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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会议

2024-07-11 17: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8月31日,绥化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副主任李月波、李红霞、寇洪泉、孙景山,秘书长姚民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江锡如,市委常委、副市长人选赵励军,市政府秘书长李月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人选程显波列席会议。

会议安排一次主任会议、两次全体会议和一次分组会议进行。李元学主持主任会议,李红霞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书面);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2020年市本级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军勇等辞职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徐利刃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程显波任职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程显波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赵励军等任职的说明;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王振坤免职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于占发等任免职的说明;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监票人名单(草案)。

在分组审议各项报告、议案(草案)以及人事任免职议案、监票人名单(草案)后,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听取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等3项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及按照《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报告获得通过。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形成情况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绥化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军勇等辞职的决定(草案)、监票人名单(草案)、人事任免职议案和补选徐利刃为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事宜。

会议公布了选举和人事任免职结果。根据表决结果,免去王振坤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批准免去于占发肇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徐利刃当选为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任命:赵励军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兰永波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命:程显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于占发、孙黎黎、张云龙、邹敬楠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批准任命:卢德斌为肇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元学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1年8月31日,绥化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赵励军为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兰永波为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接受董文琴辞去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免去:

王振坤绥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程显波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接受王双近辞去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

于占发、孙黎黎、张云龙、邹敬楠为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卢德斌为肇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于占发肇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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