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的通知通知公告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科技项目推荐函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的通知通知公告 |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自贸区(福州)片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18号)要求,请各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和推荐 1.申报单位在线提交,应完成申报用户、申报单位管理员两级提交。 2.企业在线申报项目时,推荐单位应选择企业所得税归属地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选择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3.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STS项目为9月30日、大赛获奖项目为10月14日)。县(市)区科技局网上推荐截止为2022年9月16日(STS项目为2022年10月10日、大赛获奖项目为2022年10月21日)。 4.福州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后,各推荐单位于10月16日前(STS项目项目于2022年11月7日前、大赛获奖项目于2022年11月16日前)将以下材料快递至福州市高桥路69号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层社会事务类市科技局窗口: (1)按指南要求的份数打印的经主管部门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及附件,包括提交窗口收件信息汇总表(附件2)。
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 材料要求 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 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1份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 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2份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 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发票复印件一式1份 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5份 (2)项目推荐单位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 窗口收件信息汇总表、项目推荐单位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其他事项 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排序,市科技局结合项目申报指南推荐限额和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数,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2.收件地址:福州市高桥路69号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层社会事务类市科技局窗口,电话:87807955、87833032。 3.联系咨询方式
序号 项 目 类 型 市科技局 业务处室 联系电话 1 区域发展项目 高新处 83350719 社农处 83332971 88030890 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高新处 87114147 3 星火项目 社农处 88030890 4 对外合作项目 外专处 87114127 5 引导性项目 社农处 83332971 88030890 6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成果处 83533609 7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政策处 83338680 8 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 外专处 87114127 9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 高新处 83350719 10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 政策处 83338680 11 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成果处 83533609 12 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 成果处 83533609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2〕18号) 2.窗口收件信息汇总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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