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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实行及其权利制约分析

2023-07-17 22: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引言:一部宪法实现了一个国家缔造。没有美国的《联邦宪法》中政治制度的创举,就没有当下的美国。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在人类的政治文明史上,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三权制约的思想,实现了人民主权的保障。

一、三权分立制度来源

      “三权分立制度”的产生要追溯到法国第五共和时期。当时的法国,还是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但是,英国经过了资产阶级革命,在政治上实现了民主轨道运行。英国的政治采用的理论是,洛克的国家权力划分,以及权力制约的理论。这种理论日渐成熟。在这种权利分治下,分为立法、行政、对外权。这三种权力彼此分开。在组织完善的国家中,仅有立法权是不够的。需要法律的持续的效力,需要经常执行[1]。因此,就需要权力,经常性负责这些事物。执行法律的权力,后来演变成行政权。然而,国家还有对外权,它的设置是,为了保证一个国家的社会秩序,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的腐败,实现权力相互制约。在这三种权力中,立法权是最高权力。立法的依据,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权力。对外权是辅助性质,并且它属于于立法权。就政治机关而言,立法机关拥有颁布法律的职能。这三种权利中,执行机关听从于立法机,在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时候,需要兼顾法律的执行。目的是防止权力腐败,实现合理健康的秩序。英国的权力制约制度是,君主立宪制度。来源是孟德斯鸿三权分立理论。按照洛克的理论,权力划分和制约,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建立。通过三权分立的权利改革,在英国焕发出勃勃生机,走出封建专制制度。引发的工业革命,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飞速进步。欧洲各国因为没有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仍处在封建专制统治下,社会经济、科学文化落后。

二、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产生

      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资产阶级各个阶层,,通过聚集的财富,建立强大的政府保护。提出了限制民主权的要求。之后,共识没有在他们之间形成。南方与北方,小州与大州,集团差异造成分歧。但是,1786-1787年,出现了谢斯起义。资产阶级的基本利益得到威胁。集团间的差异缩小[2]。政府手中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这种强大的军事力量是应付革命行动的有效保障。当时南方奴隶主代表,重要的领导人之一,麦迪逊曾经针对这种情况说,南方奴隶主是具有吸引力的。麦迪逊作了精辟解说,满脸不快活的人,身处内部暴力骚种子,造就这样一种人文特性。只要与之亲自合作,党派就可以显示出力量。在谢斯起义后,他们一致认识到:目前,邦联条例下,政府不能保障财产安全。只拥有强大的中央政府,才能保住阶级统治利益。最终,谢斯起义被镇压,资产阶级利益就达成妥协。于是,决定加紧立宪。在1787年,制宪会议在5月25日召开。资产阶级精英人物抛开分歧,在出口税、选举人等方面,做出了最终的妥协[3]。美国第一部宪法,于9月17日,国会散会时制定出来了。这就是伟大的1787年宪法。在艰难的辩论和妥协下,美国制宪会议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目的,强化行政权力,压抑广大民众,实现了对国家权力的干预。控制住了法律屏障。这其中,立宪会议的55名代表,其中60岁以上4人, 最年老的是81岁。他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世称他最能够代表资产阶级,在1787年9月17日,正式履行签署手续。他望着华盛顿座椅上,雕刻半轮太阳图案。终于说出了内心的一段话。“我对会议结局,怀着希望和忧虑心情。但是,无法说出此次变革,是上升还是在降落。但是,现在我终于白,它是一轮上升的旭日。这意味着,统治者维护权利得以实现。

三、 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实行

     1787 年联邦宪法颁布后,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确立。这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美国政治思想最终。美国三权分立的主要内容是立法、行政与司法权,由国会、总统与法院行使。

    这三种制度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它的产生,是由于美国特殊的国情导致的。这种制度是实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各方利益的协调。在我们在看待它的过程中,要采取宽容的态度,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模式,对这种特殊的政治文明产物,进行全面的分析。通过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将利益集团的进行调整。在这个过程中,权力滥用的滥用被制止了。同时,保障公民权利重要措施。在美国的整个发展历程中,选举中看出,三权分立制度不足拥有着一些明显的不足。这个制度的产生,为的是实现资产阶级的民主,利于资产阶级统治形式实现。于是,这不仅夸大了制约权力,还是实现了权力集中。三权分立中,可以实现权力配合的积极性。可以从根本上,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公民自由。美国三权分立制度实行中,制宪精英们具有重大贡献。是推动美国宪法和三权分立制度一大批,深受中世纪自然法影响的政治精英,强力推动中,出现了美国宪政的产生,他们是伟大的创造者。在独立战争前夕,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北美殖民地成长起来的市民,他们与英国统之间的矛盾。这时候,殖民地人民渴望英国的殖民统治,实现保护个人财产权为目的。。但是,直到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北美社会的内部矛盾,主要表现在,有产者与无产者的矛盾,对外矛盾转为对内部矛盾。美国三权分立中,有三个权利是相互独立,不受其他制约的。第一,是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的主体是总统。而最高法院拥有立法的权利。这三部门中,不会相互影响,各自形式职权。相互实行宪法规定的权利内容。 第二, 三个权力主体的组成人员,在不同方式下,避免某一权力主体,在人事问题上受其控制。当然,在三权分立模式中,由于权力协作的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可以经由不同方式,实现几个部门的人员的沟通。第三,三个权力主体任期不同。短期内的,不可能更换所有成员。避免具有同样政治观点。避免某一集团垄断三权,谋取本派别的私利。最后,部门的主管拥有,避免其他部门侵犯权利。三权分立制度的建立与实行,目的是,防止权力集中。这类手段有很多,如总统对国会的否决权,总统对法官的提名权,国会对总统的批准权。这其中,三权分立包括,三个权力主体之间相互制约,防止专权与独裁[5]。尽管,制约会使政府内部门对抗加剧,但是,这种对抗应被看作,保护民众自由的代价。除此之外,总统与最高法院之间,总统可以通过法官的提名,影响最高法院。然而,最高法院可以在宪法解释方面,对总统的行政命令应予撤消。整体来说,三权之间的制约是真实的。折射出任何权力,凸显受到限制的宪政观。三权分立还体现,三个权力相互协调和平衡,这非常重要的。一般人在谈到三权分立时,常常把它看成是权力的分割。但是,三权之间的界线,是由制宪者们制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实现的效果并不正确。此外,三权之间也没有固定的界线,是在动态调整中,达到均衡的。美国的三权分立,不是是按照权力的性质来进行划分[6]。事实上,宪法赋予总统、国会、法院不同的权力。从权力从性质上,是行政、立法、司法的混合体。因此,通常所谓的美国三权分立,指三个权力主体权力间分立。也就是说,尽管宪法规定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分别归属于总统、国会和法。如果每种性质的权力,都真的完全独立,结果只能是,三种性质权力的各自为政。政府各项工作陷于停顿。

四、三权分立中权利的制约

      在美国三权分立中,权利制约的目的,是为保障宪法追求的价值,它是实现人民主权重要手段。所以,有专家称,美国宪法在颁布之初,就有倾向于对于资产姐姐财产维护。这种维护现场的产生源于中世纪。美国国家社会秩序松散,主要是因为美国邦联的松散结盟。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才能实现公民的平等自由。避免权力滥用的本性凸显。制宪精英们认为,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要对政府进行限权制衡,防止权力的滥用。于是,美国宪法,尤其是权利法案中,虚度基本制度的确立里,充满了权利制约原则。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特别注意在个人隐私方面的保护。这其中还能够,“不可剥夺”的生命财产全,是重要的一个方面。在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中,权利制约过程中,可以有效避免集中和专制产生的权力滥用现象。这是因为人的本性导致的。为了抵制统治者对权利的滥用,美国宪法制定过程中,参考了中世纪的思想产物,这其中,权利制衡思想广泛存在。在制度中,我们要理解人性的善恶。人性中虽然存在有缺点,但是,善的本性是人所共有的。

    任何事物都不是完美无缺的,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也是如此。例如,在美国2010年的选举中,就体现者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重大弊端。第一,形式重于实质。根据“三权分立”,构建了国家政治制度,采取共和制,实行议会制。但是,资产阶级在反封建斗争中,为了保障自身利益,需要立法权。要求从司法方面,来限制封建君主的权力。达到立法、行政、司法权利平衡。这个理论中,对反封建专制有进步作用。但是,美国宪法的缔造者们,只是注重程序的形式性,保障实质的权力制衡。在实践中,却不能避免制约权力,忽略了为谁用权,为谁谋利的问题。三权分立的理念,经过西方民主的实践。形成了包括公民社会组织在内的,一整套外部制约机制。从体制外通过选民的选举,实现政党的竞争,达到利益集团的压力。促进传媒的介入,实现对当权者施压,防止权力专断和滥用。第二,内耗造成的应急功能不足。美国三权分立制度中,包含了“分立与制衡”理念。这是基于一有权力的人,、容易滥用权力的经验而产生。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精髓是,以权力制约权力。通过强制性的权力,来约束易被滥用的权力。避免造成政党之间,为纯粹权力而进行制约权力。为防止滥用权力,提供重要的保护阀。事实证明,要实现权力的监督,必须有权力的制约体系。确保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权力制约力量都可以调动。只有这样,才符合权力内部与外部制约。第三,美国三权分立制度下,每个参与政治决策的人,背后都存在着一定的利益集团。产生权钱交易。在权利的倾轧下,出现利益的代言。在实现自己目的时候,可能打着国家的旗号。让交易变得程序合法。例如,2000 年 12 月,这起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破产案,安然公司的破产,它引起了社会的震动。因为利益集团背后的存在政府组织,政治背景迅速波政坛。据《纽约时报》报道,安然是布什总竞选捐助者,为布什提供了55万美元。在“三权分立制度”的怪圈之下,我们要排除人性的影响,避免腐败现象产生。对于一个体制,如果频繁出现同一种错误,那么追根溯源。这个体制一定存在错位。我们要以世界客观公正的眼光,去看待这种缺陷。在学习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时候,采用革新的,不同以往的学习方法。

五、美国三权分立学制度的影响

      首先,三权分立在实现制约权力基础上,保障自由、民主的政治理论。实现了自由民主观理论形态。从西方政治学理论发展看,虽然三权分立的制度,在理论具有缺陷,在政治上,缺乏现实操作性。但是,它保障人民的自由、平等权利。确界定了国家的三种最权力。并且,提出了三种权力制约的必要。提出了在现实中的操作性。其次,三权分立制度,使立法、行政权成为一个制约理论。给予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相互制约的权力。但是,在运用权力的范围内。它们是彼此分离的,使地立法、行政权的彼此分立,成为一种完备的政治理论。第三,曾经深刻地影响其他国家三权分立制度的建立。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与其他国家虽然形式一样,但是,这种权力的分立,与其他国家民各部门职权的划分是不同的。有本质上的区别,从表面上看,它是以维护每个人的自由,但是,其主要维护的是资本家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从中获利占有制。在三权分立体制下,三个权力互相勾结的可能性,可能仍然存在。美国政治的实际运行,也说明了这一点,例如,当总统与国会属一个党派时,制约与监督就会弱化。因此,从总体上看,这样一种体制归,归根结底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属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7]。无论政治理论,还是从人类社会政治实践,美国的三权分立政治理论,对人类政治现代化生了重大意义。对现代化国家,政治现代化有推动作用。并且仍然后期现代化国家产生影响。美国三权分立制度,在政治理论领域树立了丰碑。

结语

      因为美国国情的特殊性,导致了三权分立制度的建立。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具有两面性,我们要在看到其优点的同时,对其缺点进行客观看待。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在促进社会发展方面,意义重大。有效调节了利益集团的利益,维护了统治阶级的统治。但是,美国三权分立制度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这种缺陷的造城是与资本主义制度联系的。我们要采用客观的眼光对看待,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实行,对于权利制约进行一分为二的认识,实现为我所用。

参考文献

[1]韩大元.宪法学基础理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57.

[2[德]克纳德.统一德国宪法原论[M].韩国博英社,2009.123.

[3][美]爱德华·S·考文.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M].张世功译.上海:三联书店,1996.14.[17][英]洛克.政府论(下篇)[M].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89.

[4[美]路易斯·亨金[M].宪政民主—对外事务.邓正来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11.

[5] [美]杰里尔. A. 罗赛蒂.美国对外政策的政治学[M].周启朋,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1.

[6] Neustadt,Richard E. Presidential Power: the Politics ofLeadership[M].John Wiley&Sons,Inc,1962.

[7] [日]佐藤功.比较政治制度[M].刘庆林,张光博译.北京:法律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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