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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预算公开

2024-04-06 09: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4年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包括增减变化情况等)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4.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包括增减变化原因等)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文化服务的方针政策,利用公共文化设施,提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开展市民阅读、健身、科普和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

(二)负责提供书报阅读、文艺演出、科普教育、艺术培训、陈列展览、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并对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负责所属文博单位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四)负责群众性体育组织和体育场馆管理。

(五)负责公共文化理论研究、文创开发、文化志愿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组织开展艺术创作、研究和传统艺术的发掘整理;开展艺术评论、艺术咨询。

(八)负责宣传旅游产业有关政策措施及实施推广工作;参与制定全市旅游产业建设发展规划及做好旅游产业基础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服务发展规划及协调推动旅游服务产业体系建设;承担旅游交流合作、旅游资源开发普查等事务性工作。

(十)负责为市政协机关提供宣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及实践成果、征集收藏展示文史资料和书画作品、编辑出版文史资料期刊等保障服务。

(十一)负责宣传营口地方党史、军史以及普及国防知识、强化国防意识。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并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

纳入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二级预算单位的构成:

1.营口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5765.7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16.7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165万元,其中:

(1)事业收入165万元;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5600.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91.7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9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42万元);

2.项目支出2409.01万元。

在项目预算2409.01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比2023年预算增加870.4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西炮台二期墙体抢险加固工程尾款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8万元,比2023年9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11.1%。其中:

1.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下降)0%。

2.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下降)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1.1%。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2024年安排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营口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1个,涉及资金1120.83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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