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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蚊产品按农药管理,网红新品涉无证销售

2023-12-23 09: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驱蚊手环外表清新,采用磁吸设计,戴在手腕上,一缕橘皮薄荷的味道从两端的小孔散发出来。农业农村部规定,如果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南方周末记者 宋炳晨/图)

初到岭南,一直以“不怕咬体质”自居的冉欣就成了蚊子的“盘中美味”:自己常用的花露水仿佛失去效果,只闻蚊子在耳边“嗡嗡不休”,却难寻踪影,没几日身上就布满了小红包和被自己挠出的条条血印。

作为“灭绝”呼声最高的物种,蚊子让不少人恨之入骨。这种纤小飞虫的叮咬,不仅让人瘙痒难耐,还会传播登革热、疟疾等多种疾病。

防蚊因此成了很多人夏天的头等大事之一。街头随处可见“预防登革热”的红色标语警醒冉欣,寻找一款有效的防蚊产品成为当务之急。

冉欣发现,除去花露水、蚊香这些人们熟悉的传统驱蚊产品,电商平台上还出现了不少新奇的玩意儿——驱蚊贴、驱蚊手环、驱蚊手雷、驱蚊凝胶、防蚊扣……网红带货推荐、明星同款代言加持下,小众的驱蚊产品俨然走上了网红道路。

但或许很少有人知道,驱蚊产品实际上属于“农药”的一种。国务院2022年3月29日第三次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就提到:“本条例所称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五)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驱蚊产品中的有效成分通常是驱蚊酯和避蚊胺,这两种物质属于微毒,在我国都被纳入了农药管理的范畴。”华南农业大学农药学系黄继光教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企业必须取得“农药三证”(农药正式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才能上市销售含有上述物质的产品。

南方周末记者发现,网红驱蚊产品热销背后暗藏乱象。不论线下商超还是线上电商平台,均有不少驱蚊产品一边宣称具有驱蚊功效,一边却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号便上架销售。

“不挑蚊子,什么品种都能驱”

“像在找化妆品一样。”冉欣发现,网红驱蚊产品常常“毁誉参半”,一面是博主推荐,另一面却是大量的“避雷提醒”“智商税警告”。

南方周末记者在小红书APP上以“驱蚊”为关键词搜索,显示有75万+篇笔记和19万+件商品。不少笔记中,博主或手戴驱蚊手环举向天空,或佩戴驱蚊手环立在丛林草地溯溪拍下一组美照。图中不仅标记手环品牌,还洋溢着赞美之词:“姐妹们,我竟然get了某某明星同款手环”。

这种品牌造势技法并不陌生。南方周末记者发现,电商平台销售的驱蚊手环、驱蚊贴、驱蚊扣等产品仅有少数来自传统驱蚊品牌和日化品的公司,更多由一些名称带有“科技”字样的公司和专营电商业务的公司“跨界”生产销售,除驱蚊产品之外,他们还销售手机壳、手机膜、小风扇、枕头等。

相比传统的驱蚊产品——一瓶风油精仅需5元,一瓶驱蚊花露水也不过十几元,这些网红驱蚊产品则普遍在每件百元左右,高者能达到二百多元。

在众多网友的种草之下,冉欣最终选择了一款在电商平台销售的驱蚊手环,号称陈伟霆在综艺中佩戴的同款,售价129元。“蝉联销售冠军、稳居全网第一!”该商品详情页首图展示交易成绩同时,还宣称“七重安全保障,妈妈放心购买”,并且晒出了手环“0”毒测试、食品级硅胶测试、手环致敏性测试三项测试结果。

这款手环外表清新,硅胶材质,采用磁吸设计,可以佩戴在手腕或脚踝上,手环内部是可替换的驱蚊棒,通过在手环两端开孔,驱蚊棒挥发的方式,达到驱蚊效果。店铺客服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一根驱蚊棒可以使用30天,通过更换驱蚊棒的方式可以一直使用。

南方周末记者在淘宝平台检索多款驱蚊手环、驱蚊贴等产品发现,驱蚊产品外观功能大同小异,甚至商品详情页都十分相似,有的甚至套用了同款广告词“不挑蚊子,什么品种都能驱”。

事实上,驱蚊产品真正发挥作用的正是暗藏的含有驱蚊物质的挥发棒。一家店铺单独购买挥发棒替换装的价格最低仅需2元/根,“没有什么科技含量,成本非常低。”一位驱蚊产品生产企业的人士认为。

按农药管理,不得随意销售

多数人不曾留意的是,依据国家规定,驱蚊产品被纳入农药管理,不能随意销售。

国务院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中规定,农药包括用于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该条例自国务院1997年颁布以来,2001年、2017年、2022年历经三次修订,上述条款始终在列。

黄继光认为,将驱蚊产品纳入农药管理与其有效成分有关,目前市面上驱蚊产品的有效成分主要为驱蚊酯和避蚊胺两种,这两种成分都属于人工合成的有机化学品,“一出生”就是农药。“站在农药定义的范畴来讲,蚊子属于昆虫类,昆虫是农业领域的病害、虫害、草害之一,因此对这些有害生物有效的化合物管理属于农业农村部的职责。”

一直以来,杀虫剂、蚊香、电蚊香等传统驱蚊产品都被纳入了农药管理,那么现在市面上新出现的“防蚊贴”“防蚊剂”“防蚊液”“驱蚊手环”等产品是否也应纳入农药管理?

针对上述疑问,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9月23日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指出,“判定某种产品是否属于农药,应当根据该产品的功能用途、使用场所、保护对象等进行界定。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

被纳入农药管理之后,监管随之变得严格。根据《农药管理规定》,驱蚊产品属于卫生用农药,相比其他农药类别,经营销售无需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但是驱蚊产品本身不仅要标明成分,还要取得“三证”——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并需在产品标签中印制证号和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等内容才可以生产销售。

对于企业而言,这无疑增加了成本——取得“三证”难度高、耗时长。上述驱蚊产品生产企业的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想取得农药登记证有两种情况,如果驱蚊产品中使用的“原药”已经取得农药登记的,那么仅需要对制剂申请农药登记即可;如果“原药”未获得农药登记,则需同时申请原药登记和制剂登记。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规定,卫生用农药制剂申请农药登记证需要提交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环境影响四个方面五十余项资料。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初审,然后由农村农业部进行技术审查,时间为九个月内,审查通过后才能颁发农药登记证。而且取得登记证并不能一劳永逸,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申请延续。

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并不意味着结束,企业还需起草产品质量标准,只有满足标准,才能为产品颁发合格证。

黄继光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因为驱蚊酯、避蚊胺等驱蚊用品的有效成分已被广泛使用多年,取得农药登记证相对容易。“纳入农药管理也有不同的管理层次,如果提交资料完善,这个物质属于已知物,毒性低,那么门槛就会放低,一些毒理学实验可以减免,下证就会简单一些、快一些。”

尽管如此,黄继光认为仍不能放松驱蚊产品按照农药管理这一条线,而且一些能够驱蚊的物质同时也会对其他昆虫产生作用,例如蚊香、灭蚊片中使用的拟除虫菊酯也可以用作农田害虫防治,且对鱼类毒性很高。“一个产品宣称能够驱蚊,如果不纳入管理,很难判断其中添加了什么物质。”

驱蚊产品外观功能大同小异,甚至商品详情页都十分相似。(网络截图/图)

主打“植物成分”,但易出现过敏

驱蚊产品的有效成分避蚊胺自1947年研发出后,已有七十多年历史,由于制作技术简单、成本低、毒性低,且蚊子一直没能产生抗药性,至今也是世界上广泛使用的驱蚊成分。

1998年,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对避蚊胺进行全面评估,认为含有避蚊胺的驱蚊产品不会有安全问题。美国环境保护署在官网表示,避蚊胺可以用于任何年龄的儿童,不会对包括儿童在内的普通人群造成健康问题。世界卫生组织也推荐使用含有避蚊胺或驱蚊酯成分的驱蚊剂。

目前,添加避蚊胺或驱蚊酯的驱蚊产品根据浓度不同,喷涂一次有效驱蚊时间一般在3-4小时,但是具体到个人,驱蚊效果还需具体判定。黄继光认为,从专业效果评价来讲,已经登记备案的成分效果肯定会更好一点,但驱蚊效果与所处环境有很大关系,“如果天气热,挥发就会快一些”。

不过在网红驱蚊产品的宣传中,驱蚊酯、避蚊胺这些已经被验证对人体无害的成分被打上了“不安全”的标签,反之将“不含避蚊胺”“纯植物成分”作为噱头。

南方周末记者戴上购买的一款驱蚊手环后,发现会有淡淡的橘皮精油味道从手环的小孔散发出来。说明书上标明其主要成分有柠檬桉、薄荷酮、香茅醇、胺叶油淳等,该商品客服表示,这款手环的成分由香茅、印度柠檬草、薄荷、艾叶、香叶天竺葵等多种有驱蚊作用的精油搭配而成,“不含避蚊胺等农药成分,纯天然、无危害,婴儿、孕妇、老人都可以使用”。

这些成分的确有一些驱蚊效果。黄继光介绍,人们发现一些植物中提取的精油可以达到驱蚊效果,比如从艾蒿里提取的艾蒿精油、从橘皮中提取的橘皮精油。在农药管理中,这些有效成分直接来源于植物体的农药被称为植物源农药,《中国生物防治学报》显示,目前我国批准的植物源农药除虫菊素、桉油精、d-柠檬烯等都有驱蚊作用,上述南方周末记者购买的产品中所含的香茅等并不在列。

然而在一些驱蚊手环的用户评价中,有不少人反馈戴着手环不起作用,甚至有人拍摄到手环与蚊子“和谐共处”的合照。世界卫生组织就认为,驱蚊剂只有喷涂在暴露皮肤或衣服上才能产生较好效果,单纯散发味道可能作用有限。

驱蚊手环不美好的故事还有很多,网络上亦有不少网友表示佩戴手环出现过敏情况。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院2022年8月12日发表在《分析实验室》的一篇论文对市售14个驱蚊手环进行分析,共检出30种致敏性芳香剂和1种农药。

上述论文指出,国内市售驱蚊产品标签仅标识了添加的植物精油种类,但缺少致敏性芳香剂的标签明示。个别驱蚊产品添加了化学农药成分,也未在标签中明示。驱蚊手环消费群体包含了儿童,该类产品存在因吸入、皮肤接触等途径带来的健康安全隐患。

据《楚天快报》,2015年4月,湖北枣阳3名小学生佩戴劣质驱蚊手环在教室玩耍,导致29名学生陆续出现头晕、恶心、腹痛等症状,后被诊断为轻微中毒。

蚊子叮咬不仅让人瘙痒难耐,还会传播登革热、疟疾等多种疾病。(视觉中国/图)

灰色地带的驱蚊产品

更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驱蚊产品在宣称有驱蚊效果的同时却没有取得农药“三证”,纷纷打起了擦边球。

前述南方周末记者购入的驱蚊手环,在电商平台上的商品标题、详情页处均标注了具备驱蚊效果,但产品最外层包装却丝毫不提是否能够驱蚊,有趣的是中文产品名旁的英文却是“Mosquito Repellent Bracelet”(驱蚊手环)。打开外包装,手环的包装袋上的名字再次恢复为“驱蚊手环”,附带的替换装名称也是“驱蚊棒”。

这极有可能是为了规避农业农村部的规定而不在最外层包装带有驱蚊字样。

这款手环不仅没有在产品外包装注明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而且南方周末记者在工信部农药生产企业资质查询、农业农村部中国农药信息网农药登记数据查询,均未查询到该款商品生产商及其母公司、关联公司的相关登记信息。

对于否属于农药管理的疑问,该商品天猫旗舰店的客服接连否认,“小宝宝都能戴的,怎么可能属于农药呢?”

南方周末记者随机走访了广州的7家大型商超,询问多款驱蚊花露水的销售人员,仅有2人明确表示其属于农药管理,其余都表示不清楚或认为不属于。电商平台上,销售量较高的多款网红驱蚊产品店铺客服均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因为不含有农药成分,因此没有农药登记证,而部分产品则取得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贵阳康信杀虫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雨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经常会有一些公司上门推荐自己的驱蚊产品,说“没有‘三证’,但是效果比有的还好”,但是自己并未采购。“我们在采购之前就会查清楚有没有‘三证’,而且主管部门也会定期抽查我们采购的杀虫剂等产品,重点检查是否有‘三证’、是否过期。”

而此类违法行为更是屡禁不止。2015年,浙江省义乌市场监管局专门展开排查,查扣“三无”驱蚊手环2000余个,就此专门发布安全风险通报。

2022年最近几月,江苏南通、盐城,山西长治,重庆,陕西延安等多地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也频频开展检查。

据《江海晚报》报道,2022年8月23日,南通执法人员发现一款驱蚊花露水没有按照规定将主要成分以及“微毒”等字眼印在包装的醒目位置。目前市面上的花露水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花露水,另一类具有防蚊驱蚊功能,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包装要标明成分,经营者要分柜进行销售。

(文中冉欣为化名)

南方周末记者 宋炳晨 南方周末实习生 刘万鸿 赵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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