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的处理程序及措施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职业暴露的原因与措施 › 职业暴露的处理程序及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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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1 目的:规范员工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置程序,使其及时得到有效的处置和救治,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各种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职业暴露: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感染者或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原体感染的情况。 锐器伤:是指监测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由医疗锐器如注射器针头、缝针、各种穿刺针、手术刀、剪刀等造成的损伤。 2 流程 步骤 说明 1.员工发生尖锐物品扎伤 及血液、体液暴露后立即处理伤 1.1.尖锐物刺伤或割伤。 1.1.1 挤血。 1.1.2 流动清水冲洗。 1.1.3 0.5%碘伏消毒伤口。 1.2黏膜与病患之血液、体液接触。 1.2.1清水或0.9%生理盐水冲洗(眼部可使用冲眼器)。 2.至感染科/皮肤科门诊就诊(值班时间至急诊科就诊) 2.1在OA网上填写《医务人员锐器伤报告处置单》并打印。 2.2科室负责人签字,如科室负责人不在,由指定的代理负责人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科室负责人电话通知防保科(短号567737、内线6779)。 2.3暴露者持签名后的《医务人员锐器伤报告处置单》至感染科/皮肤科就诊。 2.4感染科/皮肤科医师在《医务人员锐器伤报告处置单》上记录诊疗意见,开暴露者及暴露源化验单(如暴露源不明确或暴露源已查输血前全套可不必检验)。 3.进行相应的预防接种或治疗 3.1暴露源不明或未能做检测,医务人员分别在暴露当时,暴露后6周、3个月、6个月抽血检验感染性疾病筛查项目。医务人员Anti-HBs(-)时,注射3剂次乙肝疫苗。 3.2暴露源感染性疾病筛查项目阴性。 3.2.1医务人员Anti-HBs(+),无处理; 3.2.2医务人员Anti-HBs(-),注射3针乙肝疫苗 3.3暴露源HbsAg(+) 3.3.1医务人员HbsAg(+),建议医务人员接受治疗(费用自理)。 3.3.2医务人员Anti-HBs(+)时,无处理。 3.3.3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未注射疫苗,48h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按时注射3针乙肝疫苗,暴露后6周、3个月、6个月抽血复查。 3.3.4医务人员HbsAg(-)、Anti-HBs(-),已完成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48h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补种乙肝疫苗,暴露后6周、3个月、6个月抽血复查。 3.3.5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正接受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48h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继续完成疫苗注射,暴露后6周、3个月、6个月抽血复查。 3.4暴露源Anti-HCV(+) 3.4.1医务人员Anti-HCV(+),建议医务人员接受治疗(费用自理)。 3.4.2医务人员Anti-HCV(-),追踪医务人员暴露后0、6周、3个月、6个月肝功能、Anti-HCV,发现Anti-HCV(+)阳性及时治疗。 3.5暴露源RPR(+)、TPHA(+),给予注射长效青霉素注射(由皮肤科医生指导治疗),6周后抽血监测。 3.6暴露源HIV(+),须立即联络防保科(短号567737、内线6779),防保科依员工当时针扎及暴露情形,通报县CDC,与专家讨论是否服用抗艾滋病毒药物(预防性投药),并追踪医务人员暴露后0、1、2、3、6个月HIV抗体情况。 4.存档并结案 4.1当事者提交《医务人员锐器伤报告处置单》及相关化验结果交防保科备案。 4.2追踪方式为电话联络。 4.3电话通知3次未定期回诊追踪者,由防保科注明不愿追踪查血并请当事人或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名。 4.4结案后由防保科对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发票签字,财务科报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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