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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06-23 19: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负责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建设、维护和管理公共资源电子系统;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服务场所;负责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咨询、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专家抽取、成交公示(公告)、合同主要信息公开等标准化服务;负责设立交易保证金托管账户,按规定管理和收退托管账户的交易保证金;负责保管档案并提供档案查询服务;负责统计分析进场交易项目的有关数据;负责办理项目登记,按照规定对进场交易项目的法定交易条件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核;负责保障交易过程,协助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维持交易秩序;负责对进场交易的竞价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负责为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提供必要的服务,配合调查处理投诉事项;负责承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负责人:张慥

     成员:朱旭、汪中波、童敬芝、梁虎、范晓慧、石琳、吕成飞

  联系电话:0553-3121946

  办公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6-8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序号 机构职能目录名称 1 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建设、维护和管理公共资源电子系统 2 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服务场所 3 代理中介超市、中介服务超市 4 业务咨询 5 场地预约 6 评标专家抽取 7 设立交易保证金托管账户,按规定管理和收退托管账户的交易保证金 8 档案查询 9 统计分析进场交易项目的有关数据 10 项目进场登记 11 保障交易过程 12 对进场交易的竞价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13 为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提供必要的服务,配合调查处理投诉事项 名称 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建设、维护和管理公共资源电子系统 法定依据 1、电子招投标办法; 2、芜湖市电子招标采购实施暂行办法;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证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实施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流程 1、提出公共资源电子系统开发需求; 2、根据需求单评估功能实现方式和开发时间; 3、系统功能开发及系统功能上线测试。 运行要件 1、系统功能开发需求; 2、经评估的需求确认单; 3、系统需求上线前功能测试。 责任事项 按照上级领导要求,负责公共资源电子系统的开发建设,保障公共资源电子系统的平稳运行。 名称 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服务场所 法定依据 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3.《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4.《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总则(V1.0)》。 实施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流程 1.六楼窗口办事大厅,提供业务咨询,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退付,投诉处理。 2.六楼开标室,提供项目开标。 3.七楼评标室,提供项目评审。                                  运行要件 1.窗口办理各个事项的办事指南。          2.窗口亲切服务规范标准。              3.开标工作纪律。                                          4.开评标场地管理规定。                                                5.评标工作纪律。                                       6.进一步规范项目开评标现场管理的通知。 责任事项 按有关规定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服务场所 名称 代理中介超市、中介服务超市 法定依据 1.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政府采购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3.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4.芜湖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实施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流程 (一)代理中介超市 1.业主提出抽取申请 2.交易中心比对要件。查看选择的项目类别与抽取的中介机构目录是否一致,项目所在辖区与委托单位是否一致,公开选取方式若为直接指定,须提供情况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附件。 3.业主在系统内发布公告、接受报名,选取代理机构 (二)中介服务超市 1.业主提出抽取申请 2.交易中心比对要件。业主须提供中介服务超市采购服务申请表,财政资金落实的审批材料及采购中介服务的相关批文、依据。核对提交的附件资料是否规范并与系统所填的是否一致。确认选择的中介服务超市公开选取方式是否符合各个库的限额标准。 3.业主在系统内发布公告、接受报名,选取中介机构 运行要件 (一)代理中介超市(直接指定情况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附件) (二)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服务超市采购服务申请表,财政资金落实的审批材料,采购中介服务的相关批文、依据) 责任事项 合理审核要件,限时办结 名称 业务咨询 法定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总则(V1.0)》                             3.交易中心“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流程 1.咨询问题受理; 2.咨询问题的直接办理和转办; 3.相关部门及时回复; 4.涉及门户网站在线咨询,回复需中心领导审核批示 运行要件 1、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互动服务交流制度 2、在线咨询回复流程一览表 责任事项 1、按要求及时回复咨询问题 2、遵守首问负责制,其中涉及网上咨询回复需中心领导审核批示 名称 场地预约 法定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服务规范 总则(V1.0); 2.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管理规定 实施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流程 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业务系统内提交项目场地安排申请。 2.市交易中心场地预约岗工作人员应于1个工作日内在业务系统内受理场地安排申请。 3.代理机构登录业务系统可查看开、评标场地安排信息。开标场地安排信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4.土地拍卖、标前论证、项目验收、社会项目等使用市交易中心场地的,应在使用前提交书面申请,工作人员依据申请内容酌情提供场地安排服务。 运行要件 服务系统场地预约申请或场地预约申请函件 责任事项 按规定酌情、合理安排场地;限时办结。 名称 评标专家抽取 法定依据 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14部委令第39号)第十一条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第十条 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6〕56号)第十三条 4、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服务指南 5、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规定 6、关于调整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规则的通知(公管〔2018〕89号) 实施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流程 1、代理机构于评标前三个工作日在平台上传已经业主单位确认的《专家抽取需求表》,并提交行政监督部门审核 2、行政监督部门审核专家需求表 3、代理机构确认并于评标前一个工作日在网上平台提交《专家抽取需求表》至中心 4、专家抽取员确认《专家抽取需求表》并提交省库抽取评标专家 5、专家抽取员于评标开始时打印密封的专家名单 6、代理机构领取密封的专家名单 运行要件 经审核确认的《专家抽取需求表》 责任事项 严格执行专家抽取有关规定,对《专家抽取需求表》进行确认并抽取。 名称 设立交易保证金托管账户,按规定管理和收退托管账户的交易保证金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5、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6、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退转流程规定。 实施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流程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金额收取投标保证金; 2、中标候选人公示挂网后1个工作日内,退付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3、中标公告挂网后1个工作日内,退付未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4、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生成一个工作日内退付投标保证金; 5、项目履约完成,验收合格,可以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运行要件 1、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的约定; 2、中标候选人公告及中标公告的挂网;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4、履约的完成。 责任事项 1、按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按规定的时限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3、按规定审核履约保证金退付材料; 4、履约保证金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 名称 档案查询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安徽省档案条例》 实施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流程 1、调档申请受理 2、交易中心审核 3、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审批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服务部根据批示内容协助办理查档 运行要件 1、查档申请 2、内部资料(信息)查阅申请表 责任事项 1、档案查阅单位需书面来函,并填写查阅档案的相关信息 2、档案查阅需求需经过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审批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服务部根据审批结果,及时提供相应的档案查阅服务 4、原则上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对于项目数量多、情况复杂的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名称 统计分析进场交易项目的有关数据 法定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总则(V1.0)》;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实施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流程 1.按要求及时统计并向上级电子服务系统推送统计数据。 2.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及时发布项目交易情况。 运行要件 项目交易数据统计表。 责任事项 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真实准确统计并推送项目交易数据。 名称 项目进场登记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 3.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4.芜湖市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实施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流程 1.招标(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平台中上传电子资料并申请项目登记; 2.交易中心查验材料完备性; 3.确认: (1)工程类项目及政府性资金采购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后,项目登记完成。代理机构可以继续后续项目流程。 (2)无监管部门的自筹资金项目,直接完成项目登记。代理机构可以继续后续项目流程。 运行要件 1.工程类项目:委托函、资金证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盖电子章)、建设工程控制价(及盖章封面)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图审材料、立项批文(如采取容缺受理模式,则需提供单位承诺函)、规划许可(如有)、用地许可(如有)。其中非公开招标方式须提供批准材料。 2.有监管部门的采购类项目:委托函、资金证明(如采取容缺受理模式,则需提供单位承诺函)、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盖电子章)、招标采购需求及清单。其中采购进口产品须市财政批文、信息化项目须提供市信息办审核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须提供相关材料。 3.无监管部门的自筹资金采购类项目:委托函、资金证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盖电子章)、招标采购需求及清单,无监管部门承诺函。 责任事项 1.按规定查看招标(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上传的材料; 2.查验材料完备性; 3.限时办结。 名称 保障交易过程 法定依据 1.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 2.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3.安徽省公共资源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4.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总则(V1.0) 实施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流程 1.在项目交易实施日前1个工作日,检查项目开评标场地、设施完备情况。 2.在交易项目实施当日 (1)开、评标开始前,再次确认软硬件设施正常,以确定项目交易条件完备。 (2)评标开始前,有序引导各方主体进入评标区域,并将其通讯工具等妥善保存在规定地点。 (3)开、评标开始后,通过现场巡检、数字监控等督促代理机构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做好开、评标组织工作,遵守开、评标纪律,确保交易活动按照既定的交易流程顺利完成。 (4)开评标结束后,开(评)标巡检提醒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时关闭场地设施设备。 3. 日常工作中,对发现交易实施条件不完善或设备设施故障的予以及时协调处理,对发现的其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视情况协调处理。 运行要件 开评标一览表 责任事项 维持良好的交易活动秩序 名称 对进场交易的竞价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法定依据 1.《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2.《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及管理细则》 实施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流程 1.成立3人评价小组对评价对象进行打分。                                    2.专人汇总计分表发布到中心网站。 运行要件 计分表 责任事项 按有关制度办法和评分细则进行评价。 名称 为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提供必要的服务,配合调查处理投诉事项 法定依据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2.《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5.《安徽省档案条例》。 实施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运行流程 1.查阅投诉项目相关资料申请受理。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3.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审批。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服务部、信息部根据批示内容协助办理查阅相关资料。 运行要件 1、查档申请 2、内部资料(信息)查阅申请表 责任事项 1、行政监督部门需书面来函,并填写查阅档案的相关信息 2、资料查阅需求需经过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审批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服务部和信息部根据审批结果,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查阅服务 4、原则上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对于项目数量多、情况复杂的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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