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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易爆物品储存注意事项

2023-03-30 04: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燃易爆物品储存注意事项

                      

 1

、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高压线的防火

距离,应按《建筑制定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易燃仓库堆料场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每

个堆垛面积为:

木材

〔板材〕

不得大于

300m2

稻草不得大于

150m2

锯末不得大于

200m2

;堆垛与堆垛之间用留

3m

宽的消防通道。

  

 3

、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

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仓库内存放,如氧气和乙炔气

要分别独立存放。

  

 4

易燃露天仓库的四周内,

应有不小于

6m

的平坦地作为消防通

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5

、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坚

30m

的防火间距,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6

、存储稻草、锯末、煤炭等物品的堆垛,应坚持优良通风,注

意堆垛内的温度湿度变化,发现温度超过

38

℃,或水分过低时,

应及时采用措施,防止其自然起火。

  

 7

、在建的建筑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尤其是不得将木工加

工区设在建筑物内。

  

 8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存存储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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