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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材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2024-03-04 21: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人发〔199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职改办、建材局(公司),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建材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评审建材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时遵照试行。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评审办法按《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巨994〕1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建材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人事部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建材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建材工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结合建材工程各类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三、建材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 师、高级工程师。

  四、在本评审条件中建材工程划分为三类专业,下设十一个分支专业。

  (一)硅酸盐工程专业,下设水泥(包含水泥混凝土制品)、玻璃、陶瓷(包含建材行业用耐火材料及其他烧结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包含各种新型轻质板材、装饰装修材料、保温吸音材料、防火材料及其他化学建材制品等)四个分支专业。

  (二)非金属矿及制品专业,下设非金属矿山开采、非金属选矿及制品二个分支专业。

  (三)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专业,下设复合材料(纤维增强树脂墓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包含特种玻璃纤维)、特种陶瓷、特种玻璃、人工晶体及制品五个分支专业。

  五、适用范围

  (一)硅酸盐工程专业

  硅酸盐工程专业的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水泥(水泥混凝土制品)、玻璃、陶瓷、建材行业用耐火材料及其他烧结制品、新型建筑材料等领域 中的科学研究、规划与设计(含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与应用、生产运行及经营、测试技术、技术管理、科技信息、环保安全、综合利用以及与其配套的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非金属矿及制品专业

  非金属矿及制品专业的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非金属矿山开采、矿山建设、非金属选矿、非金属矿产加工及制品等领域中的科学研究、抓kl与设计(含工程 认承句.)、工程套设、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与应用、生产运行及经营、测试技术、技术管理、科技信息、环保安全、综合利用以及与其配套的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专业

  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专业的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复合材料(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包含特种玻璃纤维)、纤维制品、特种陶瓷、特种玻璃、人工晶体及其制品等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规划与设计(含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与应用、生产运行及经营、测试技术、技术管理、科技信息、环保安全、综合利用以及与其配套的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

  六、申报要求

  (一)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被聘任工程师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被聘任工程师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被聘任工程师五年以上;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或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5)取得所从事专业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并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获得以下学历,经 申报考核,可认定相应的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1、外语要求

  (1)申报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在2小时之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字符的能力。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在2小时之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5000字符的能力。

  2、计算机要求

  (1)工程师应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有关信息资料。

  (2)高级工程师应了解本专业国内外计算机应用现状和发展方向,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计算、分析、研究,能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工作。

  分则

  七、硅酸盐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根据本专业内不同领域与不同技术工作的要求,应分别具有如下的主要和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

  1)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工程制图、工程力学、电工学与电子技术、机械原理与机械零件、计算机基础等。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

  水泥、玻璃、陶瓷三个分支专业:硅酸盐物理化学、硅酸盐岩相学、热工工程与工业窑炉、粉体工程、工艺原理、生产过程及设备、生产过程电气化与自动化、计算机在生产中的应用、检验测试技术、工厂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环保安全技术、工业经济与企业管理、信息科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等。

  新型建筑材料分支专业:硅酸盐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无机非金属材料结构学、复合材料学、有机合成及塑料成型工艺、热工过程及工业窑炉、工艺原理、生产过程及设备、生产过程电气化与自动化、计算机在生产中的应用、检验测试技术、工业与民用建筑、环保安全技术、工业经济与企业管理、信息科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等。

  (2)了解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技术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

  (3)一般地了解整个建材工业的发展状况,较好地了解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工作经历和能力

  (1)在本专业内不同领域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有独立工作能力,曾全过程参加一般难度的科研、设计、生产、施工等技术工作(如对水泥、玻璃、陶瓷的原料配方,产品性能改进的研究,中、小型厂的设计或工艺、单项工艺的技术改造,掌握水泥、玻璃、陶瓷的正常生产和处理一般故障,掌握石膏板、岩棉、涂料、改性沥青等生产技术,掌握陶瓷坯釉配方及成型技术等或相当于以上难度的技术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过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二项单项研究课题,或二项企业攻关课题,或从事检测标准、信息等技术工作为科研、设计、生产做出成绩不少于二项。

  2)参加过一项工程设计项目全过程或担任过子项目的专业设计负责人,或参加过施工服务,包括工程承包或施工监理或生产调试等·,并能解决厂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参加过二项新技术成果推广或新产品开发或产品质量改进或设备技术改造和设备调试等技术工作的全过程。

  4)参加过编写企业或地区规划二项,或从事过三项科研、设计项目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5)从事过本专业内不同领域的生产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曾解决生产技术或技术管理中二项较大的问题。

  (2)具备对一般或小型项 目(如年产30 万吨以下水泥厂、日产30吨以下平板玻璃厂、年产70万平方米以下墙地砖厂、年产40万件以下卫生洁具厂、年产40万平方米以下石膏板厂、年产5000吨以下岩棉制品厂等)的设计方案或技术报告或成果报告等技术文件的编写能力。

  (3)在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中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总结的能力。

  (4)具有指导与组织初级技术人员完成技术工作的能力。

  3、业绩与成果

  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以下业绩、成果与论著条件:

  (1)工作成绩显著,获得下列奖励或成绩之一:

  1)参加重大研究课题或全国规划或大、中型工厂设计一项,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2)参加科研项目或地区规划或单项工程设计二项,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3)参加的科研、设计、施工生产等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一项或地、市级奖励二项。

  4)参与编写工程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或其它相当的技术文件,经批准实施或经评审有实施价值的不少于二项。

  5)为科研、设计、生产提供有价值的科技信息四项或独立撰写有应用价值的专题报告二篇。

  6)应用科学试验与测试技术解决了二项较复杂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评议取得较好效果。

  7)能开拓进取,在计划管理或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中能提出建议、意见获得采纳并取得较好实效不少于二项。

  8)参与的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经评议通过,不少于二项。

  9)在对外产品和技术进出口谈判工作中,提出积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不少于一项。

  10)生产或施工建设中解决 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或在技术开发推广或提 出技改建议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获得上级表彰、奖励一项。

  11)获得发明专利或在实践中已被采用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

  (2)学术论著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为撰写的科技论文 已在二级以上学术刊物(含技术刊物)上发表。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科技论文在地方技术刊物或内部刊物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二篇。

  3)编写的有关科学技术报告或总结有学术见解、论点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认定具有一定水平的不少于二篇。

  (二)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在本专业某一领域中,如对水泥窑外分解技术、平板玻璃浮法生产技术、卫生瓷高压注浆成型技术、新型墙体材料开发等具有方向性的技术有深入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

  除具有工程师应掌握的专业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外,还须根据不同领域的需要较好地掌握材料科学与工程的理论,热工工程及粉体工程、塑性力学、流变学的理论,现代测试技术、模拟分析、试验设计、工程现代管理、系统工程以及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有关理论与知识。

  (2)熟悉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有关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及技术法规。

  (3)掌握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4)了解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有关前沿科学和边缘学科方面的知识。

  2、工作经历和能力

  (1)任工程师期间,曾全过程参加省、部级项目或技术难度较大(如水泥窑外分解系统、浮法玻璃的锡槽系统、彩釉内墙砖三次以上烧成技术、卫生洁具高压注浆成型技术,水泥、玻璃、陶瓷、建筑涂料、粘结剂新品种,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壁纸和地板生产技术,高掺量粉煤灰混凝土制品技术等及相当以上难度的技术)或规模较大(例年产60万吨以上水泥厂、日产400吨以上平板玻璃厂、年产1000万平方米以上石膏板厂、年产 100万平方米 以上墙地砖厂、年产60 万件 以上卫生洁具厂等或相 当于 以上规模 的)的科研、设计、生产、施工建设等技术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参加一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 目,或二项地 、市级科研项 目。

  2)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二项中型以上工厂工程设计。

  3)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参加编制并完成全国规划项目一项或省、部级规划或大中型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或国家、部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作二项。

  4)主持并完成二项新技术、新产品开发项目。

  5)曾担任科技信息部门或生产部门技术骨干,并在科技信息或生产技术管理方面曾解决过二项技术难度较大的问题。

  6)主持过一项大、中型工厂建设或二项技术改造或三项产品质量改进工作的全过程。

  7)曾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参加过国家级或省、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工作,或负责过较复杂的检测技术,解决过二项重大测试技术问题。

  (2)具备对一般项目的设计方案或技术报告或成果报告等的组织评估能力。

  (3)在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中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组织与指导中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3、业绩与成果

  在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以下业绩、成果与论著条件:

  (1)工作成绩突出,获得下列奖励或成绩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的国家科研、规划或设计项目通过鉴定或验收或评估二项,其中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的省、部级或大、中型企业的科研、规划或设计项 目,通过鉴定或验收或评估二项,其中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的成果(科研、设计、生产)获国家级奖(含三等)或省、部级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二项,或经省、部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予表彰奖励二项,或被推广应用后取得 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并被省、部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二项。

  4)主持在大、中型工厂建设或技改项 目,经实施效果良好,不少于一项。

  5)在解决生产或检测技术的重大难题中,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受上级主管部门奖励二项。

  6)获发明专利一项,并在使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技术引进中或国际技术合作中,提出重要技术建议二项并被采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负责组织编制的技术经济政策、现代化管理方法、经济或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等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的一项,本单位采纳的三项,或在实施科技项目、工程建设、生产等技术管理方面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取得显著成绩不少于二项。

  9)提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解决 了关键技术难题,或有实用效果,通过验收或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一项。

  10)在科技信息的分析、综合、研究、开发、辐射、导向等方面的工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确认有一项起导向作用或有二项起重大作用。

  (2)学术论著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过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五万字以上的译著。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科技论文已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或二级学术刊物(含技术刊物)上发表的不少于二篇。

  3)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的科技论文二篇。

  4)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本人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或大、中型项目或相当水平的重要项目的技术报告三篇,至少有一篇经同行专家评议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

  八、非金属矿及制品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根据本专业内不同领域与不同技术工作的要求,应分别具有如下的主要和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

  1)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

  非金属矿山开采分支专业:工程制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岩石力学、机械原理与机械零件、电工学与电子技术、计算机基础、矿物学。

  非金属选矿及制品分支专业:工程制图、工程力学、机械原理与机械零件、电工学与电子技术、计算机基础、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矿物学。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

  非金属矿山开采分支专业:矿山测量、矿山地质、非金属矿山开采工艺、凿岩爆破、矿山机械与矿山运输、矿 山通风、矿山设计与建设、矿山电气化与自动化、矿 山安全与环保、矿山经济与管理、信息科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等。

  非金属选矿与制品分支专业:非金属选矿工艺及方法、矿物工艺学、粉体工程,保护石棉纤维、云母薄片、金刚石、硅灰石等非金属矿晶体的选择性粉碎方法及设备,选矿厂、制品厂设计、管理及自动化,安全与环保技术,信息科学墓本理论与方法等。

  (2)了解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技术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材料。

  (3)了解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工作经历和能力

  (1)在本专业内不同领域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有独立工作能力,曾全过程参加一般难度或中、小型采选矿厂的科研、设计、生产、施工等技术工作(如选矿厂、制品厂的生产流程考查与改造,单项设备改造,维护正常生产及处理常见的故障,超细滑石粉、双性滑石粉等单项产品的开发,扩大膨润土、凹凸棒石、海泡石等粘土矿物的应用领域及扩大品种,石膏矿采矿工程,或相 当于以上难度的技术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过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二项单项研究课题,或二项企业攻关课题,或从事检测标准、信息技术工作并为科研、设计、生产做出成绩不少于二项。

  2)参加过采选矿、制品厂和矿山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熟悉设计施工程序,并熟练绘制过四个子项以上的设计施工图纸。

  3)参加过二项新技术推广或新产品开发或产品质量改进或设备技术改造和调试等技术工作的全过程。

  4)参加过编写全国性规划一项、企业或地区规划二项或从事过三项科研、设计项目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5)从事过本专业内不同领域的生产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曾解决生产技术或技术管理中二项较大的问题。

  (2)具备对一般项目或小型项目设计方案、或技术报告、或成果报告等技术文件的编写能力。

  (3)在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 中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总结的能力。

  (4)具有指导与组织初级技术人员完成技术工作 的能力。

  3、业绩与成果

  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具备 以下的业绩、成果与论著条件:

  (1)工作成绩显著,获得下列奖励或成绩之一:

  1)参加重大研究课题或全国规划或中、小型矿、厂设计一项,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2)参加科研项目或地区规划或单项工程设计二项,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3)参加的科研、设计、施工、生产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一项或地、市级奖励二项。

  4)参与编写工程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或其它相当的技术文件,经批准实施或经评审有实施价值的不少于二项。

  5)为科研、设计、生产提供有价值的科技信息四项或独立撰写有实用价值的专题报告二篇。

  6)应用科学试验与测试技术解决了二项较复杂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评议取得较好效果。

  7)能开拓进取,在计划管理或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能提出建议和意见获得采纳并取得较好实效不少于二项。

  8)参与的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经评议通过,不少于二项。

  9)在对外技术谈判或技术引进工作中,提出积极建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不少于一项。

  10)在生产或施工建设中解决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或在技术开发、推广或提出技改建议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获得上级表彰、奖励一项。

  11)获得发明专利或在实践中已被采用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

  (2)学术论著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为主撰写的科技论文已在二级以上学术刊物(含技术刊物)上发表。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科技论文在地方技术刊物或内部刊物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二篇。

  3)编写的有关科学技术报告或总结有学术见解、论点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认定具有一定水平的不少于二篇。

  (二)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某一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

  除具有工程师应掌握的专业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外,还须根据不同领域的需要,较好地掌握矿物产品的深加工(例如非金属矿产品的高能超细、表面改性等)、资源综合回收和利用以及现代测试技术、模拟分析、试验设计、工程现代管理、系统工程以及新技术、新设备等有关理论与知识。

  (2)熟悉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有关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及技术法规。

  (3)掌握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4)了解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有关前沿科学和边缘学科方面的知识。

  2、工作经历和能力

  (1)任工程师期问,曾全过程为主参加完成省、部级非金属矿采矿、选矿、制品、建筑石材加工等科研项 目或技术难度较大的上述科研项 目以及非金属矿专用设备的研制;全过程为主参加完成大、中型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制品厂、建筑石材加工厂的设计、施工;在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制品厂、建筑石材厂等单位的生产管理中具有丰富经验,使企业技术水平、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具备 以下条件之一:

  1)曾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参加一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二项地、市级科研项目。

  2)曾作为项 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二项中型以上厂、矿工程设计。

  3)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参加编制并完成全国规划项目一项,或省、部级规划、大中型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或国家、部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作二项。

  4)主持并完成二项新技术、新产品开发项目。

  5)曾担任科技信息部门或生产部门技术骨干,并在科技信息或生产技术管理方面曾解决过二项技术难度较大的问题。

  6)主持过一项中型以上厂、矿建设项 目,或二项厂、矿技术改造项目,或三项产品质量改进工作的全过程。

  7)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工作,或负责过较复杂的检测技术工作,解决过二项重大测试技术 问题。

  (2)具备对一般项目的设计方案或技术报告或成果报告等的组织评估能力。

  (3)在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中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组织与指导中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3、业绩和成果

  在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以下业绩、成果与论著条件

  (1)工作成绩突出,获得下列奖励或成绩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的国家科研、规划或设计项目通过鉴定、验收或评估二项,其中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的省、部级或大、中型企业科研、规划或设计项 目,通过鉴定或验收或评估二项,其中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的成果(科研、设计、生产、施工)获国家级奖(含三等)或省、部级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二项,或经省、部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予表彰奖励二项,或被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并被省、部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二项。

  4)主持的大、中型厂、矿技改项 目,经实施效果 良好不少于一项。

  5)解决生产和检测技术重大难题中,取得显著实效,受上级主管部门奖励二项。

  6)获发明专利一项,并在使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技术引进或国际技术合作中,提出重要技术建议二项,得到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负责组织编制的技术经济政策、现代化管理方法、经济或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等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的一项,本单位采纳的三项,或在实施科技项 目、工程建设、生产等技术管理方面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取得显著成绩不少于二项。

  9)提出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有实用效果,通过验收或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一项。

  10)负责过两次大、中型矿山设计项目地质配合过程,能根据矿山设计要求,提出地质勘探设计存在的问题或对地质勘探工作做出正确评价,获得 良好的地质及经济效果。

  11)在科技信息的分析、综合研究、开发、辐射、导向等方面的工作经省、部级主管部 门确认有一项起导向作用或有二项起重大作用。

  (2)学术论著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过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五万字以上的译著。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科技论文已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或二级学术刊物上(含技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3)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二篇。

  4)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本人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或大、中型项目或相当水平重要项目的技术报告三篇,至少有一篇经同行专家评议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使用价值。

  九、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根据本专业内不同领域与不同技术工作的要求,应分别具有如下的主要和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

  1)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工程制图、工程力学、电工学与电子技术、机械原理及机械零件、计算机基础等。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

  复合材料分支专业: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增强材料学、结构力学、材料复合原理、树脂合成工艺学、复合材料成型工艺、界面技术及结构设计,复合材料生产过程、机械设备与电气化、自动化,检验测试技术,工厂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环保安全技术、工业经济与企业管理,信息科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等。

  玻璃纤维分支专业:高分子化学、硅酸盐物理化学、热工工程及工业窑炉,纱线与织物学、玻璃纤维(含特种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工艺学,玻璃纤维生产机械设备及电气化、自动化,检验测试技术,工厂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环保安全技术、工业经济与企业管理,信息科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等。

  特种玻璃、特种陶瓷、人工晶体三个分支专业:无机材料物理化学、矿物岩石与岩相学、固体物理、结晶学与晶体化学、粉体工程,超纯、超细原料制备原理及方法,热工工程及工业窑炉、生产工艺学,机械设备及电气化、自动化,物理性能及检验测试技术,工厂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环保安全技术,工业经济与企业管理,信息科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等。

  (2)了解本专业中某一分支专业的技术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

  (3)了解本专业中某一分支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在本专业内不同领域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有独立工作能力,曾全过程参加一般难度的科研、设计、生产、施工等技术工作,(如:低压复合材料管、罐制品及两轴缠绕机械成型工艺技术和设备,玻璃纤维多排多孔拉丝技术及其纤维成型拉丝、卷装设备,光学纤维〔McvD]化学气相沉积工艺技术及其沉积全套设备,电熔红外石英玻璃制品及其电炉控制装置,化学增强或物理增强玻璃工艺放大及其设备,氧化错或氧化铝「95%以上」陶瓷制品冷等静压成型、烧结技术及其压机和高温烧结炉等,中、小规模即年产百吨至千吨复合材料制 品成型工艺、1000吨玻璃纤维熔融拉丝工艺、50至10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深加工技术、20万件特种陶瓷制品烧结成型、人工晶体生长技术及制品制备技术等项目的工程设计、技术改造或技术革新等,或相当于以上难度的技术工作)具备 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过一项省、部级科研项 目,或两项单项研究课题,或二项企业攻关课题,或从事检测标准、信息等技术工作为科研、设计、生产做出成绩不少于二项。

  2)参加过一项工程设计项目的全过程或担任过子项目的专业设计负责人,或参加过施工服务包括工程承包或施工监理或生产调试等,并能解决一般难度的技术问题。

  3)参加过二项新技术成果推广或新技术开发或产品质量改进或技术改造和设备调试等技术工作的全过程。

  4)参加过编写企业或地区规划二项,或从事过三项科研、设计项 目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5)从事过本专业内不同领域的生产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曾解决生产技术或技术管理中二项较大的问题。

  (2)具备对一般项目或小型项目设计方案、技术报告、成果报告等技术文件的编写能力。

  (3)在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中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总结的能力。

  (4)具有指导与组织初级技术人员完成技术工作的能力。

  3、业绩与成果

  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具备 以下业绩、成果与论著条件:

  (1)工作成绩显著,获得下列奖励或成绩之一:

  1)参加重大研究课题或全国规划或大、中型工厂设计一项,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2)参加科研项目或地区规划或单项工程设计二项,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3)参加的科研、设计、生产、施工等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一项,或地、市二等奖二项。

  4)参与编写工程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或与之相当的技术文件,经批准实施或经评审有实施价值不少于二项。

  5)为科研、设计、生产提供有价值的科技信息四项或独立撰写有应用价值的专题报告二篇。

  6)应用科学试验与测试技术解决 了二项较复杂技术问题,经同行评议有较好效果 。

  7)能开拓进取,在计划管理或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中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并取得较好实效不少于二项。

  8)参与的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经评议通过,不少于二项。

  9)在对外技术谈判或技术引进工作中,提出积极建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不少于一项。

  10)生产或施工建设中解决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或在技术开发推广或提 出技改建议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获得上级表彰、奖励一项。

  11)获得发明专利或在实践中被采用实用新型专利一项。

  (2)学术论著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为主撰写的科技论文已在二级以上学术刊物(含技术刊物)上发表。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科技论文在地方刊物或内部刊物上发表或专业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二篇。

  3)编写的有关科学技术报告或总结有学术见解、论点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认定具有一定水平的不少于二篇。

  (二)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在本专业某一领域中有深入的研究和较高的造诣,如中、高压复合材料管(压力10一25mpa)、复合材料挤拉型材结构设计、缠绕及挤拉成型工艺技术、玻璃纤维池窑熔制及分槽集束拉丝技术、玻璃微粒增强技术及应用、溶胶一凝胶法制取功能薄膜技术及应用,滤紫外和抗辐照石英玻璃的掺杂技术和熔制设备,碳化硅、氮化硅、赛隆等高性能陶瓷的热等静压成型及高温烧结技术,内热法、提拉法、下降法、熔盐法、溶液法、水热法、高温高压法及化学气相沉积法等晶体生长技术及制品制备技术。

  除具有工程师应掌握的专业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外,还须根据不同领域的需要较好地掌握聚合物流变化、复合材料损伤力学、功能聚合物材料的微观结构及设计、表面一界面理论、能带工程理论、现代测试技术、模拟分析、试验设计、工程现代化管理、系统工程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有关理论知识。

  (2)掌握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及技术法规。

  (3)掌握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4)了解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有关前沿科学和边缘学科方面的知识。

  2、工作经历和能力

  (1)任工程师期间,曾全过程参加省、部级项目或技术难度较大(如技术难度及学术跨度大的复合材料缠绕、拉挤、GMT片材等工艺技术,中碱或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多孔双蜡锅光学纤维成型工艺技术,多相立体织物编织技术,石英玻璃无接触拉管工艺技术,大尺寸非线性晶体、功能晶体生长技术或相当于以上难度的技木)或规模较大(如千吨级以上的复合材料缠绕工艺、sMc工艺、年产4000一100o0吨级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工艺,百万平方米特种玻璃增强镀膜深加工技术,30一50万件高性能陶瓷成型烧结技术等或相当于以上规模的项目)的科研、设计、生产、施工建设等技术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参加一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二项地、市级科研项目。

  2)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二项中型以上工厂工程设计。

  3)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参加编制并完成全国规划项目一项或省、部级规划,大中型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或国家、部门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作二项。

  4)主持并完成二项新技术、新产品开发项目。

  5)曾担任科技信息部门或生产部 门技术骨干,并在科技信息或生产技术管理方面曾解决过二项技术难度较大的问题。

  6)主持过一项工厂建设或二项工厂技术改造或三项产品质量改进工作的全过程。

  7)曾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参加过国家级或省、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工作,或负责.过较复杂的检测技术,解决过二项重大测试技术问题。

  (2)具备对一般项目的设计方案或技术报告或成果报告等的组织评估能力。

  (3)在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中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组织与指导中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3、业绩与成果

  在工程师任期内,具备以下业绩、成果与论著条件:

  (1)工作成绩突出,获得下列奖励或成绩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规划或设计项目通过鉴定或评估二项,其中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的地市级或大、中型企业集团的科研、规划或设计项目,通过鉴定或评估二项,其中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的成果(科研、设计、生产、施工)获国家级(含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二项,或经省、部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予表彰奖励二项,或被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并被省、部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二项。

  4)主持的大、中型工厂技改项目,经实施效果良好,不少于一项。

  5)在解决生产或检测技术的重大难题中,取得显著实效并受上级主管部门奖励二项。

  6)获发明专利一项,并在使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技术引进中或国际技术合作中,提出重要技术建议二项并被采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负责组织编制的技术经济政策、现代化管理方法、经济或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等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的一项,本单位采纳的三项,或在实施科技项 目、工程建设、生产等技术管理方面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取得显著成绩不少于二项。

  9)提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或有实用效果,通过验收或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一项。

  10)在科技信息的分析、综合、研究、开发、辐射、导向等方面的工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确认有一项起导向作用或有二项起重大作用。

  (2)学术论著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过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五万字以上的译著。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科技论文已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或二级学术刊物(含技术刊物)上发表的不少于二篇。

  3)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的科技论文三篇。

  4)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本人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或大、中型项目或相 当水平的重要项 目的技术报告三篇,至少有一篇经同行专家评议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 。

  附则

  十、本条件中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十一、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将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十二、本条件中所规定的专业理论知识科目为国家教委审定的大学本科教材,且应通过答辩考核认定。

  十三、本评审条件所规定的项目、课题复杂程度和大、中、小型级别参照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十四、获奖项 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

  十五、本评审条件由国家建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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