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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 08: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T244-2011《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pdf简介:

《JGJ/T 244-2011 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份行业标准,它主要针对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的设计和施工图纸绘制提供了详细的指导。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的图纸种类、尺寸、符号、标注方法以及图例等,旨在确保设计图纸的清晰、准确和一致性,以便于施工人员理解和执行,从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它包括了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详图、材料样板图等多种图纸的绘制要求,涵盖了装饰装修的各个方面,如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家具布局、电气管线等。同时,标准还对色彩、纹理、材料的表示方法等进行了规定,为设计师和施工人员提供了一套规范化的制图规范。

总的来说,这份标准对于规范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设计和施工图纸,提升行业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JGJ@T244-2011《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续表4.0.2序号名称图例备注X表示垫木、木砖或木龙骨15实木表示木材横断面表示木材纵断面16胶合板注明厚度或层数17多层板注明厚度或层数18木工板注明厚度注明厚度19石膏板2.注明石膏板品种名称1包括各种金属,注明20金属材料名称2图形小时,可涂黑19

续表 4. 0. 2

GB∕T 39820-2021 溴化铈闪烁体:序号1、3、5、6、10、11、16、17、20、23、25、27、28图例中的斜线、 斜线、交叉斜线等均为45°。

斜线、交叉斜线等均为45°

4.0.3当采用本标准图例中未包括的建筑装饰材料目

4.0.3当采用本标准图例中未包括的建筑装饰材料时,可自编 图例,但不得与本标准所列的图例重复,且在绘制时,应在适当 位置画出该材料图例,并应加以说明。下列情况,可不画建筑装 饰材料图例,但应加文字说明: 1图纸内的图样只用一种图例时; 2 图形较小无法画出建筑装饰材料图例时; 3图形较复杂,画出建筑装饰材料图例影响图纸理解时。 4.0.4常用家具图例应按表4.0.4所示图例画法绘制

表4.0.4常用家具图例

表4.0.6常用厨具图位

表 4.0.7常用洁具图例

室内常用景观配饰图例宜按表4.0.8所示图例画法绘制。

表4.0.8室内常用景观配饰图例

续表 4. 0. 8

4.0.9常用灯光照明图例应按表4.0.9所示图例画

0.9常用灯光照明图例应按表4.0.9所示图例画法绘制

表4.0.9常用灯光照明图例

4.0.10 常用设备图例应按表4.0.10所示图例画法绘制。

表4.0.10常用设备图例

5.1.1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的视图,应采用位于建筑内部的 视点按正投影法并用第一角画法绘制,且自A的投影镜像图应 为顶棚平面图,自B的投影应为平面图,自C、D、E、F的投 影应为立面图(图5.1.1)

图 5. 1. 1 第一角画法

顶棚平面图应采用镜像投影法绘制,其图像中纵横轴线 应与平面图完全一致(图5.1.2)

5.1.2顶棚平面图应采用镜像投影法绘制,其图像

列应与平面图完全一致(图5

图5.1.2镜像投影法

5.2.5平面图中应注写房间的名称或编号,编号应注写在

5.2.6对于平面图中的装饰装修物件,可注写名称或用相应的 图例符号表示。

5.2.7在同一张图纸上绘制多于一层的平面图时,应按现行国

面图,且每张分区平面图均应以组合示意图表示所在位置, 在组合示意图中要表示的分区,可来用阴影线或填充色块 各分区应分别用大写拉丁字母或功能区名称表示。各分区视 分区部位及编号应一致,并应与组合示意图对应。

5.2.9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平面起伏较大的呈弧形、曲折形

5.2.9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平面起伏较大的呈弧形、出 或异形时,可用展开图表示,不同的转角面应用转角符号表 接,且画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制图标准》GB/T 的规定。

5.2.10在同一张平面图内,对于不在设计范围内的局部区

用阴影线或填充色块的方式表示。

5.2.11为表示室内立面在平面上的位置,应在平面图上表示出

相应的索引符号。立面索引符号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第 条、第3.6.7条的规定。

5.2.12对于平面图上未被部切到的墙体立面的洞、笼等,在平 面图中可用细虚线连接表明其位置。 5.2.13房屋建筑室内各种平面中出现异形的凹凸形状时,可用 刘面图麦示

,2.13房屋建筑室内各种平面中出现异形的凹凸形状时,百 面图表示。

3.1顶棚平面图中应省去平面图中门的符号,并应用细实 接门洞以表明位置。墙体立面的洞、等,在顶棚平面中可 用虚线连接表明其位置。

连接门洞以表明位置。墙体立面的洞、等,在顶棚平面中可用 细虚线连接表明其位置。 5.3.2顶棚平面图应表示出镜像投影后水平界面上的物象,且 需要时,还应表示部切位置中投影方向的墙体的可视内容。 5.3.3平面为圆形、弧形、曲折形、异形的顶棚平面,可用展 开图表示,不同的转角面应用转角符号表示连接,画法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的规定。 5.3.4房屋建筑室内顶棚上出现异形的凹凸形状时,可用部面 图表示。

5.3.2顶棚平面图应表示出镜像投影后水平界面上的物

开图表示,不同的转角面应用转角符号表示连接,画法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的规定。 5.3.4房屋建筑室内顶棚上出现异形的凹凸形状时,可用部面 图表示,

5.4.3立面图的两端宜标注房屋建筑平面定位轴线编号

开图表示,不同的转角面应用转角符号表示连接,画法应符合 国家标准《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的规定。

5.4.5对称式装饰装修面或物体等,在不影响物象表现

5.4.7在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立面图上,表面分隔线应表示 清楚,并应用文字说明各部位所用材料及色彩等。 5.4.8圆形或弧线形的立面图应以细实线表示出该立面的弧度

图 5. 4. 8 圆形或弧线形图样立面

立面图宜根据平面图中立面索引编号标注图名。有定位 立面,也可根据两端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名称,

5.5.1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部面图和断面图的绘制,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以及《建 筑制图标准》GB/T50104的规定,

5.5.1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部面图和断面图的绘制

6.1同一张图纸上绘制若千个视图时,各视图的位置应根推 图的逻辑关系和版面的美观决定(图5.6.1)。

视图的逻辑关系和版面的美观决定(图5.6.1)。

图5.6.1常规的布图方法

每个视图均应在视图下方、一侧或相近位置标注图名2016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练习卷与答案解析(共5套), 法应符合本标准第 3.7.2 条~第3. 7.4 条的规定,

5.7.1 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构造详图、节点图,应按正投影 法绘制。

A.1.1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的制图深度应根据房屋建筑室内 装饰装修设计的阶段性要求确定。 A.1.2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中图纸的阶段性文件应包括方案 设计图、扩初设计图、施工设计图、变更设计图、竣工图。 A.1.3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图纸的绘制应符合本标准第1章~ 第4章的规定,图纸深度应满足各阶段的深度要求。

A.2.1方案设计应包括设计说明、平面图、顶棚平面图、主要 立面图、必要的分析图、效果图等。 A.2.2方案设计的平面图绘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2节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标明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区域位置及范围; 2官标明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中对原房屋建筑改造 的内容; 3宜标注轴线编号,并应使轴线编号与原房屋建筑图相符: 4宜标注总尺寸及主要空间的定位尺寸; 5宜标明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后的所有室内外墙体 门窗、管道井、电梯和自动扶梯、楼梯、平台和阳台等位置; 6宜标明主要使用房间的名称和主要部位的尺寸,并应标 明楼梯的上下方问: 7宜标明主要部位固定和可移动的装饰造型、隔断、构件 家具、陈设、厨卫设施、灯其以及其他配置、配饰的名称村 位置:

8宜标明主要装饰装修材料和部品部件的名称; 9宜标注房屋建筑室内地面的装饰装修设计标高; 10宜标注指北针、图纸名称、制图比例以及必要的索引符 号、编号; 11根据需要,宜绘制主要房间的放大平面图; 12根据需要,宜绘制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图,并宜包括: 功能分区、空间组合、交通分析、消防分析、分期建设等图示。 4.2.3顶棚平面图的绘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3节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标注轴线编号,并应使轴线编号与原房屋建筑图相符; 2应标注总尺寸及主要空间的定位尺寸; 3应标明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调整过后的所有室内 外墙体、管道井,天窗等的位置: 4应标明装饰造型、灯具、防火卷帘以及主要设施、设备、 主要饰品的位置: 5应标明顶棚的主要装饰装修材料及饰品的名称; 6应标注顶棚主要装饰装修造型位置的设计标高; 7应标注图纸名称、制图比例以及必要的索符号、编号。 A.2.4方案设计的立面图绘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4节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标注立面范围内的轴线和轴线编号,以及立面两端轴 线之间的尺寸; 2应绘制有代表性的立面、标明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完 成面的底界面线和装饰装修完成面的顶界面线、标注房屋建筑室 内主要部位装饰装修完成面的净高,并应根据需要标注楼层的 层高; 3应绘制墙面和柱面的装饰装修造型、固定隔断、固定家 具、门窗、栏杆、台阶等立面形状和位置,并应标注主要部位的 定位尺寸; 4应标注主要装饰装修材料和部品部件的名称:

A.2.5方案设计的剖面图绘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5节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方案设计可不绘制部面图GB/T 30170.2-2016标准下载,对于在空间关系比较复杂 高度和层数不同的部位,应绘制部面; 2应标明房屋建筑室内空间中高度方向的尺寸和主要部位 的设计标高及总高度; 3当遇有高度控制时,尚应标明最高点的标高; 4标注图纸名称、制图比例以及必要的索引符号、编号。 A.2.6方案设计的效果图应反映方案设计的房屋建筑室内主要 空间的装饰装修形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做到材料、色彩、质地真实,尺寸、比例准确; 2 应体现设计的意图及风格特征; 3图面应美观,并应具有艺术性。

A.3.1规模较大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根据需要,可 绘制扩大初步设计图。 A.3.2扩大初步设计图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设计方案进一步深化: 2应能作为深化施工图的依据: 3应能作为工程概算的依据; 4 应能作为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订货依据。 A.3.3扩大初步设计应包括设计说明、平面图、项棚平面图 主要立面图、主要部面图等。 A.3.4平面图绘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2节的规定外,尚应标 明或标注下列内容: 1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区域位置及范围; 2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中对原房屋建筑改造的内容及定 位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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