令),通过互联网及/或移动互联网为创作者提供上传、发布数字作品的服务。只有在联网状态下您方可通过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使用本服务。

5. “数字作品”:指创作者上传至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服务器的内容以及创作者通过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影音作品等,无论数字作品的文件格式以及表现形式,凡属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均构成本协议所指数字作品。

6. “创作者服务账户”:即创作者完成认证流程而获得的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与自选的方式共同使用的账户。创作者应妥善保管其服务登录方式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服务账户。任何使用创作者服务登录方式向我们下达服务指令的行为均视为创作者行为,如因创作者行为给任何其他创作者、创作者、我们、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创作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 “用户”:是指使用数字作品的任何自然人用户以及非自然人用户(包括任何具备或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机构或组织)。

8. “觅知网平台”:指由我们所有并运营的网址为http://www.51miz.com的网站平台以及我们及其关联公司运营的微博、微信账号、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头条、视频号等。

9. “非独家作品”,指创作者发布于觅知网网站平台进行销售,同时可再发布于其它网站进行有偿网络销售、授权的数字作品。此类数字作品在其它网站发布的,不得共享或者以免费性质供第三方下载、使用,价格也不得低于该数字作品在觅知网网站平台的授权费用或销售价格。

10. “独家销售作品”,指创作者将数字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独家授权给觅知网,允许觅知网在觅知网网站平台进行转授权或销售,并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再自行或者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授权或销售的数字作品。

二、本服务的变更、申请、开通、中止、终止及转让

1. 服务的变更

1.1. 我们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就本服务内容进行变更,以及对本服务的具体形式、方法等进行调整。

1.2. 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下的任何服务都有可能被关闭、替换或在未来重新开启,也有可能在后续增加新的服务内容及种类,对此我们有权自行决定。如因我们关闭或替代觅知网平台下任何服务导致您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我们可能进一步扩充本服务功能,针对该部分新增功能将有可能附带特别适用于该功能的协议内容,请您在使用该新增功能前,仔细阅读该功能所附带协议(如有)。届时您接受该项新增功能服务的前提为您同意该项新增功能服务所附带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新增功能服务所附带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该新增功能所附带的协议,请您切勿使用该新增功能,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您完全接受该附带协议。同时您知悉并同意如本协议与任何针对某项新增服务添加相关特别约定、协议不一致的,均优先适用针对新增功能所添加相关特别约定及协议的规定。

2. 本服务的申请、开通、中止、终止及转让

2.1 本服务的申请

您申请使用本服务,必须首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按本协议约定通过我们审核后方可使用本服务:

2.1.1. 按创作者认证页面要求以及您的真实情况完成个人信息和基本信息的填写提交;

2.1.2. 按照创作者认证页面要求提示的格式、大小等规则上传提交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

2.1.3. 您应按创作者认证页面提示的数量、格式、大小等规则上传提交您的原创数字作品,供我们审核您的作品质量;

2.1.6. 勾选同意本协议。

2.2. 本服务的开通

2.2.1 在您能同时满足2.1条约定的全部条件的前提下,如您在创作者认证页面提交的申请通过我们审核,我们将通过页面显示或公众号消息的形式告知您,您已审核通过并为您开通本服务,如本服务顺利开通,则您在申请使用本服务时自行授权登录注册的方式即为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方式。您知悉并认可,若因为您的自身原因,而导致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遭他人非法使用时,我们将不负责处理。您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任意向第三者透露创作者服务登录方式、注册资料;多人共享同一个创作者服务账户;安装非法或来路不明的程序;将已经登陆创作者服务账号的设备提供给他人使用等。

2.2.2.如您未能完全满足2.1.约定的各项条件,或您在创作者认证页面提交的申请未能通过我们审核,则我们有权不向您开通本服务,本协议即告终止。

2.2.3. 本服务开通后,我们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您提供本服务,以便您可通过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上传、发布数字作品。

2.3. 服务的中止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我们有权随时中断向您提供本服务而无需通知您,对因此而产生的不便或损害,我们对您或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3.1. 定期检查或施工,更新软硬件,对网站进行维护等,我们有权暂停服务,但我们会尽快完成维护、更新工作;

2.3.2. 服务器遭受损坏,无法正常运作;

2.3.3. 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

2.3.4. 网络提供商线路或其它故障;

2.3.5. 在紧急情况之下为维护国家安全或其它第三者之人身安全;

2.3.6. 不可抗力及其他第三方原因;

2.3.7. 第三方向我们提出或我们怀疑您存在冒用第三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名称,营业执照,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地址等)注册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创作者服务账户的行为;

2.3.8. 我们怀疑您存在违法或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等行为或可能导致我们被追究责任的行为,或我们已收到第三方发来的侵权投诉。

2.4. 服务的终止

2.4.1. 如我们有合理理由/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我们收到第三方发来的侵权函、律师函等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怀疑您违反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出现本协议第4.1.7、第4.1.8款约定的情形之一)、违反本协议条款或违反法律规定,我们有权自行选择立即中止(中止后是否恢复向您提供本服务、何时恢复向您提供本服务以及您申请恢复本服务的流程等由我们自行决定)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因您的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而导致我们终止本服务的,本服务以及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均不能再使用。同时若因违反本协议或违反法律规定致使我们被追究责任或给我们造成损失的,您应为我们提供抗辩并向我们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您在违约或侵权期间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我们因被追责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前述赔偿金额我们有权直接从您应得的款项(包括未结算的分成收入)中先行扣除。

2.4.2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您同意我们享有通过在提前7天以网站公告(网址:http://www.51miz.com)通知或其他的方式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的权利,您已明确知晓我们享有的上述权利且知晓因上述权利的行使可能给您自身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减损,您在此明确表示不追究我们因行使上述单方终止服务权利而可能导致的一切责任。(比如我们更换合作方式等等可能造成的结果的解释)

2.4.3. 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您不得再使用本服务,我们将就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予以注销,您将无法使用您已被锁定的创作者服务账户上传、发布数字作品。您知悉并认可,无论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是否注销,您在此认可,您对于已通过创作者服务账户上传至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的数字作品承担永久保证责任,用户获得对您通过创作者服务账户上传至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的数字作品的使用授权依然有效,本协议针对您通过创作者服务账户上传至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的数字作品依然有效,若您针对您已通过创作者服务账户上传至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的数字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证义务,我们将有权依据本协议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2.4.4. 您知悉并认可,自您创建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之日起(含创建日当日),如您超过12个月未在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的特定展示位上传新作品,则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将被系统冻结,具体以我们向您注册创作者服务账户时提交的联系方式所发送的创作者服务账户被冻结的通知内容为准。如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中仍有尚未申请提现的账户收益,则您可联系管理员申请提现,创作者服务账户被冻结超过3个月且您未与管理员联系申请提现的,则视为您放弃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中所对应的账户收益。

2.4.5. 本服务终止(或提前终止)后,我们将向您注册创作者服务账户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发送本服务终止的消息,如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中仍有尚未申请提现的账户收益,您可联系管理员进行提现申请,若本协议终止超过3个月且您未与管理员联系申请提现,则视为你放弃您的创作者账户中所对应的账户收益。

2.5. 服务不得转让

本服务仅供您以自身名义注册并自行使用,您在任何时候均无权以任何方式将本服务予以转让、转授权、分授权给您以外的任何一方,一经发现,我们有权立即封禁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并有权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本款约定与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发生冲突均以本款约定为准。

三、所有权与知识产权

3.1. 我们保留对以下各项内容、信息完全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3.1.1. 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及其所有组成元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内容、数据、技术、软件、代码、用户界面以及与其相关的任何衍生作品;

3.1.2. 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提供给您设计可以选择使用的数字作品;

3.1.3. 您向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提供的与该平台服务相关的任何信息及反馈(不包含您向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提供的数字作品)。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您的权利与义务

4.1.1. 您应确保自身具有签订本协议、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您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因您提供虚假文件的,您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4.1.2. 您应确保在通过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上传、发布数字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源文件、底稿、工程文件等)均为原创或取得权利人合法授权,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或侵犯任意第三方合法权益之情形,您应于作品交付时提供完整的权属文件确保相关作品不存在瑕疵。若您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任务需引用此前创作作品的,上述作品无论完成时间如何,均适用本协议相关规定;如您违反上述条款的视为您根本违约。

4.1.3. 您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注册后(创作者注册须满足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中关于用户注册的要求),在上传作品时可自行选择上传的该作品作为独家作品或非独家作品。您上传的作品需满足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中关于上传作品的基本要求及《作品上传规范》 的基本要求。

1. 当您设定上传的作品为独家作品时,意味着您同意觅知网在全球范围内以独家代理的方式就该作品进行合作,即本协议有效期内,您不得自行或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授权或销售其上传于觅知网网站的作品,且觅知网可自行转让相关授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就作品授权或销售事宜进行维权。作品的授权费用或销售价格由您根据后台标准自行选择,若您不同意后台设定的定价规则但仍选择上传作品,将视作同意觅知网后台的定价标准。为最大化创作者权益,创作者同意并授权觅知网在不同分销渠道展示其作品并同意觅知网针对不同渠道对创作者的作品设置不同类型的定价方式。

2. 当您设定上传的作品为非独家作品时,有权将作品授权或销售给除觅知网网站以外的主体,但您确认不会许可或授权购买者将所购作品及作品主要元素通过互联网渠道再授权和/或转授权和/或销售。非独家作品的授权费用或销售价格由创作者根据后台标准自行选择,若您不同意后台设定的定价规则但仍选择上传作品,将视作同意觅知网后台的定价标准。为最大化创作者权益,您同意并授权觅知网在不同分销渠道展示其非独家作品并同意觅知网针对不同渠道对创作者的作品设置不同类型的定价方式。

4.1.4. 您保证对您上传、发布的全部数字作品均拥有完整的版权或已获得数字作品权利人合法授权、有权将数字作品用于本协议项下合作(本协议项下合作指,您授权我们在全球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您的数字作品,创作者认可我们有权使用该等数字作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1、我们可将数字作品存储于我们为觅知网平台提供的存储空间;

● 2、我们可在觅知网平台及在由我们选定的第三方网站或平台进行上传、发布、复制、传输、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推广;

● 3、我们可将数字作品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面向全球用户进行推广、发布以及传播;

● 4、我们可以任何合法方式将数字作品用于对觅知网平台和/或我们选定的第三网站或平台的宣传、推广;

● 5、我们有权授权下载、购买数字作品的用户以商业用途或非商业用途使用您上传的数字作品;

● 6、若您选择将作品加入我们的共享素材即作品进入素材库后,视为您授权我们对上述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并且我们有权就上述权利向任意第三人转授权。任意我们其他已签约设计师可对上述共享素材做二次创作,此类行为均不视为我们或行为人侵害乙方权益。

● 7、我们有权转授权第三方以上述方式使用数字作品的权利,并授权第三方将数字作品存储于其指定的服务器内。下同)。您保证提供的数字作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您对所提供数字作品资源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等负完全责任;如我们、用户或任何其他方被第三方主张上述权利而产生任何纠纷、仲裁、诉讼,或遭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理,由您出面解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使我们、用户及其他方免责,并赔偿因上述原因给我们、用户及其他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您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我们、用户及其他方因纠纷、仲裁、诉讼,或国家相关部门调查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前述赔偿金额我们有权直接从您应得的款项(包括未结算的分成收入)中先行扣除。

4.1.5. 对于非您自有权利的数字作品,您应自行向权利人支付并承担可能存在的许可费用、版税以及其它应缴费用以获取权利人的有效授权。

4.1.6. 您对用户的授权:

4.1.6.1. 授权内容 您同意授权全球范围内的任何用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包括但不限于浏览、阅读、下载等任何方式对您的数字作品加以使用,上述给予用户的授权为永久的普通全球授权,不可分授权或转授权(无论是否因此获得收益)。为避免歧义,您在此知悉并认可,用户在使用您的数字作品的过程中,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对数字作品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删减、变更数字作品的内容及形式),用户的上述使用行为不视为超出本协议约定的授权范围使用数字作品,且用户在使用数字作品时无需在任何位置或以任何方式表明数字作品的作者身份、姓名。

4.1.6.2. 授权限制

1、我们将告知用户,为获得上述授权,用户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尊重并不得侵犯您或数字作品权利人的人身性质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的权利。

2、您在此知悉并认可,我们仅有义务告知用户其所获得的授权内容,但对于用户对数字作品的使用行为不承担担保或责任。

4.1.7. 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您所上传、发布的数字作品内容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违背社会风俗、社会道德和互联网“七条底线”的内容;不存在违背一般道德和礼仪的内容;不存在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不存在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内容;不存在骚扰、广告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不存在我们认为的其他任何不当或令人不快的内容。我们有权对您上传、发布的所有数字作品进行审核并有权拒绝您上传、发布含有不当或令人不快内容的数字作品或有权在不预先通知您的情况下立即屏蔽或删除任何此类内容并中止或终止您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我们对您上传、发布的数字作品的审核,并不代表我们对该等数字作品承担任何审查或保证责任。

4.1.8. 您应保证您所上传、发布的数字作品符合《作品上传规范》的要求,我们有权对您上传、发布的所有数字作品进行审查并有权拒绝您上传、发布不符合《作品上传规范》《作品审核规范》要求的数字作品。

4.1.9. 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使用我们的名义进行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或任何可能对觅知/我们的品牌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

4.1.10. 您对经由本服务上传、发布的数字作品内容承担全部责任。尽管我们有权且会对您上传至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的数字作品进行审核,但审核仅限于形式审核,不对您上传的数字作品内容作任何实质性审核,且我们的上述审核行为不视为我们对于您使用本服务所上传、发布的数字作品内容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您在此承诺,您使用本服务完全合法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您使用本服务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到其他人合法权益导致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的,均由您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我们接受您上传的数字作品之行为均不得视为我们对该数字作品内容的认可。

4.1.11. 如若我们有理由认为您使用本服务之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有任何第三方告知我们您使用本服务之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我们有权在不预先通知您的情况下立即屏蔽或者删除您上传、发布的相应数字作品内容,并暂停或终止您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即便您使用本服务发布之内容有可能最终未被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认定为非法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但我们认可,如您使用本服务发布之内容最终未被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认定为非法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我们将对您上传、发布的相应数字作品内容进行屏蔽或删除的部分进行恢复。

4.1.12. 您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服务账户登录方式的账号及密码信息,因您自身原因丢失或其他重要信息等,您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4.1.13. 您知悉并认可,未经我们事先书面许可以及协助,您将无法自行对您已向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提供的数字作品进行下线处理(即删除已发布的数字作品),且无法自行修改已发布的数字作品。

4.1.14. 如您提交的基础信息或注册信息有任何变动,您必须及时更新,以便我们确认您的身份,为您提供账号登录凡是找回等服务。如您的注册登录方式 、如历史注册所用的QQ或微信被盗用或需要注销不能继续登录ID,您可联系平台客服按我们规定的流程申请重置或更换,除按规定的流程为您重置账号外,我们对此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4.1.15. 虽有本协议其他条款之约定,但您在此特别同意且认可,只要我们将您上传的且通过我们审核的数字作品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进行发布,我们即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需为您提供的上传、发布、推广数字作品等服务的全部义务,尽管依据本协议约定我们有权将数字作品通过互联网及/或移动互联网面向全球用户进行发布、推广以及传播,以及以任何合法方式将数字作品用于对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的宣传、推广,但我们不承诺一定通过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以外的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我们及/或其关联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以外运营的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对数字作品进行上传、发布、推广或传播,亦不承诺通过任何方式对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是否通过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以外的其他渠道对数字作品进行上传、发布、推广或传播以及是否及通过何种方式对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均由我们视情况自行决定。本款约定与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相抵触的,本款约定优先适用。

4.2.我们的权利与义务

4.2.1. 我们享有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合法的自主运营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权自行决定在觅知及觅知旗下其他品牌产品中加入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客户端页面(我们并不承诺在全部觅知及觅知旗下其他品牌产品版本上均附带觅知网客户端页面,具体附带觅知网客户端页面的觅知及觅知旗下其他品牌产品版本由我们依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及利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以及数字作品为我们及/或任意第三方发布广告以获取收益等。

4.2.2. 我们负责对您通过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上传、发布的数字作品及相关信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

4.2.3. 我们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制定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各项管理制度,对数字作品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上的上传、存储、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使用等行为进行规范;同时,我们有权对您上传至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的数字作品进行形式审核,如您上传至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的数字作品未通过我们审核,我们有权拒绝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发布该数字作品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您上传至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的数字作品通过我们审核而被发布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您认可该等数字作品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的发布系我们依据您的服务指令为您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发布该等数字作品,等同您自行通过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发布该等数字作品的行为,我们对您的该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其他不符合我们、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要求的数字作品,我们有权随时禁止或下架该作品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上进行发布或展示。

4.2.4. 出于宣传或推广的目的,我们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您提供的数字作品的片段、作品名称、作品封面、作品插图等(如有),并有权对您提供的数字作品进行全文内容检索。同时,我们可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和其他媒介使用您的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

4.2.5. 对于第三方侵犯您的数字作品的侵权行为,您授权我们有权独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各种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获取相应收益,维权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我们独自承担。

4.2.6. 由于您与第三方就数字作品版权出现争议导致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必须对该数字作品进行下线处理的,我们可予以配合,但您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以及因此给我们以及用户造成的全部损失。

4.2.7. 如您上传的数字作品违反本协议约定,或造成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系统严重负担,或不符合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相关制度规则,或其他有损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利益的,我们有权不予上线,我们也可以不经通知自行移除数字作品,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2.8. 您必须保证对上传、发布的全部数字作品均拥有完整的版权或已获得数字作品创作者合法授权有权将数字作品创作者拥有完整版权的数字作品用于本协议项下合作,否则一经发现,我们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处理方式:(一)禁止您将其无权用于本协议项下合作之数字作品进行发布;(二)立即终止本协议、注销您的创作者服务账户;(三)追究您相关法律责任,因您违反上述保证致使我们、用户或任何其他方被追究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您应负责予以赔偿。

4.2.9. 当创作者上传作品为独家授权时的特别说明:

(1)创作者授权觅知网为全球范围内的唯一代理机构。即创作者不得再将其素材授权或销售给其他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与觅知网同样性质的第三方进行代理和销售。我们可在全球范围内向其认为适宜的第三方推广、复制、传输、修改和销售创作者上传的部分和/或全部素材。前述我们的权利可以通过电子形式或以下途径实现,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品、网站、数字电子形式、手机移动终端、电视、电影、展览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还可以用于如下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公关、营销推广、图标设计、市场活动、产品包装、公司传播、公关文章、媒体报道、节目背景装饰或道具、节目和电影等。我们可将创作者上传的素材授权给第三方进行代理授权,或授权给我们客户使用,或授权给指定的代理商销售给客户,但均需在本条约定范围内行使权力。

(2)我们有权决定用户使用素材的合同条款,但不得使用和/或授权用户将创作者提供的素材用于诽谤、色情或其他非法用途。我们和觅知网授权的代理商有权决定创作者素材的营销方式,以及销售的起止时间。

五、收益及分成

您与我们协议一致,确认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就本协议项下我们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销售您所提供的数字作品所得收益进行分成。任何情况下您均无权主张向我们退还或取消我们在本协议项下可获得的任何分成。

5.1.收益与分成

5.1.1. 您知悉并认可,您仅可就我们因您所提供的数字作品而获取的收益进行分成,我们因用户在觅知网及旗下公司平台购买其他作品、内容或服务而获取的收入,您无权获取分成。我们仅需依据本约定的分成标准及方式向您支付您应得的分成收入,除此之外,您不得向我们主张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5.1.2. 第5.1.1条所述收益,是指我们因销售您所提供的数字作品本身而产生的销售收入在扣除运营商代收手续费(如有)、支付通道费、坏账(如有)、合作终端厂家分成(如有)、运营费用、用户退款等成本及款项后我们实收的净收入。其中销售收入为通过现金支付方式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购买、充值会员后用现金购买等)授权作品的,则用户购买授权作品实际支付的款项为销售收入。

5.1.3. 每一数字作品对用户的授权费用标价均以觅知网创作者平台届时显示的该数字作品的价格为准,用户按照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届时显示的数字作品的授权费用支付。

5.1.4. 我们将按本分成说明的第1、2、3条及本条所列标准及方式就其向用户收取的授权费用与版权方进行分成(如双方另行签署了线下的纸质版协议,纸质版协议约定的分成规则与本电子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则以纸质版协议约定的分成规则为准,本电子协议的分成规则不再适用)。

薪资构成:单张作品收入=单次售卖分成+会员永久分红比例标准 a)单次售卖分成

单张售卖收入=单张作品实际售卖价格*分成比例

我们将按照如下表格约定的分成比例向您结算会员充值分成费用。

类目/收益 单次售卖分成独家销售分成比例非独家分成比例设计模板25%/插画30%25%摄影图50%45%视频55%50%

(1)上表所列“独家销售分成比例”是指您就您的全部数字作品授权我们享有独家使用许可(即您在签约时勾选“独家销售作品”、您的版权方服务账户中显示的授权方式为“独家授权”,如两者不一致则以版权方服务账户中显示的为准)后,我们将按照独家许可分成比例就某一结算周期内我们所向用户收取的授权费用与您进行分成。

(2)上表所列“非独家分成比例”是指您就您的全部数字作品授权我们享有非独家使用许可(即您在签约时勾选“非独家作品”、您的版权方服务账户中显示的授权方式为“非独家授权”,如两者不一致则以版权方服务账户中显示的为准)后,我们将按照非独家许可分成比例就某一结算周期内我们所向用户收取的授权费用与您进行分成。

b)会员分红

会员分红=昨日会员分红收益/昨日类目下载总次数 *昨日下载次数

会员下载分成结算依据为:上传审核通过日算起永久有效,会员充值VIP后下载的首个作品可获得会员分红。

注:①收益周期内,一位会员ID对同一个资源进行多次下载行为,只计入1次下载量。②内部账号和设计师账号下载行为不计算为下载量。

5.1.5. 您知悉并认可,若会员以折扣价购买您上传的并通过我们审核成功发布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的数字作品(以下简称“您的数字作品”),则我们仅就会员或单张购买折扣价实际向我们支付的您的数字产品的授权费用与您进行分成。无论任何情况下,针对会员或单张购买以折扣价购买的您的数字作品,您均无权要求我们按该数字作品在觅知网及旗下公司内容创作者平台上标明的授权价格与您进行分成。

5.1.6. 鉴于双方一致认可,我们有权针对您的任意部分或全部数字作品的单张购买不定期举办促销活动,促销活动的期间、促销价格及促销活动的规则由我们自行决定,您对此不持异议。您知悉并认可,若用户通过参与促销活动购买您的数字作品,则我们仅就用户在促销活动中实际向我们支付的该等数字产品的授权费用与您进行分成。无论任何情况下,针对用户通过参与促销活动购买的您的数字作品,您均无权要求我们按该数字作品在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上标明的授权价格与您进行分成。

5.1.7. 按照收益规则,单售卖分成+会员分成均永久有效。创作者知悉并认同如您的作品无人选择充值会员或单张购买您的作品,您将暂时无法获得任何收益,但是您无权要求我们下架您已经上传并经过审核的作品。但您继续享有后续的售卖分成+会员分成收益。

5.1.8. 如因您数字作品设计问题或缺陷导致充值会员退款,您获得的这笔单张售卖分成+会员分红会同步扣除。

5.2. 付款与结算

5.2.1. 每结算周期内您可获得的分成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结算周期内您可获得的分成金额=该结算期间您的数字作品获得的单张售卖分成+会员永久分红

5.2.2. 如某结算周期内您与我们协商确定对一份您的数字作品的授权价格进行了变更,则自变更之日起该份您的数字作品的授权价格、折扣价以及促销价格(如有)等均以变更后的授权价格为准进行计算,变更之日前的该份您的数字作品的授权价格、折扣价以及促销价格(如有)等仍以变更前的授权价格为准进行计算)。上述用于结算的相关数据均以我们统计数据为准,创作者对此不持异议。

5.2.3. 您同意授权或销售素材所得款项统一支付至创作者在觅知网创作者平台开立的账户中,并同意授权我们先行收取素材授权或销售所得款项。我们在实际收到用户购买的素材款项后,将按照预设的交易流程及分配比例与创作者结算。

5.2.4. 当创作者为【机构/法人用户】时,须先行向我们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后,我们将按照预设的交易流程就款项进行结算。

5.2.5. 当创作者为【自然人用户】时,您知悉并同意,我们可指定第三方向创作者支付相应款项,我们指定的第三方向创作者支付款项即视为我们完成款项支付义务,创作者对此无异议。我们指定的第三方因付款需要创作者配合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展示于本协议附件中,创作者按照第三方预设流程进行操作。授权方同意本协议的同时即视为同意第三方的预设流程及内容。若创作者不同意第三方的预设流程及内容,请务必终止后续在我们网站的所有操作,否则,创作者继续使用我们网站或上传任何素材文件的行为均视为创作者同意本协议及附件和第三方预设流程涉及的全部内容。

5.2.6. 结算周期

您与我们一致认可收益为含税价款,依据您申请进行结算,每月可申请结算【1】次,具体结算规则、结算费用以网站公示规则或觅知网创作者平台后台显示为准。我们将于您申请后合理期限内进行审核并将相关结算款项支付至您自行申报的收款账户中。 如您需更换本协议项下收款账户的应提前【30】日取得我们的书面同意,未经我们书面同意的,我们以原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的视为完成支付。

5.3. 双方一致认可,无论因任何原因,一旦觅知网儿内容创作者平台停止运营,则我们无义务再向您支付任何分成,但觅知网儿内容创作者平台停止运营前尚未结算的分成将按照本附录的约定完成结算和支付。

5.4. 双方在此一致认可,因在与我们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平台销售您的数字作品带来的收益(如有),在扣除我们分配给该等第三方平台的收益及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商代收手续费(如有)、支付通道费、坏账(如有)、合作终端厂家分成(如有)、运营费用、用户退款等成本及款项)后,由我们与您进行分享,关于分享方式、分成基数及分成比例(如双方协商一致以分成方式分享收益)、结算周期等的约定可参照觅知网儿内容创作者平台数字作品分成说明,或由我们与您另行协商确定。

六、信息披露与保密

6.1. 您可以如实宣传您已与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合作的事实与情况,但如您需对合作中的重大信息进行披露、采用、表述等,您应事先获得我们书面同意,虽有上述约定,但未经过我们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发布任何含有觅知网名称、商标、logo、标记等的新闻稿、其他宣传声明或推广材料。出于宣传或推广目的,我们有权发布、提及或描述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您提供的数字作品以及您与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合作的事实与情况、您的宣传和推广材料,同时我们有权不经您许可对合作中的重大信息进行披露、采用、表述等,我们有权为宣传目的使用您的名称、商标、标志及其他资料等。

6.2. 我们或您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无论以口头、书面、电子或其它何种媒介方式出现,无论是一方自行提供或另一方主动收集的,与一方及其附属公司商务有关的一切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销计划、商业或财务资料、贸易秘密、产品演示、产品样盘、产品原型、模型、样品、方法、规格、专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ID、IP地址等)、运营数据、用户数据、信息、手册、报告、设计、软件程序、软件原文件和公式等,以及其它一切与一方及其附属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的要求,或者本协议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6.3.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授权复制觅知网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等。

6.4. 本条内容不因本协议的无效、被撤销、解除、提前终止、不具操作性等而失效。

七、免责声明

7.1. 本协议项下我们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我们明确声明对本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持续性、准确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等。

7.2.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但不限于影响下列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网站升级、系统停机维护或通讯终端、电信设备出现故障导致无法进行数据传输;非因双方原因导致互联网无法正常运行、服务中断或延迟之情形。

7.2.1.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以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

7.2.2.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继续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7.2.3.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

7.2.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九十(90)天,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协议约定终止本协议。

7.2.5.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后遭遇不可抗力的,违约责任不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7.3. 我们有权在提前公告通知的情况下随时修改、限制、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本服务,对于此等修改、限制、暂停或终止行为,我们对您或任何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

7.4. 我们仅向您提供本服务以便您得以通过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传播、推广您提供的数字作品,我们不对您或用户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您向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上传的任何信息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我们及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不对您与用户之间达成的或涉及的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我们及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亦无义务参与与数字作品使用有关的任何理赔、纠纷处理等活动。如因数字作品或其使用产生纠纷的,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7.5.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及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及其董事、员工或代理人,均不负责对您或任何第三方就任何法定或约定之损害承担责任,即使我们及觅知网内容创作者平台已经知道或已被告知发生了上述损害或上述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7.6. 您需要自行承担下述责任和赔偿费用:

● 您经由本服务上传、发布的数字作品内容侵害到其他人任何权益导致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请求;

● 您违反本协议导致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请求;

● 索赔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我们及关联公司、主管、代理人、联名厂商或其他伙伴及员工的经济损失。

● 您自行承担因上传、发布数字作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保证我们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享有免责权。

7.7. 我们的有限保证本有限保证取代任何文档、包装、或其他数据中的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如有)。我们仅以“现有状况且包含所有错误”的形式提供本服务(包括现有以及后续新增功能(如有)),并仅保证:

● 我们所提供的本服务能基本符合我们正式公布的要求;

● 我们所提供的本服务基本与我们正式公布的服务承诺相符;

● 我们仅在商业上允许的合理范围内尽力解决我们在提供本服务过程中所遇到的任何问题。

7.8.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其他类型的保证,不论是明示的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适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无病毒以及无错误的任何默示保证和责任。

7.9.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并不担保我们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或符合用户的期望,也不担保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会被中断,并且对产品和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以及信息是否能准确、及时、顺利的传送均不作任何担保。

7.10.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不就因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任何意外的、非直接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害或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伤害、因您隐私泄漏、您资料等的泄露、被盗用等,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合理谨慎在内的任何责任、因过失和因任何其他金钱上的损失或其他损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

8.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 因您所提供的数字作品存在权利瑕疵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内容违法违规等导致我们或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损失或陷入诉讼、争议,或者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查处或处罚,应视为您根本违约,由您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我们有权对您的服务账户进行封禁/注销处理,单方解除本协议,终止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因此给我们、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我们、用户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您因违约或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同时,还应当承担我们、用户或任何第三方因纠纷、仲裁、诉讼,或国家相关部门调查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我们有权直接从您应得的款项(包括未结算的分成收入)中先行扣除。

8.3. 本协议之约定,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协议期限

9.1. 本协议为您与觅知网就本服务达成的法律协议,本协议生效日期以协议首部载明的日期为准,如协议中未载明生效日期,则以上线后7日届满为生效日。与此同时,本协议自您在线点击同意本协议且通过我们认证之后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具体时间以我们记录的您通过认证的时间为准。

9.2. 本协议、本协议的修订、补充等内容自其生效日起在所属的自然年内持续有效,如每一自然年的最后一个自然月内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则前述协议的有效期自动延续一年(最多10年)。

9.3. 本协议的修订、补充等不影响我们在前一版本中已获得的授权以及双方在前一版本中的权利义务。

十、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0.1.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若经协商无法解决该争议,则双方应将争议提交觅知网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3. 本协议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本协议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与法律适用等条款的效力。

十一、其他

11.1. 您享有不受本协议等类似合同约束的特定法定权利,本协议绝不会限制此类权利。

11.2. 即便您没有点击同意本协议,下述行为也将视为您对本协议及觅知网在线服务系列协议所有条款的认可:

11.2.1. 点击登录本服务或;

11.2.2. 实际使用本服务或;

11.2.3. 实际使用我们连同本服务一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如有);

11.2.4. 实际使用第三方连同本服务一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如有)。

11.3. 您继续使用本服务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打印或在本地保存本协议作为备案。

11.4. 您对本协议的同意即视为您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并且您保证能够完全遵守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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