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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课大赛

2024-07-11 14: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赛制规则

吉林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大赛比赛项目分为研讨课、模拟展示课、观摩课和微课,具体比赛规则如下:

一、 省级评比

参赛教师通过大赛网站在线提交参赛作品,专家通过网络在线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教师必须按照大赛通知要求在线报送作品完整的材料,如材料不全,组委会有权取消教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必须经过县(区)、市(州)电教管理部门评审推荐后,方可参加省级评审。

3.参赛教师只允许在线提交一件参赛作品。

4.参赛作品及主要素材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版权,若参赛作品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有原则性政治错误、有学科概念性错误等问题,组委会有权取消教师参赛资格。

5.由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电化教育馆联合选派专家组成评审组,通过网络在线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大赛。

二、 全国决赛

参加全国优质课大赛的教师必须到比赛现场进行决赛,由全国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大赛专家评审组评选出全国一、二、三等奖,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教师必须注意现场比赛时间。

研讨课比赛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模拟展示课比赛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观摩课比赛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微课比赛时间控制在7分钟内,包括(微课介绍与视频播放)。智慧学习云课程比赛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参赛教师现场决赛课题名称、参赛类型必须与初赛时保持一致,参赛教师只允许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

3.参赛教师在大赛报到当天,必须要进行课件拷贝,调试好比赛课件,如比赛当天课件播放出现问题,参赛教师自己承担责任。

4.参赛教师现场比赛前,必须提前准备5份打印好的教学设计交给本组评委。

5.参赛作品及主要素材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版权,若参赛作品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有原则性政治错误、有学科概念性错误等问题,组委会有权取消教师参赛资格。

6.参赛教师在比赛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本组赛场会议秘书。

7.评委根据参赛教师现场比赛情况,参照评分标准,对教师进行打分,根据本组教师分数总体情况,现场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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