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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保护”2023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分析报告

2024-07-15 10: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本报告 由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下称 “ 女童保护 ” 团队)发布。报告中 性侵儿童案例统计数据来源于2023年度媒体公开报道 案例(含各级法院、检察院官网和认证账号公开的案例),当年实际发生或者判决的案例未经媒体报道的不在统计范围内。因此,报告统计的案例数量并不等同于全年性侵儿童案例总量。

学界的共识是,受诸多因素影响,性侵儿童案例难以全部被公开报道和统计,进入公众视野的案例仅为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本报告以“媒体公开报道”为案例收录标准,即是为了呈现和分析在综合因素下进入大众视野的案例的特点、趋势和代表意义。

此为“女童保护”团队此系列报告的第11次发布。由于受新闻传播规律的影响,在连续多年关注性侵儿童题材之后,大众媒体对同类题材的关注和报道会相对减少;同时,本报告在收集案例时,对同一案例的多次报道及后续跟踪报道,也只作一次收录。因此,报告中案例数量减少的更大部分原因在于统计维度,儿童性侵害严峻形势依然令人警惕。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2023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7万人,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3.5%。

从近年来的实践看,本系列报告所得出的大部分数据结论均与官方相关数据相印证;基于本系列报告所形成的多个倡议,也较好地反映和呼应了我国性侵儿童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精神。一如既往,我们希望报告可以进一步呼吁社会各方关注儿童被性侵的严峻现状,为相关机构和人员提供参考资料。

1.2023年曝光性侵儿童案例202起,受害儿童逾517人

“女童保护”统计,2023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202起,受害人数517人(在未表明具体人数的案例中,未提及人数数量的按1人计,“多人”按3人计,“十几人”按15人计,“几十人”“数十人”按30人计),年龄最小的不到1岁。

2013年至2021年,“女童保护”统计的每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的案例分别是125起、503起、340起、433起、378起、317起、301起、332起、223起(其中,2013—2017年统计案例为14岁以下儿童,2018年起为18岁以下儿童)。2022年的报告为十年观察综述,未对当年案例作单独统计。

“女童保护”统计,2023年的202起案例中,受害人3人以上(包含3人,类似数据表述下同)的案例50起,占比24.75%;受害人5人以上的案例26起,占比12.87%;受害人10人以上的案例10起,占比4.95%;平均每起案例受害儿童2.55人。

总体来看,近年来性侵儿童案例曝光依然呈现较高的频率。由于案例的特殊性,以及受社会认知、风俗习惯、传播规律、搜索规则等因素影响,性侵儿童案例曝光率相对实际发生的案例较低,经大众媒体报道并进入公众视野的只是极少部分,媒体每年报道案例数量的相对浮动也属正常现象。

2.性侵儿童案中女童占比近九成,最小受害人不到1岁

“女童保护”统计,在受害儿童的男女比例上,从案例数量来看,202起案例中,178起明确受害人性别。其中受害人为女童的160起,占比89.88%;受害人为男童的18起,占比10.11%。从受害人数量上看,517名受害儿童中,422人有性别信息,其中女童358人,占比84.83%;男童64人,占比15.17%,这一数据与2021年数据相对比,男童遭遇侵害的比例基本持平。

受害人年龄分布上,202起案例中,表明受害儿童年龄的有193起;表述为“未成年”“幼女”“儿童”的有9起。193起案例中,受害人14岁(不包含14岁)以下的114起,占比59.06%;14~18岁(不包含18岁)的70起,占比36.26%,此外,有9起多人受害案件中,受害人年龄从14岁以下到14~18岁不等,占比4.66%。梳理发现,年龄最小的受侵害儿童仅不到1岁,施害者为他的保姆。

按照一般学龄段来看,受害人年龄为中小学学龄段的案例为131起,占比67.87%,其中7~12岁小学学龄段的40起,占比20.72%;13~15岁初中学龄段的91起,占比47.15%。

3.城市儿童被性侵案例曝光占比较高,城乡儿童性侵问题均需重视

“女童保护”统计,2023年媒体报道的202起性侵儿童案例中,有134起表明了城乡地域分布。在134起案例中,发生在城市的72起,占比53.73%;发生在县城的45起,占比33.58%;发生在农村的17起,占比12.69%。这与往年数据趋势基本一致。可以看出,并不是“只有农村儿童才有遭遇性侵的危险”,无论是城市儿童还是农村儿童,均面临被性侵的风险。

“女童保护”认为,媒体曝光案例的地区分布中,城市地区高于农村地区,这并不等同于城市地区儿童被性侵案例比农村地区更为高发,也恰恰说明城市地区儿童比农村地区儿童受到更为密集的来自家庭、学校及社会的监护。受人们观念认知、司法完善程度、媒介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儿童遭遇性侵的案件更不容易被发现,更难进入司法程序,更难被媒体曝光。

从近年来曝光的案例来看,部分性侵儿童案往往有持续时间长、受害儿童多等特点。在上述2023年媒体披露的45起发生在县城的性侵儿童案例中,受害人数最多的达22名。某县某小学校长张某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强奸、猥亵22名学生,依法被判处死刑。2010年至2019年6月,张某在某小学先后担任教导主任、校长兼教师期间,通过体罚等手段对缺乏性防卫能力的小学生形成精神挟制,利用讲解习题、学生交作业等机会,在其宿舍内多次对5名时年8~12岁的幼女实施奸淫,在教室内当众或在其宿舍里多次对17名时年8~14岁的儿童实施猥亵。

4.熟人作案超八成,监护人作案性质恶劣

“女童保护”统计,202起案例中表明人际关系的有169起。在169起案例中,熟人作案141起,占比83.43%;陌生人作案28起,占比16.57%。从“女童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达87.87%(2014年)。这也与近年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布的数据相印证。

141起熟人作案的案例中,教师、教职工(含教练、家教、补习老师等)作案58起,占比41.13%;网友作案27起,占比19.15%;亲人亲属(父亲、继父、继祖父、叔伯等)作案18起,占比12.77%;邻居(含同村人)作案15起,占比10.64%;其他生活学习接触人员(如家庭朋友、同学等)作案23起,占比16.31%。

2023年的案例分析数据显示,教师、教职工(含教练、家教、补习老师等)的作案曝光量依然占据最大比例;随着互联网使用的广泛化,网友作案的曝光率也呈较高趋势(2021年网友作案占比12.50%)。

值得警惕的是,监护人作案在熟人作案的范畴内仍占据较大比例。常见的施害者包括父亲、继父、养父等亲属。这类案件通常涉及到家庭内部的问题,受害者往往因家庭纽带的束缚、经济依赖、情感依赖或社会舆论的压力而难以揭露真相,因此往往会受到多次侵害。在本年度18起父母、亲属作案的案例中,多次实施侵害的有17起。

例如,某县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判决书显示,2022年5月至9月期间,刘某某作为监护人,多次在家中对共同生活的亲生女儿实施强制猥亵、强奸行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被判有期徒刑17年,撤销监护人资格。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其一就是施害者利用长辈身份性侵未成年人案。自2010年夏天至2017年秋天,赵某某在其侄女钱某某读小学三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期间,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强行与被害人钱某某发生性关系,并以加害钱某某亲属相胁迫阻止其告发。

考虑到家庭成员作案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女童保护”建议加强对家庭内部性侵害的监控和法律干预,为受侵害未成年人更完善的保障兜底制度。例如落实政府部门、检察院、妇联、共青团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对有潜在风险家庭的定期访问,提高社区对此类问题的敏感性和响应速度。同时,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儿童及其家庭的性教育和权利教育,确保儿童了解自身权利,知晓在遭遇侵害时的应对策略。

5.校园、培训机构是案件高发场地,施害人住所、宾馆等场所需重点关注

“女童保护”统计,在202起媒体报道的案例中,表明性侵发生场所的有156起,其中发生在校园、培训机构(包括宿舍等)的有50起,占比32.05%;在施害人住所的有31起,占比19.87%;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有25起,占比16.03%;在受害人住所的是24起,占比15.38%;在宾馆、KTV等场所发生的是19起,占比12.18%;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园广场、电梯等生活服务场所的有12起,占比7.69%;在小区、村庄、校园附近等户外场所的有10起,占比6.41%。

本年度案例中,校园、培训机构等场所的案发比例最高,这一特征与往年数据显示一致。校园和培训机构是儿童日常活动的场所,师生之间的亲密接触与信任关系,为有预谋的施害者提供了便利条件。例如,某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件中,龙某某利用教师身份长期多次强奸3名幼女、2名未成年少女,造成3名被害人患创伤后应激障碍,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于2023年12月1日被执行死刑。2023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中小学校拟聘用教职员工、高等学校拟聘用教师在入职前进行查询,并对查询内容、查询程序、处置机制等予以明确,可以查询拟聘用教职员工在全国范围内有无性侵违法犯罪等信息。

施害人住所亦是本系列报告统计出的性侵儿童发生率最高的场所之一,这对家庭、学校对儿童的安全防范教育以及家庭监护提了警示。宾馆、KTV等服务娱乐场所也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性侵儿童案发场所。近几年的案例中,宾馆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不仅要面临行政处罚,还要向未成年被害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以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度落实纳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活动考核。

“女童保护”发现,全国有多地上线了强制报告小程序、在线提交系统等工具,旨在打通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壁垒。从目前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发现的性侵儿童案例来看,由医院上报的比较多,从侧面也反映出强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和落实情况。

6.网络性侵儿童案例中多次性侵占比高,受害人数多

本年度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例中,通过网络发生的性侵案达到34起,包括线上作案和线下作案(网友约见面后实施性侵),在熟人(熟人圈)作案中占比15.8%,在案例总数中占比16.8%。在34起案例中,有11起发生在城市,2起发生在县城,另有21起案件未明确表述发生地。

利用网络性侵案件极具隐蔽性,家长一般也不容易发现,未成年人由于有畏惧心理,即使发觉受到侵害也通常不会主动告诉家长。被发现的网络性侵儿童案例中,往往一起案例便有几十人受害。在34起案例中,1起案例受害5人(包含)及以上的有9起,其中受害人数达到14人、18人、40人的各有1起。

网络性侵儿童案例中多次性侵占比也较高,34起案例中,施害人多次实施性侵的达到了29起,占比达到了85%。这34起案件中,作案跨度最长的达到了6年,受害人为多名男性。

根据“女童保护”历年统计数据,网络性侵呈现越来越多发的态势,2018年起,“女童保护”收到多起儿童和家长求助案例,均为儿童被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性侵。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设备的普及,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机会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低龄化,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呈高发严峻态势,犯罪形式也越来越多样;通过网络以儿童为对象的色情制品的传播也越来越多。网络性侵犯罪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涉及技术、法律、教育等多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协作。

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明确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或实施淫秽行为,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7.性侵者多次作案近六成,侵害持续时间长,多为熟人作案

“女童保护”发现,在202起案例中,有高达120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59.41%,包括对同一受害儿童多次性侵,也包括多次对多名儿童实施性侵;施害人一人性侵多人的有54起,占比26.73%。这种现象较为集中地反映在熟人作案中,而熟人关系则涵盖师生、亲属、邻里等。这类施害人往往利用身份便利多次作案,在没有外界力量阻止的情况下,通常不会自动终止,持续作案达到2~3年甚至更久。

从作案时长来看,性侵时长在一周之内的有53起,占比26.23%;1~12个月的有13起,占比6.43%;1~2年的有15起,占比7.43%;2~5年的有19起,占比9.41%;5年以上的有6起,占比2.97%。尤其是超过1年的有40起,占比为19.80%。以上分析也可看出,性侵会在较长时间内多次发生,多是熟人作案。

以某地判决的首例教师终身禁业案为例,据媒体2023年2月报道,被告人李某2012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其教师身份的便利,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以补课辅导、批改试卷、接热水、家访为由,在晚自习下课后进入小学女生宿舍内,先后将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分别单独带至其家中、附近的山上、教学楼等地实施强奸、猥亵行为。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同时禁止被告人李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职责的人员犯强奸、猥亵等相关罪状的,坚决零容忍,并从严从重予以打击。

8.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案例比例上升,高龄犯罪情形复杂

“女童保护”统计发现,202起案例中有56起表明了施害人年龄,施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有12起,在总案例中占比5.94%,与往年数据相比有较大增幅;施害人60岁(包含60岁)以上的9起,在总案例中占比4.46%。

本年度案例中,施害人年龄最小的仅9岁。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据媒体2023年7月报道,某中级人民法院对“初中女生遭同学强奸杀害案”进行宣判,对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被告人判决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受害人家庭进行民事赔偿。被告人虽系自首,但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理应从严惩处,不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年度案例中,施害人年龄最大的超过75周岁,在往年的案例统计中,年龄最大的施害人94岁。在统计的2023年案例中,有3起施害人年龄均超过70岁(包含70岁)。从近年来的案例来看,一些高龄性侵者在猥亵儿童案件中,往往不被执行拘留,这也造成更复杂的社会问题。此3起案例中,两起发生在农村,一起在县城,发生在农村的一起案例涉及留守儿童。由于社会、家庭等多种因素叠加,留守儿童很容易成为受害者。

从“女童保护”跟踪的案例中发现,性侵犯罪人年龄“两极化”的现象日益引发社会关注。在这类犯罪中,施害者的犯罪成因及惩戒措施等都值得持续研究。

报告最后,“女童保护”团队继续呼吁全社会关注儿童被性侵的现状,希望更多人参与到防治儿童被性侵的工作中。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

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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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琪

女童保护基金

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曝出多起14岁以下女童遭遇性侵案例。2013年6月1日,全国各地百名女记者联合京华时报社、凤凰网公益频道、人民网、中国青年报及中青公益频道等媒体单位发起“女童保护”公益项目。2015年7月6日,“女童保护”升级为专项基金,设立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下。2018年2月,“女童保护”团队成立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非公募),公开募捐继续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合作。“女童保护”以“普及、提高儿童防范意识”为宗旨,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

截至2024年3月底,“女童保护”已在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继开课,培训志愿者数万人。通过与地方妇联、教育局、检察院等部门的合作,培训当地教师授课,使得儿童防性侵教育覆盖面大大拓宽,覆盖儿童超过990万人,覆盖家长超过82万人。此外,还定期进行线上培训和讲座,目前各个平台上已有数千万网友参与。在普及儿童防性侵知识的同时,“女童保护”联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业界专家,推动相关制度和法律的完善,例如参与推动了取消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从重处罚、全面建立处理儿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机制等;每年还发布全国媒体公开曝光的儿童被性侵案例统计报告和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为相关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填补领域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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