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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孙埠镇村民小组组长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024-06-20 21: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孙发﹝2022﹞85号

 

                       

关于印发孙埠镇村民小组组长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孙埠镇村民小组组长考核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孙埠镇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孙埠镇村民小组组长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为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规范村民小组组长队伍管理,促进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根据《宣州区关于加强村民小组组长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宣区办发〔2022〕5号)有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村民小组组长的选配、管理、培训等各项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党组织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小组组长开展活动。坚持村民自治。村民小组组长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把服务村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村民小组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监督。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岗位,尊重历史和现有格局,保持村民小组的相对稳定。

二、人员选配

(一)严格选配标准。按照“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熟悉村情、热心公益、办事公道、敢于担当、村民信赖、长期在家、身体健康”的标准选配村民小组组长,注重从农村优秀党员、致富能手、退役军人、退休教师、妇联执委和优秀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群体中推选,鼓励党小组长兼任村民小组组长。具体条件为: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需报镇党委审核),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身体健康,长期在家,能正常履职,热心为村民服务,具有一定威望;服从村“两委”领导,积极配合镇村两级开展工作。

(二)规范推选程序。采取“两荐一考一选”(群众推荐、本人自荐,村党组织考察,村民推选)方式,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组长,报镇党委审核,村委会进行公告。村民小组组长推选一般由村“两委”主持,鼓励村“两委”干部参加所在小组选举,实现村、组干部交叉兼职。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两委”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因故造成缺额或需要更换的,应及时进行补选。

三、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组长履行“五员”职责:村组网格信息员,及时向镇村反映村民意见建议、诉求和辖区内发生的重要事项,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打通基层治理“最后100米”;政策法规宣传员,积极向本小组村民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镇村两级各项决定决议及政策措施;村级事务组织员,主持村民小组会议,配合镇村两级做好重大项目服务、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矛盾纠纷调解员,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开展村民小组议事协商,维护本小组社会稳定,及时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好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务村务监督员,代表本小组村民利益,监督村级组织及干部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维护村民正当权利,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四、薪资待遇

按照“突出作用发挥、基本保持统一、体现多劳多得”原则,科学建立五档递增的薪酬制度。村民小组内户数在20户及以下的,补贴为100元/月;户数在21—50户的,补贴为150元/月;户数在51—80户的,补贴为200元/月;户数在81—120户的,补贴为250元/月;户数在121户及以上的,补贴为300元/月。薪酬补贴提取70%作为基础性工资补贴按季度发放,提取补贴中的30%作为绩效性工资补贴,年底根据民主测评情况进行差异化发放。村民小组组长的补贴和绩效支出,区镇村按照1:1:1的比例分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镇党委参照村“两委”干部标准统一为村民小组组长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考核方式。结合述职评议大会,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根据考核细则进行民主测评。考核优秀名额根据各村(社区)村民小组组长总数实际安排,每年度各村(社区)可选取3-5名村民小组组长进行表彰,镇级另选取10-15名村民小组组长进行表彰。当年度考核优秀(≥90分)、称职(89-60分)和不称职(<60分)的村民小组组长绩效发放分别为补贴的30%、20%和0。同时,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符合条件的村民小组组长择优推选进入村后备干部队伍;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及时进行调整。对在疫情防控、综治信访等重点工作中,不支持镇、村工作以及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的,取消当年绩效奖励,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在服刑或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问题、参与串联聚集或缠访闹访、干扰社会稳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以违法操作或贿选等手段参选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村民小组组长。村民小组组长如有拒不执行上级决定、不能正确贯彻执行上级文件政策精神、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受到严重违纪处理、丧失行为能力、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职、连续两年民主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等情形之一的,及时进行调整。村民小组组长辞职的,需提前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经村委会批准同意后,方可离职。

附件:孙埠镇XX村(社区)村民小组组长考核民主测评表

 

 

 

 

附件:

孙埠镇XX村(社区)村民小组组长考核民主测评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考核分数

1

理论学习(20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0分)。

 

2

履职尽责(30分)

及时向镇村反映村民意见建议、诉求和辖区内发生的重要事项,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5分);

积极向本小组村民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镇村两级各项决定决议及政策措施(5分);

主持村民小组会议,配合镇村两级做好重大项目服务、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5分);

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开展村民小组议事协商,维护本小组社会稳定,及时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分);

代表本小组村民利益,监督村级组织及干部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维护村民正当权利,及时提出意见建议(5分);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经手续(5分)。

 

3

道德品质(20分)

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为民奉献(5分);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5分);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等情况(5分);

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情况(5分)。

 

4

工作作风(15分)

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知法守法、依法办事(5分);

正确履行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5分);

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崇尚科学、移风易俗(5分)。

 

5

廉洁自律(15分)

遵纪守法,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5分);

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落实上级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精神,坚持严于律己、勤俭节约等情况(10分)。

 

合计

 

 

 

备注:考核优秀的分数应≥90分,称职分数为89分-60分,不称职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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