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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岗位根据《重庆大学短期科研助理及管理助理聘用实施办法》(重大校发〔2020〕86号)设置,短期科研助理薪酬由所在科研团队/平台承担,短期管理助理薪酬支出原则上由学校承担,两类岗位保险单位支出部分由学校承担。 本文适用于2023年短期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岗位录用人员。 一、到岗统计 短期助理合同期1年,派遣用工,合同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短期助理到岗履职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为保障员工实际到岗履职,用人单位需根据人事处通知在2023年9月和2024年3月份反馈短期助理到岗情况,分两次(每次6个月)将科研团队/平台承担的短期科研助理工资费用转至人事处。请将投递报销单交至人事处312办公室。 录用人员到岗履职合同生效后,派遣公司将通知当事人领取合同。 二、日常管理 (一)一卡通办理 学校一卡通申请已全部调整为网上申请办理,请录用人员领取合同后联系所在二级单位在信息门户一卡通临时卡申请服务模块中申请(申请时需上传合同) (二)进出校园 请按照附件《人行门禁系统使用说明》激活统一认证号,采集人脸信息。 (三)薪酬查询 短期助理执行协议工资,每月月初发放上月工资。短期助理到岗起薪后,如需查询工资发放明细,可致电派遣公司员工服务电话(966567)。 (四)岗位履职 短期助理在岗工作期间需服从用人单位安排,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发挥科研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作用。对于无法履职、无故旷工等情况,二级单位工作联络人应及时报送人事处终止合同。 三、离职手续 (一)辞职 合同期内,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流程: 1.当事人准备书面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 2.当事人填写退工通知单,经所在科研项目/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由二级单位工作联络人加盖公章。 3.退工通知单和个人离职申请交至人事处312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二)终止合同 合同期内,录用人员出现未到岗、无法履职、无故旷工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提交终止合同: 1.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终止合同原因,同时,填写退工通知单并加盖学院公章。 2.退工通知单和终止合同说明交人事处312办公室。 3.人事处通知派遣公司终止合同。 (三)离职证明 短期助理离职后,如需离职证明用于升学调档、新单位入职,可到人事处312办公室开具离职证明。 附件:人行门禁系统使用说明.pdf 附件.短期科研助理投递报销单操作说明.docx 附件.2023届短期科研助理短期管理助理退工通知单.docx 人事处联系人: 日常管理:胡老师 65103640 A区行政楼312办公室 经费划转:刘老师 65112082 A区行政楼303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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