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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出现质量问题 如何维权?

2024-07-17 03: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日益高涨,农村新建、翻建房屋工程持续增加,不可避免出现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请看一起典型案例,农村自建房引发的合同纠纷。

案件经过

    原、被告签订房屋承建合同,被告承建原告宅基房屋。施工后,被告陆续支付工程款20余万元。后双方因房屋建设质量问题产生争执,导致停工。被告拒绝支付余款4万余元,双方产生纠纷,诉至濮阳县法院庆祖法庭。

法院审理

    经庭审查明,原告承建的房屋存在东大厅大梁东西高低不平,墙面出现裂纹,未按照合同完成全部工程,未按约定使用建筑材料等问题。

    因此法院判决,原告需要对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根据原告过错相应扣除。经核算,被告支付原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欠建筑款513元,驳回原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民法典第510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9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法官说法

    农村自建房具有特殊性,一般都是请本村有经验的建房师傅来修建,不会发包给专业的企业。在建造过程中,由于技术等方面受限,房屋会出现各种质量问题,为了减少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建设方和施工方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建设方在选择施工方的问题上,尽量选择自己熟悉、口碑好、经验丰富的施工人来施工,如果找陌生人施工,在签订合同前,要注意要求施工方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身份信息,有条件的要核实一下施工人身份,以免施工人拿钱跑路,或发生纠纷后找不到人;

    在工程进行期间,要有必要的监督,发现施工方未按合同和图纸施工或施工中存在瑕疵要及时提出并要求施工方修理或返工,不能等到工程完工了再提出存在质量问题;

    在工程款支付的问题上,如果施工方不是自己知根知底的人,尽量按照工程进度分多笔支付,切勿大笔提前预付,并且在完工后,要扣留一定数额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施工方在工程施工中,要注意留存证据,对双方协商进行变更的项目(包括施工方案、材料规格、工期、增加或减少施工项目等)要签署洽商变更单,以免最终结算时产生争议;另外,在施工中,每一项分部工程完成后,要主动请建设方进行检查,尤其是一些隐埋工程,在建设方检查合格后,要求建设方签署检查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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