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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4年各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24-07-10 12: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二、西安交通大学

环境设计、书法学

对于各省(区、市)美术、书法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简章》《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取。环境设计和书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均不允许转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

1.省统考成绩要求

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结果向下取整)。

2.高考成绩要求

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

录取规则如下: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标准、成绩满足上述第一条“报名条件”和第五条“成绩要求”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50/高考满分+专业课成绩*50/专业课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3.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4.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书法学专业:

1.省统考成绩要求

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结果向下取整)。

2.高考成绩要求

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

录取规则如下: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标准、成绩满足上述第一条“报名条件”和第四条“成绩要求”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50/高考满分+专业课成绩*50/专业课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3.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4.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三、西北工业大学

产品设计

西北工业大学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当年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录取:

1.专业课考试。陕西、河南、安徽、山东、北京、天津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基础课校考。

2.文化课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3.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要求填报相应的志愿。

成绩要求如下:

1.专业课成绩要求。考生的高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统考成绩总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2.文化课成绩要求。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原则如下:

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考生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第二条“报考条件”和第四条“成绩要求”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基础课满分)×40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600

文理兼收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不分文理统一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高者,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

3.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四、西安理工大学

动画(影视动画方向、智能媒体艺术方向)、美术学类(摄影、雕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西安理工大学招收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录取原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依据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接收考生档案后,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录音艺术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为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具体情况,2024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

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科类为音乐学类)和全国统一高考。根据各省情况,我校要求取得艺术类(音乐类)相关专业省级统考(联考)合格证,并符合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艺术类(音乐类)考生均可报考,所有省份的具体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如下:

报考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份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省综合成绩计算如下:

1.对于陕西、山西、河北、河南、江苏考生,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750×50%。

2.对于湖南考生,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课成绩×30%+省级统考成绩×70%。

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注:录取期间,若各省招生计划未完成,我校不会降低该省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完成招生计划。

六、西安工业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总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2.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美术学类(雕塑、绘画)

艺术类专业(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学校按照各省(区、市)综合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

八、西安科技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进档考生排序分相同,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艺术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按大类招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九、西安石油大学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

艺术类进档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陕西科技大学

设计学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所属省份规定控制分数线,安排在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批次,使用生源省份确定的排序(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排序分相同,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批次,执行相应批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 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十一、西安工程大学

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

1.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总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位次择优录取。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最低身高要求为男生1.85米,女生1.75米(以高考录取体检表数据为准)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注: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十二、长安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

学校艺术类等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单独发布招生简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专业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学校直接按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十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环境设计

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学校2024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学校使用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学校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平行投档规则提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

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所在省份没有相关规定,则依次按照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录取。

3.不分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编制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考生统一排序录取;分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编制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分科排序录取。

十四、陕西师范大学

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绘画、环境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我校艺术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简章及录取原则,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及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4年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原则:

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资格线等)。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播音与主持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已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中,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24年起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术类)在相应普通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信息为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5.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音乐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已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中,山西省提前艺术本科批录取排序规则参照该省艺术类本科批投档排序规则,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云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按文化总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3.音乐表演专业只录取唱法、器种符合本专业招收要求的考生。

4.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5.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美术与设计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已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中,山西省提前艺术本科批录取排序规则参照该省艺术类本科批投档排序规则,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课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云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按文化总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3.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4.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舞蹈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已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中,山西省提前艺术本科批录取排序规则参照该省艺术类本科批投档排序规则,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云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按文化总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3.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4.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书法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已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中,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3.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十五、延安大学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十六、陕西理工大学

美术学(师范)、音乐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舞蹈编导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政策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按生源所在省份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七、宝鸡文理学院

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

组织专业课统考的各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相关省、自治区相应专业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中综合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则分别按专业课、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则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不组织专业课统考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各省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十八、咸阳师范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组织专业课统考的各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相应专业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中综合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则依次按专业课、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全部相同的,依次按文化课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十九、西安外国语大学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各省(市、区)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二十、西北政法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

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规则如下:

(一)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安排在各省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省统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若综合成绩相同且无位次,依次按照: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如上述录取规则与当地成绩折算、排序规则、投档办法不一致,则执行当地规则。

二十一、西安体育学院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流行舞)、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对于进档的考生,在艺术成绩与文化成绩均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采取分数优先(分数清)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艺术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等。

二十二、西安文理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美术学、书法学、音乐表演、音乐学、戏剧影视文学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执行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投档规则和录取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进档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照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放在各省规定批次,按照文化课成绩录取。

二十三、安康学院

美术学、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安排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则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十四、西安财经大学

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1.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生源省(区、市)对相关专业文化课成绩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

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如仍相同,再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直接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原则上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4.若有关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

二十五、西安邮电大学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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