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和省级生态林业建设专项资金林业种苗与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种苗培育基地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和省级生态林业建设专项资金林业种苗与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和省级生态林业建设专项资金林业种苗与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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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1〕30号)、《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林函〔2021〕70号)和《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林办〔2021〕7号)以及事业发展性项目入库储备工作部署,为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和省级自然资源事务生态林业建设林业种苗与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申报范围

  中央驻粤单位、省级有关单位、省林业局直属各单位;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林木良种苗木生产单位,其中省属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申报范围为省属国有林场。

  二、资金扶持方向和扶持范围

  (一)林木良种培育补助(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主要扶持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开展造林树种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包括对种子园、采穗圃、母树林、试验林等开展良种生产、选育,种子(苗)检验、贮藏等。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开展造林树种、重要乡土树种以及珍稀濒危树种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等,提供良种选育遗传材料。育苗主体主要是采用先进技术培育的造林树种的良种苗木。

  (二)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省级生态林业建设专项资金、省级组织实施)

  主要扶持广东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及中央驻粤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国有事业单位,用于以地级市为单位开展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建立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库,制定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向社会公布可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目录。

  (三)良种选育繁育和试验示范(省级生态林业建设专项资金、省级组织实施)

  重点扶持广东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及中央驻粤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国有事业单位,用于持续开展我省主要用材树种、经济林树种和生态防护树种的高世代育种群体构建、良种选育、育种新技术研发、材质抗性改良及特殊用途种质挖掘等育种工作,建立良种的高效繁育与试验示范体系。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管理,加快林木品种审定和良种化进程。

  (四)省属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省级生态林业建设专项资金、省级组织实施)

  主要扶持省属国有林场,用于国有林场开展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场护林工作条件和林场职工工作生活环境。

  三、项目资金申报条件

  (一)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

  1.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按照《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十四五”发展规划》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补助标准: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补助800元,采穗圃每亩补助500元,母树林、试验示范林每亩补助200元,申请补助资金额度。

  2.良种苗木补助单位需具有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连续从事苗木生产五年以上,具有完成良种苗木培育任务必需的场地、技术人员、设施设备、先进适用育苗技术等条件。补助单位按照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参照补助标准:油茶等经济林树种每株补助1.0元,其他良种苗木每株补助0.5元,申请补助任务和资金额度。

  (二)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省级组织实施)

  项目申请资金额度为每年200万元至300万元。项目单位根据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方案,核算有关地级市调查工作任务量和资料数据汇总所需经费。经费主要用于采购相关仪器设备和野外调查装备、地图,人员培训、样方的外业调查、差旅、内业数据汇总与分析、质量检查、测试化验、燃料动力、会议、文献与出版、项目聘用人员劳务费、专家咨询和评审等。

  (三)良种选育繁育和试验示范(省级组织实施)

  项目申请资金额度为每年20万元至30万元,支持具备较好研究基础和现有良种基地的主要树种持续开展良种选育繁育与试验示范等育种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采购相关设备、材料,开展调查试验等劳务支出,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差旅、会议、专家咨询和管理等支出。

  (四)省属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每个项目单独进行申报,要有具体实施地点、建设任务、投资明细等内容,不能模糊笼统泛泛而谈,要具有较强的需求性和可操作性,项目申请资金额度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1年7月20日前。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

  (1)各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请示文件(由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和省级单位出具)

  (2)各项目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和省级单位汇总)

  (3)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4)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附件材料

  2.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良种选育繁育和试验示范及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组织实施)

  (1)各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请示文件

  (2)各项目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

  (3)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4)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附件材料。

  (三)报送材料数量

   一式5份,每个项目单独装订。

  (四)申报程序

  实行纸质和电子版同时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向省林业局林场种苗处报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省林业局林场种苗处审核并组织评审后将拟推荐入库申报项目报送省林业局规财处汇总。

  (五)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需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

  2.申报的项目需突出重点内容、突出绩效目标、突出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资金按要求支出,确保刚性支出不留硬缺口。同时申报项目不得与运转性项目重复。申报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做好年度资金支出计划,经立项后分年度拨款,确保在预算年度内能形成实际支出。

  3.支出定额。所有申报入库的项目都要依据定额定量标准、编制规范、测算方法三类标准来测算项目资金需求,项目资金构成要详细说明测算所使用的标准。具体来说,支出标准测算,有定量定额支出标准的要用支出标准测算项目资金需求,无标准的要说明测算过程,支出标准测算附件需同步上传到项目库系统。

  4.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要体现为什么做、做什么、做出来将产生什么效果;绩效指标定义清晰,可量化或可衡量,能获得相关的指标数据或佐证材料;可参照《广东林业项目绩效指标库(试行)》。

  五、联系方式

  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和省级生态林业建设专项资金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良种选育繁育和试验示范项目联系人:孔凡启,020-81958875,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级生态林业建设专项资金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系人:廖业佳,020-81722026,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22年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 项目申报标准文本.docx

  附件3 2022年项目资金额度测算表.docx

  附件4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5 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计划统计表.docx

  附件6 2022年项目实施工作计划统计表.docx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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