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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符号 给水排水制图一般规定 一、图纸 1、 图线的宽度 b,应根据图纸的类别、比例和复杂程度,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第 3.0.1 条的规定选用。 线宽 b 宜为 0.7 或 1.0mm。 给水排水专业制图,常用的各种线型宜符合下表规定。 二、比例: (1)、给水排水专业制图常用的比例,宜符合下表规定。 (2)、 在管道纵断面图中,可根据需要对纵向与横向采用不同的组合比例。 (3)、 在建筑给排水轴测图中,如局部表达有困难时,该处可不按比例绘制。 (4)、水处理流程图、水处理高程图和建筑给排水系统原理图均不按比例绘制。 三、标高 (1)、标高符号及一般标注方法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第 10.8 节的规定。 (2)、室内工程应标注相对标高;室外工程宜标注绝对标高,当无绝对标高资料时,可标注相对标高,但应与总图专 业一致。 (3)、压力管道应标注管中心标高;沟渠和重力流管道宜标注沟(管)内底标高。 四、在下列部位应标注标高: (1)沟渠和重力流管道的起讫点、转角点、连接点、变坡点、变尺寸(管径)点及交叉点; (2)压力流管道中的标高控制点; (3) 管道穿外墙、剪力墙和构筑物的壁及底板等处; (4) 不同水位线处; (5) 构筑物和土建部分的相关标高。 五、标高的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图中,管道标高应按下图的方式标注。 (2) 平面图中,沟渠标高应按下图的方式标注。 (3) 剖面图中,管道及水位的标高应按下图的方式标注。 (4) 轴测图中,管道标高应按下图的方式标注。 在建筑工程中,管道也可注相对本层建筑地面的标高,标注方法为 h+×.×××,h 表示本层建筑地面标高(如 h+0.250)。 六、管径 1、管径应以 mm 为单位。 2、管径的表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煤气输送钢管(镀锌或非镀锌)、铸铁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公称直径 DN 表示(如 DN15、DN50); (2) 无缝钢管、焊接钢管(直缝或螺旋缝)、铜管、不锈钢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外径 D×壁厚表示(如 D108×4、D159 ×4.5 等); (3) 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管、陶土管、耐酸陶瓷管、缸瓦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内径 d 表示(如 d230、d380 等); (4) 塑料管材,管径宜按产品标准的方法表示; (5) 当设计均用公称直径 DN 表示管径时,应有公称直径 DN 与相应产品规格对照表。 管径的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根管道时,管径应按下图的方式标注。 (2)多根管道时,管径应按下图的方式标注。 七、 编号 (1) 、 当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或排水排出管的数量超过 1 根时,宜进行编号,编号宜按下图的方法表示。 (2) 、建筑物内穿越楼层的立管,其数量超过 1 根时宜进行编号,编号宜按下图的方法表示。 (3) 、在总平面图中,当给排水附属构筑物的数量超过 1 个时,宜进行编号。 a 编号方法为:构筑物代号-编号;b 给水构筑物的编号顺序宜为:从水源到干管,再从干管到支管,最后到用户;c 排水构筑物的编号顺序宜为:从上游到下游,先干管后支管。 图文素材源自网络,由易筑给排水整理编辑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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