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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7 21: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业务说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纳期限内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具体流程】

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申报时,应先进行土地增值税税源信 息采集。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模块操作列中土地 增值税的【税源采集】按钮后,系统跳转至“土地增值税税源采 集”页面。

1.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

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及每次转让时填报,将用于以下五种类型的土地增值税申报: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核定征收方式清算适用;4.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1)    新增土地增值税项目

点击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页面【新增项目】按钮,系统弹窗 显示“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表”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信息,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行提交,系统跳转到“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受理后,完成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如图所示。

(2)    修改土地增值税项目

若需要修改已采集的土地增值税项目,在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界面,点击【修改项目】按钮,系统跳转到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界面。在“已有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信息”栏次,选择已有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信息之后,点击【修改】按钮。修改完毕后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行提交,系统跳转到“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受理后,完成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修改。

2.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

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页面,选择“申报表适用类型”包括:《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核定征收方式清算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点击【新增税源】,进入相应报表填写数据。

(1)    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点击【下一步】后进入采集页面。双击项目编号,系统自动带出该纳税人名下所有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选择其中一项后点击【确定】,返回采集页面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对应的 数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系统弹出提示框【确定】。如图所示。

表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双击项目编号,系统自动带出该纳税人名下所有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选择其中一项后点击【确定】,返回采集页面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对应的数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如图所示。

(3)    表 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核定征收方式清算适用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双击项目编号,系统自动带出该纳税人名下所有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选择其中一项后点击【确 定】。若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系统会进行阻断。返回税源信息采集界面,信息从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中自动获取,不可更改。核实完毕后点击【保存】。如图所示。

(4)    表 4: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四)(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如已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或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则税源标志下拉框中会出现“土地税源”“土地增值税项目”两种选项。选择税源标志,系统自动带出该纳税人名下所有的税源登记信息,选择其中一项点击【下一步】后进入采集页面。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对应的数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如图所示。

(5)    表 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从事房地产 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之前,需完成“2.从事房地 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或“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核 定征收方式清算适用”申报。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双击项目编号,系统自动带出该纳税人名下所有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选择其中一项后点击【确定】, 返回原始页面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对应的数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如图所示。

(6)    表 6: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之前,需先完成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六)(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点击【下一步】后进入采集页面。选择税源标志,系统自动带出该纳税人名下所有的税源登记信息,选择其中一项后点击【确定】,返回原始页面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对应的数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如图所示。

(7)    表 7: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

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 纳税人适用)之前,需先完成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新增土地增 值税税源(七)(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点击【下一步】进入采集页面。选择税源标志,系统自动带出该纳 税人名下所有的税源登记信息,选择其中一项点击【确定】。若未进行其他税种核定(税务机关),系统会提示“该项目不存在土地增值税核定信息”。选择完毕后返回采集页面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对应的数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如图所示。

3.修改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

在“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页面,可以对已采集的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进行【修改】操作。进入【查看】或【修改】页面可对税源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注意:已申报的税源,应当先修改税源信息,然后在更正申报中同步税源信息, 完成更正申报。

4.作废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

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错误,申报标志为“未申报”的可 以作废税源信息;申报标志为“已申报”的应当先作废申报再作 废税源信息。

在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页面,选择具体税源并点击【作废税 源】,系统弹出提示框后点击确认,实现作废。如图所示。

【申报】登录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如图所示。

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入口

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页面,选择纳税期限和对应所属期后。税款所属期下拉菜单中有月、季、半年、年等属期可选择, 也可以选择“自选”,页面会增加“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等数据项,可以手动录入属期。注意:当申报多个税种时, 税款所属期应当覆盖各个税种的属期。勾选具体税种左侧的【是否申报】,如该税种在属期内无税源信息,系统弹出提示框“所选申报表当前属期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如需申报,请点击【税源采集】,直接进入当前税种采集页面。”如图所示。

图 无可选税源信息界面

若所属期内已采集税源且未申报的,可勾选该条税种进行下 一步申报。若已采集税源但未到申报期的,不能申报。

若未采集税源,可点击【税源采集】进行维护税源信息。勾选后该税种右侧出现【税源选择】,默认申报全部未申报的税源, 点击【税源选择】,系统弹出该税种所属期内所有已采集的税源信息,一次可勾选多个税源,勾选具体税源信息后点击【确定】。 如图所示。

图 选择可申报税种

图 查看当期已采集税源信息

勾选相应税种,点击【下一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 报表页面,系统根据已填写的税源信息自动生成申报数据和减免 税数据。如果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勾选“是”,可享受普惠减免优惠。通过主附表树打开“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可查看纳税人享受的全部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相应的减免税额。如图所示:

图 勾选多个税种

图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图 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后点击【确认】完成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如图所示。

图 点击申报确认

图 申报成功

(二)申报更正

合并申报表支持单税种更正申报,申报错误时,可以对申报 信息进行更正,如果税源信息采集错误,需先更正税源信息。

登录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

点击进入“申报更正”页面,选择申报表类型为《财产和行 为税纳税申报表》,选择申报日期起止和所属期起止。所属期起止应是合并申报表的税款所属期,而不是单税种的所属期。点击【查询】,系统则显示期内已申报记录,如图所示。

图 申报更正查询

点击具体申报记录右侧的【更正申报】按钮,进入更正页面, 勾选需要更正的税种,点击【下一步】按钮(当勾选一个税种时, 其他税种的申报信息不受影响)。

图 选择更正申报税源

进入更正申报界面,点击【更新税源】获取最新的税源信息(前置条件为原税源采集已进行修改)带入申报表,点击【申报】 按钮,出现回执页即更正成功。

(三)申报作废

合并申报表支持单税种申报作废。作废税源信息前,需先作 废申报。

登录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 报及缴纳】—【申报作废 2.0】。点击进入申报作废功能,选择申报日期起止和所属期起止。

所属期起止应是合并申报表的税款所属期,而不是单税种的所属 期。点击【查询】,系统则显示期内已申报记录,如图所示。

根据实际情况勾选需要作废申报的税种,其他税种的申报信 息不受影响。点击具体申报右侧的【申报作废】按钮,进入作废 页面,填写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提交】按钮。如图所示。

图 申报作废

如需再次申报已经作废的税种,在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进 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一张申报表上 同时申报的多个税种之间不会互相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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