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4-07-13 21: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0,804,000.00元。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电解液及碳酸酯行业

报告期内,新能源行业迅速发展,受动力及储能电池快速发展拉动,电解液行业出货量快速增加。同时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下滑及电解液产能释放因素影响,电解液价格高位回落。

2022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下游市场需求拉动影响,碳酸酯行业市场产能大幅增长,市场竞争加剧。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锂离子电池需求快速增长,碳酸酯类产品产量及销量出现大幅增长。

2.甲基叔丁基醚行业

根据卓创资讯统计数据,2022年国内甲基叔丁基醚总产能2365万吨,2022年甲基叔丁基醚产量1345万吨,同比增长3.2%,全年行业开工率57%。甲基叔丁基醚在成品汽油原料领域的需求量占甲基叔丁基醚总需求量的90%以上,受市场影响,2022年汽油生产及消费同比下滑,甲基叔丁基醚行业供大于求矛盾持续存在,近5年开工率维持55%左右。随着2023年市场的逐步好转,未来驾车出行、旅游等汽油消费将逐步增多,2023年甲基叔丁基醚下游需求预期向好。

3.丙二醇及乙二醇行业

随着国内丙二醇新增装置陆续投产,2022年国内丙二醇总产能达到60万吨以上,产能增长率约43%;国内丙二醇总产量约44万吨,全年产量增长率约30%,全年产能利用率约66%,丙二醇供需端皆有较大增长。目前国内丙二醇主要消费在不饱和树脂和聚醚领域,同时在防冻液、烟草保湿、化妆品、涂料、医药等领域也有一定的使用。

乙二醇2022年国内多套新装置投产,总产能达到2501.1万吨,产能增长率约20%,而国内需求端整体表现不佳,主港库存呈现累计态势,市场价格震荡走弱。

1.电解液及碳酸酯行业

锂电池电解液是锂电池四大关键原材料之一,由溶剂、溶质及添加剂组成,根据配方进行订单式生产。

锂电池主要应用在动力、储能及3C数码三大领域。中汽协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汽车全年销量688.7万辆,市场渗透率25.6%。据EVTank数据统计,2022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957.7GWH,同比增长70.3%;其中动力电池出货量为684.2GWH,同比增长84.4%;储能电池出货量159.3GWH,同比增长140.3%;小型电池出货量114.2GWH,同比下滑8.8%。在锂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的带动下,2022年全球电解液出货量达到104.3万吨,同比增长70.4%,整体市场需求表现良好;但受溶剂、锂盐等上游原材料价格下滑及新增产能投产影响,电解液价格表现弱势,自2022年年初开始,价格逐步下滑,行业竞争加剧。

碳酸酯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碳酸二甲酯、碳酸丙烯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和碳酸乙烯酯,2022年终端消费提升传导至上游原材料需求增长,碳酸酯溶剂产品全年整体市场需求表现也相对较好,但受制于行业产能的不断扩大,供需错配,行业低价出货现象频出,价格自高位回落,利润下降明显。

随着全球各国对新能源领域的持续关注及投入,新能源行业仍有较大的市场潜力。EVTank预计,2025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将达到2211.8GWh,全球电解液出货量也将达到272.6万吨。受新能源下游市场拉动,电解液及碳酸酯行业需求量将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2.甲基叔丁基醚产品

甲基叔丁基醚主要出口及销售给周边固定合作客户。2022年受俄乌冲突影响,原油大幅冲高,出口套利窗口打开,带动甲基叔丁基醚价格涨至历史高位,随着下半年甲基叔丁基醚出口红利消褪以及原油震荡走低影响,价格逐步回落至低位盘整运行。

3.丙二醇及乙二醇产品

国内供应端装置陆续投产,而下游需求提振不足,国内丙二醇市场供大于求局面突显,2022年国内丙二醇市场整体保持弱势运行。

国内乙二醇下游需求端整体表现不佳,随着国内新装置的陆续投产及新增产能的集中释放,乙二醇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且受成本端影响,各工艺乙二醇盈利情况不佳,2022年乙二醇市场价格整体保持区间弱势运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3.16 亿元,同比增加 17.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1 亿元,同比减少24.43%;每股收益4.39 元。

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4.06 亿元,同比增长36.59%;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9.41亿

元,同比增长 26.94%;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30%,同比减少20.53 个百分点;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9.44元,同比增加26.89%;资产负债率 30.49%,同比增加 6.78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胜华新材办公楼 A326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章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政策修订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3年集团公司借款最高额度为441,44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含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为600,000.00万元。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六、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张金楼、姜伟波、陈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3年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为328,000.00万元。借款利率:根据同时期集团公司融资利率确认。借款期限:借款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公司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统筹、调配集团内各公司资金。

同意公司2023年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共为665,000.00万元,担保期限:担保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九、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十、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审计费用为: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3年第一季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十二、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十三、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39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年度集团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890,526,978.17元,当年集团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90,526,978.17元,加上期初集团公司未分配利润2,303,311,506.35元,扣除2021年利润分配60,804,000.00元,本年累计可供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33,034,484.52元。

公司 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559,530.64元,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5,559,530.64元,加上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63,820,694.21元,扣除2021年利润分配60,804,000.00元,本年度累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548,576,224.85元。

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八条(三)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进行现金分红,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作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2,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0,804,000.00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83%。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中归母净利润890,526,978.1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60,804,0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母净利润的比率为 6.83%。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坚持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深耕,致力于向全球持续提供新能源、新材料优质产品和最佳解决方案;从行业形式与发展趋势看,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已经明确,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新能源无疑将成为能源增量的主力军;就公司而言,结合公司发展现状,推进现有产业链延伸与完善,由一站式电解液材料供应商向电解液与材料综合平台服务商转型升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处于发展与扩张阶段,主营业务新能源、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及电解液相关材料,化工产品销售等。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83.16亿元,归母净利润 8.93亿元。为实现产业链延伸与完善,由一站式电解液材料供应商向电解液与材料综合平台服务商转型升级。公司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建设包括东营3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1.1万吨/年添加剂项目、10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武汉22万吨/年锂电材料一体化项目、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眉山3万吨/年硅基负极项目等,资金需求量大。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基于公司现状及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加大新项目建设与投资力度,对资金需求将持续增加,公司从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行业发展新形势。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出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生产经营与在建及拟建项目投资。主要是建设包括东营3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1.1万吨/年添加剂项目、10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武汉22万吨/年锂电材料一体化项目、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眉山3万吨/年硅基负极项目等

上述项目投资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和直接融资或银行贷款解决。预计公司上述项目投产后年均实现营业收入225.57亿元,利润总额 16.20亿元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助于公司产业链的延伸拓展与完善,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将提升企业未来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章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政策修订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基于公司产能扩张、技术研发、装备升级的资金需求、未来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确保公司拥有必要、充足的自有资金可以满足未来项目建设的需要,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当前外部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0,804,000.00 元。

该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40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

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张金楼、姜伟波、陈伟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天明、山东惟普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

(2)公司2022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交易金额和类别,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2023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可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交易金额和类别,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3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日常非合并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接受劳务、担保及水电费等,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

注:2020年,公司向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拆出资金合计6,000,000.00元,用于经营运转,未明确使用期限,截止2022年12月31日,拆出资金余额为2,860,477.90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状况,预计公司2023年度非合并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接受劳务、担保及水电费等,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2、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83715386B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张金楼

注册资本:611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01-18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积米崖港区兴港路33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润滑油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下转B898版)

本版导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2023-04-29 2023-04-29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