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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1万!河南发生一起重大刑事警情,53岁嫌疑人曾因盗窃服刑

2023-05-30 19: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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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河南洛阳伊川县公安局发布一则悬赏通告,称当日伊川县一村庄发生一起重大刑事警情。一53岁村民有重大作案嫌疑,作案后潜逃。公安机关悬赏1万元,缉拿该嫌疑人员。

以下为通告内容:

悬赏通告

2023年5月28日,伊川县江左镇塔沟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警情。

王铁军(男,53岁,户籍地:伊川县江左镇塔沟村十一组)有重大作案嫌疑,作案后潜逃。该人潜逃时身穿深蓝色外套,里边穿白色防晒衣,下身穿蓝色牛仔裤,黑色白底运动鞋。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举报、动员、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对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有价值线索或予以抓获的,对提供者予以奖励人民币壹万元,并严格为其保密。

举报电话:

康警官18737911680

周警官15538584788

伊川县公安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一份刑事裁定书,王铁军曾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该刑事裁定书中提到,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被告人王铁军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间,伙同他人驾车分别窜至汝阳县××、栾川县××、汝阳县××等地盗窃作案三起,盗窃物品有香烟、手机、香菇等,共计价值67674元。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7日作出(2012)汝少刑初字第68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铁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案被告人曾上诉,2013年7月8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后刑罚执行机关河南省洛阳监狱于2016年6月1日提出减刑建议书。罪犯王铁军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至本次提请减刑确定的考核截止日期2016年04月20日,共受表扬五次,间隔期内改造评审档次次数为(优秀、良好/评审次数):3/4。

该刑事裁定书显示罪犯王铁军减刑10个月,服刑从2013年4月17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止。

潇湘晨报记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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