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消费者“美丽权益” 淄博16家医美企业签下承诺书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美容行业资讯网站 守护消费者“美丽权益” 淄博16家医美企业签下承诺书

守护消费者“美丽权益” 淄博16家医美企业签下承诺书

2023-03-11 21: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我承诺,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强迫消费;我承诺,使用正规、合规的药品、器械,不使用伪劣产品”……3月8日,在由淄博市市场监管局举办的全市医美行业自律倡议活动上,淄博16家医美企业代表签下了承诺书。

为何要在“三八”国际妇女节举办医美行业“诚信经营 守护美丽”承诺活动?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章永序介绍,这不仅是为了淄博市医美行业专项治理的收尾,也是为了全力守护消费者的“美丽权益”。会上,淄博市市场监管局通报医美行业违法典型案例,淄博市卫健委作提醒告诫。

医美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各监管部门的规范、指导,也离不开各企业的主动自律。如何共同构建医疗美容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与会的医美企业也进行了交流。淄博壹美整形美容医院、淄博丽美整形就如何规范经营作发言介绍,淄博美冠臣医疗美容医院宣读了淄博市医美行业诚信规范经营自律倡议书,16家与会医美企业代表在承诺书上签字。

章永序表示,医美企业要始终秉持医疗美容的医学本质,要坚持“三个正规”,让医美企业健康发展。机构要正规。医疗美容的本质是医疗行为,必须纳入医政部门监管。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不能开设医院、诊所;没有执业医师资格和外科整形资质,就不能进入行业;没有备案医疗美容诊疗项目,就不能随意开展手术。

管理要正规。药品管理要正规,所有药品必须按照种类做好台账登记,毒麻药品需要专柜保管,专人负责。器械管理要正规,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二、三类医疗器械确保“三证齐全”。广告发布要正规,做到“无许可、不广告”,杜绝宣扬“容貌焦虑”、夸大美容服务功效、使用代言人或者医生、患者形象等违法行为。

服务要正规。要切实保障医美消费者的知情权,履行“明码标价”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诱导式”消费。开展服务时,要向消费者提供明确的、细化的合同事项、收费清单、承诺效果等;有条件的医美机构可以探索设置冷静期条款,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后悔权。

近年来,医疗美容呈现井喷式发展态势,同时也出现了鱼龙混杂的现象。淄博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强化部门联动、强化综合治理”,坚决刹住医疗美容乱象,取得良好成效。在淄博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中,淄博市共立案9起,罚没款16.5万元;查补偷税漏税企业(个体)58户共计18万元税款;移交司法机关涉药品、医疗器械案件2起,其中一起违法经营药品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